鄉鎮完成上級交辦事務搞形式主義,處理自己內部事務不搞形式主義,為什么?
碧翰烽/文
一
《縣鄉中國》里提到了一個案例。
鄉鎮綜治辦調解上級交辦的糾紛案件,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步驟和規范制定相應的文字檔案。一個半天可以完成的活動,做檔案可能需要花費數倍的時間。
而鄉鎮自己接收的普通糾紛案件,鄉鎮干部為了避免制作煩瑣的文字圖片材料,在做完之后一般都不記錄在檔案之中。
這些表明,鄉鎮形式主義主要產生在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的過程中,而不是產生在處理其內部事務時。
不過,眼下哪怕是處理內部事務,也得完成各種檔案材料。因為,規定之內的工作要做好,規定之外的工作也得做好。上級不只是抓結果管理,更要抓過程管理。
對于鄉鎮來說,不確定性越來越強,只要做了的事情,還是留有痕跡為好,不然真出了什么問題,又難以說清,麻煩了。
二
應該來講,完成上級交辦的事務,本應該視同為自己的內部事務。不然,怎么會交辦給你來辦呢?一者,說明是你該辦的,是你的職責所在;二者,說明有些問題上移到了上級,需要交辦給你辦,這可能是你沒有做好的事情。
問題是,為什么一交辦就會出現形式主義呢?一是為了自證。如,有些案件交辦下來,可能還涉及到對基層干部問題的舉報或投訴,需要通過文字回復或相關資料進行佐證。還有,你如何證明自己完成了交辦事務,一套檔案資料是最好的證明。
二是為了閉環。既然是上級交辦下來的事務,當然需要有回音,回音不能只是一句話,而是一套完整的檔案資料。你完成了事務辦理,我完成了交辦事務。
只要是交辦,哪怕是多個部門交辦的同一事務,哪怕是不同領導交辦的同一事務,哪怕是同一部門或同一領導重復交辦的事務,都要按照不同規定要求整理檔案資料,并進行一一處理和回復。
三
完成上級交辦的事務搞形式主義,處理自己的內部事務不搞形式主義,說明形式主義涉及的是上下層級關系問題。
因為交辦就會涉及到上下兩級,自己內部的事務只涉及到自己。
交辦的實質是權力,形式是文牘。交辦是一種權力要求,你必須要做;形式上采取的文牘,也即書面形式。那么,你的回復與反饋,也同樣需要文牘的形式。否則,豈不是沒有響應上級的要求。
難道說,完成交辦事務是權力邏輯,完成內部事務是問題邏輯。
本來,交辦也應是問題邏輯,只是在這個問題邏輯當中,或多或少地增加了“不信任”“層層卸責”“壓縮自主空間”的諸多因素,自然也就有了那些繁瑣的程序、步驟和規范。你必須按照其來操作、來證明。
呂德文教授曾經提到過的“合規性證明”,也正是鄉鎮完成上級交辦事務的一種表現。
這或許就是當下一些上下級關系的問題所在。
![]()
(圖片由AI生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