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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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圖蟲
7月7日晚,金浦鈦業(000545.SZ)公告,收到前任董事兼副董事長、總經理彭安錚家屬提供的公安局《拘留通知書》,彭安錚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刑事拘留。據悉,此次彭安錚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與公司全資子公司南京鈦白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南京鈦白”)的固廢污染環境案件有關。
該案由來已久,早在今年3月,金浦鈦業便曾發布《關于全資子公司收到儀征市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告知書〉的公告》,因儀征市青山鎮放牛山堆存固廢事件,南京鈦白涉嫌環境污染罪,案件已由儀征市公安局移送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
而追溯輿論公開記錄,2025年9月人民網曾發布《南京一企業固廢跨市堆存11年,各方回應》一文,點名涉事主體為南京鈦白,并曝光其長期堆存固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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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人民網報道
彭安錚于2013年5月起任金浦鈦業董事兼總經理,2019年12月退休后由公司返聘,2024年5月辭任總經理后任公司董事兼副董事長,2024年8月辭任董事兼副董事長,目前未在公司擔任職務。2016年6月至2024年9月兼任涉案主體南京鈦白法定代表人。
彭安錚執掌南京鈦白8年時間,與11年跨市堆存固廢事件存在長期重合。目前金浦鈦業、南京鈦白各有一名高管前往公安局協助案件調查。
7月8日,時代周報記者就相關問題致電金浦鈦業并向其發送采訪提綱,截至發稿對方尚未回復。
子公司屢陷環保處罰
始建于1957年的南京鈦白,是老牌化工企業,2005年完成資產重組轉型為民營企業,廠區坐落于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占地面積12萬平方米。
財務數據顯示,2025年南京鈦白實現營業收入10.3億元,全年凈利潤虧損約1.7億元,其中單年度計提環保相關費用約4784萬元。
時代周報記者注意到,這并非南京鈦白第一次遭遇環保問題。
2021年,南京鈦白因“黃石膏進入堆場旁溝渠”形成污染,被監管部門處以10.9萬元罰款,并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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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金浦鈦業公告
2024年10月,南京鈦白再因“與不具備固廢綜合利用跟進監督等技術服務能力的第三方公司簽訂協議并委托其提供相關服務”被南京市生態環境局處以11.8萬元罰款,并責令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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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金浦鈦業公告
頻發的環保問題也直接推高了上市公司的運營成本。金浦鈦業2025年財報顯示,公司全年管理費用達1.33億元,同比大幅增長49.07%,公司直言費用激增的核心原因是子公司環保相關支出大幅增加。
截至2026年4月10日,金浦鈦業針對南京鈦白固廢堆存事件計提的預計負債金額達4784.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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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金浦鈦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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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金浦鈦業公告
對于頻發的環保問題,金浦鈦業在2025年年報中并未回避,坦言公司安全環保基礎尚不牢固,本質安全、環保管控水平仍有待進一步提升等。
公司造血能力枯竭
環保問題纏身的同時,金浦鈦業深陷業績虧損困境,連續4年累計虧損超10億元。
財務數據顯示,2022年—2024年,金浦鈦業歸母凈利潤分別虧損1.46億元、1.61億元和2.44億元。
2025年,公司整體經營數據大幅下滑,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5.72億元,同比下降26.31%;歸母凈利潤虧損4.94億元,同比續虧。
針對業績大幅下滑,金浦鈦業解釋稱,一方面是由于公司計提了大額資產減值準備,另一方面則是受行業整體低迷、市場需求疲軟及子公司徐州鈦白停產影響,公司核心產品鈦白粉的產銷量、銷售單價及毛利率同步下滑,經營性利潤大幅收縮。
2025年,金浦鈦業鈦白粉業務的毛利率為-4.55%,已陷入“賣得越多、虧得越多”的困境。
金浦鈦業在年報中表示,2025年,鈦白粉行業在嚴峻的外部環境下呈現出總量承壓、內部分化的鮮明特征。從供給端看,行業經歷了歷史性調整。全國總產量約為472萬噸,同比小幅下降約1.0%,為二十多年來首次年度負增長。
7月8日,隆眾資訊鈦白粉分析師李海旭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鈦白粉市場情緒分化、報價體系混亂,供需失衡格局仍在延續,未來三個月產品價格大概率延續下行趨勢。目前市場主流報價顯示,金紅石型鈦白粉報價1.41萬元~1.65萬元/噸,銳鈦型1.33萬元~1.43萬元/噸,氯化法產品1.6萬元~1.75萬元/噸。
主營業務承壓,金浦鈦業并非沒有考慮過轉型,但數次轉型布局均未能落地見效。
2025年7月,金浦鈦業公告籌劃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擬收購南京利德東方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德東方”)股權,布局橡塑新材料領域,交易完成后,利德東方將成為其控股子公司。
但僅兩個月后,金浦鈦業便以“近期市場環境變化,重組推進不確定性較大”為由,正式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
此外,金浦鈦業曾發力新能源新材料賽道。
2022年,金浦鈦業計劃在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建設20萬噸/年電池級磷酸鐵、20萬噸/年磷酸鐵鋰等新能源電池材料一體化項目,計劃投資金額12.8億元。
截至2025年年報,金浦鈦業表示,因市場環境波動、公司資金流緊張,磷酸鐵項目投資暫緩。
另一新能源布局項目同樣夭折。2023年7月,南京鈦白聯合蘭州金川科技園有限公司、甘肅鎳都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伙)合資設立參股公司,規劃建設20萬噸/年磷酸鐵鋰項目。
但2025年4月,金浦鈦業公告稱,受市場環境變化、項目可行性下降及子公司資金壓力影響,公司正式退出該合資項目,徹底終止本次新能源布局。
律師解析:更應關注該違法堆存行為的后續處理
7月8日,北京德恒(蘇州)律師事務所李加祥律師接受時代周報采訪時表示,從現有公開報道看,涉案非法傾倒的固廢為一般工業固廢,非法堆放始于2014年7月,適用當時有效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5號)。
該解釋規定,致使公私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即構成污染環境罪,100萬元以上屬于后果特別嚴重;單位犯該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標準定罪處罰,對單位判處罰金。新司法解釋即法釋〔2026〕4號相關規定變化不大。
此外,依據“兩高三部”相關座談會紀要,為單位利益實施污染環境行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認定為單位犯罪:(1)經單位決策機構按決策程序決定;(2)經單位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分管負責人決定同意;(3)前述人員得知單位成員個人實施該犯罪,不予制止反而追認縱容默許;(4)使用單位證照印信,調用單位設備物資實施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行為也有追訴時效的規定,暫不清楚當地辦案機關對案涉行為及追訴時效如何認定。
李加祥認為,該涉嫌犯罪行為如果是由南京鈦白實施,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上市公司的相關責任可能包括信息披露責任及聲譽和市場影響。
涉嫌污染環境罪的彭安錚職業生涯與金浦鈦業緊密關聯,堪稱公司的技術權威。金浦鈦業早年多次謀求上市告吹,而后南京鈦白于2013年7月借殼瀕臨退市的*ST吉藥,公司遂更名為金浦鈦業登陸A股,主業正式專注于鈦白粉。彭安錚也于2013年5月起任金浦鈦業董事兼總經理。她所掌舵的南京鈦白不僅是金浦鈦業的核心子公司,也是鈦白粉的主體公司。
此次彭安錚涉嫌污染環境罪是否意味著上市公司因為疏于對子公司的環保管理,也將一并遭受處罰?李加祥認為,現在暫無證據表明有這種情形。
李加祥進一步稱,涉案公司的行為可能還存有爭議,如果認為是一種傾倒行為,應該是當時已經終了的行為,要受到追責期限和從舊兼從輕原則的約束;如果認為是一種“堆存”行為,那就是繼續性違法行為,可以適用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
“就此案來講,更應關注該違法堆存行為的后續處理,即如何盡快停止對環境造成的持續污染,修復已經造成的生態破壞。”李加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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