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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熱熱
最近真的太熱了
按照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須向35℃以上露天作業
及高溫崗位工作者發放高溫津貼
并提供必要防護措施
四川各地的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
按什么方式發放?
防暑降溫費等于高溫津貼嗎?
高溫天氣停止作業,可以扣除工資嗎?
符合發放條件又沒領到高溫補貼,怎么辦?
今天一起來了解
首先要牢記
目前
全國各省高溫津貼有的按月發放
有的按天發放
四川的高溫津貼是按天發放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按天發放!按天發放!按天發放!
目前全省21個市(州)執行的標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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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自貢、攀枝花、瀘州、綿陽、宜賓、雅安、資陽、甘孜、阿壩、涼山等市(州)每人每天13—23元;德陽每人每天23元;廣元每人每天15—23元;遂寧、樂山每人每天18元;內江每人每天14—23元;南充、廣安、達州、巴中每人每天20元;眉山每人每天17—21元。
為什么要按天發放
據了解,四川自2007年建立高溫津貼制度以來,一直采用按天發放的方式,即有一天算一天,在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的同時,又不過多增加用人單位的負擔。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發放高溫津貼,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什么條件下發高溫津貼
四川也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按照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高溫津貼支付制度,確定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
高溫津貼不等于防暑降溫藥品和飲料
值得注意的是,高溫津貼不等于防暑降溫藥品和飲料。如果單位以發了防暑降溫用品為由,不再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那么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也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用人單位違法違規行為。全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電話及地址,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查詢。
沒有領到高溫補貼怎么辦
向所在地的人社部門直接投訴,或者撥打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保障監察局舉報電話028-8613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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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川觀新聞
編輯/ 劉睿娟
校對/ 馬儷伲
責編/ 楊雪
審核/ 白馬
監制/ 譚榮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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