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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選自《小說寫作教程》
杰里·克利弗 著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再創作
這里我要引用一句名言,看看你知道不知道它的出處。“昨天,1941年12月7日,一個永載史冊的日子……”你知道這句話是誰說的嗎?羅斯福總統。當時針對日本轟炸珍珠港一事他作出了上述回應,這件事情讓美國卷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如果你了解歷史,你可能記得這句話不是這樣的。即便說你不了解歷史,這句名言是如此盡人皆知,你無論如何也聽說過這句話,而且你可能還記得羅斯福總統說的是“一個臭名昭著的日子”而不是“一個永載史冊的日子”。這么說,哪個詞語是對的?“永載史冊”還是“臭名昭著”?另外,哪個詞是更強烈的詞?即便你不知道這句名言,我想你也會同意,“臭名昭著”是更強烈的詞。歷史是總體的并且是中性的,而“臭名昭著”一詞是指具體的并且險惡的事物。“臭名昭著”正是他當時用的原詞。
所以,如果他說的是“臭名昭著”,為什么我卻要說“永載史冊”呢?猜得出嗎?好吧,他說的是“臭名昭著”,不過,他寫的是“永載史冊”。“永載史冊”是他在第一稿中使用的詞,在后來的稿子中他把上面這個詞改成了“臭名昭著”。“寫作就是寫了再寫”,古老的寫作定律就是這么說的。有點兒意思嗎?也許。我們走著瞧吧。注意到寫作的定律是一個好主意。不過,這些定律并非總是正確的或者有益的。
“寫作就是寫了再寫”,這是一條好的定律,不過,它并沒有告訴我們什么是再寫(重寫),或者如何再寫,它只是說再寫很重要,言外之意是我們應該奉行這個定律。它也沒有告訴我們大家要再寫多少次才算好。同理,你要怎么做呢?第一種辦法是你要回過頭來,一遍又一遍地在你開拓過的土地上反復精耕細作,并希望腦海里突然閃現的靈感的火花能夠幫助你把故事寫得更好。這種辦法行嗎?你怎么知道你已經寫得夠棒了呢?第二種辦法是指我們在再創作的具體過程中,初創故事時遵循的原理、定律和指導方針依然適用,且我們在虛構故事和現實生活中尋找生命力和戲劇性的技術手段也依然適用。第二種辦法行嗎?第二種選擇是正確的。盡管在初創階段你打的是全線出擊、遍地開花的游擊戰,不過,再寫階段卻要打步步為營、層層擊破的陣地戰,步步為營的戰法保證你不離正軌并聚焦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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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配圖:電影《女收藏家》
再創作,這到底是什么東西?當我們再寫的時候,我們到底應該做些什么呢?首先,再寫不是修飾潤色。潤色是推敲詞語、斟酌字句,讓你的故事讀起來更流暢。正如潤色表面上聽起來的意思那樣,它只管表面問題。如果說潤色只是在顏面部位做的美容小手術,那么再寫則是指心臟移植的大手術。再寫是重新雕鏤體量龐大的故事要素,讓故事效果更具立竿見影的直接性,情節更具波瀾起伏的戲劇性。它包括人物數量、場景數量及其他要素的變更或者增刪。不過,你該如何并在什么時候操作呢?
虛構小說本身就是一種在無序狀態中創造有序狀態的過程。當然,處理無序狀態甚至制造無序狀態也是這個過程的組成部分。所以,我們在初創階段制造出來的無序狀態還需要用秩序井然的辦法加以梳理。不過,在我們講解實用技術之前,你要初步認識到再創作的總體作用有多大。
請你想象一下,如果你想要把一個故事搞定,那么你需要寫出多少稿?你覺得平均需要寫出多少稿才行?最成功的作家在作品初具雛形之前要寫多少稿呢?記住,沒有哪個人能夠一次定稿。從我自己、我認識的作家、與我一起共事過的作家以及我閱讀過的作家的經驗來看,似乎五易其稿算是一個平均值。大多數作家平均需要寫五稿出來。十稿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托爾斯泰創作《戰爭與和平》就寫了十稿。亞里士多德寫某些段落寫了八十遍,海明威有一個段落居然寫了六十遍之多。所以,并非整篇故事的所有段落你都要反復寫同樣的遍數。你可能給某一場面動了多次手術,而有的語句、有的段落甚至有的場面你根本沒有動過什么手術。寫下一個完整的場面能夠做到一字不易,這種情況是相當罕見的。關鍵在于你要給自己留下足夠的余地把它改好。至于彩排,你想就搞幾次就搞幾次,然后把每次彩排中絕佳的部分都采摘出來、連綴起來,這樣你自然就能獲得最佳的演出效果。
一般說來,你大約需要五易其稿才能讓你和你的故事發揮出最佳效果來。不過,這并不能解答下面這個問題:你怎么知道什么時候你才算把再創作這項任務完成了呢?有一個故事曾經讓我反復寫了十二稿,要知道我平常只需要五稿就能把故事搞定。到了第十二稿的時候,人物和故事的新維度展露出了真容,這讓我茅塞頓開,我把那個故事的深層意義充分地挖掘了出來。這樣固然很好,不過,我是在十二次易稿后才把這種境界發掘出來,這可真是難上加難呀!假如我寫了二十四稿或者三十六稿,那又將難何如哉?可能卓越已經近在咫尺,只要再有一稿就能成功了,但我怎么知道呢?
有一條古老的寫作規律說:當你寫出的最后一稿還沒有上一稿好的時候,再創作也就夠了,這時即便你再寫一稿也只能起負作用。這個答案聽起來不錯吧?有道理嗎?請記住,我曾經給你們講過,對寫作規律也要有個基本判斷:有的好,有的不好。這個規律的麻煩在于它根本就沒有切中關鍵。關鍵問題是:你根本不知道到底哪個稿本更好。你已經迷路了,你需要找到能夠讓你原路折回的地圖,重新獲得某種看待問題的全新角度。如果說你對哪個稿本更好能做到心知肚明,那么你就應該繼續再寫,繼續提高。我聽別人講過一些非常有趣的笑話,每次都把我逗得哈哈大笑,精彩的笑料都要分開幾次才能說完。過了一段時間,我自己也能把這些笑話說好了。最后,它們甚至一點兒也不好笑了。在創作過程中,這種情況也經常發生。你在自己的故事上面下的工夫越多,你就越能夠理解這一點。因為對于你來說這兒已經沒有什么意外的驚喜可言了。你的視角開始迷離,面對自己的作品你幾乎變成了一個文盲,實在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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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如果你一周或者個把月時間不看它,它就能給你帶來一種新鮮感。間隔期最好相當于你寫出一稿或者兩稿的時間。然后,你又回到了仿佛不識文字的混沌狀態。假如你寫的是一個大部頭,比如說一部長篇小說,那么你就要大膽地徑直往前趕路,不要回頭看你的開頭,直到你寫完全篇為止,這時你再回顧故事開局的時候就會有一種新鮮感,這樣的再創作才能出效果。但是,即便是一部長篇小說,你也可能感覺寂寞乏味,尤其是當你還需要對部分文字多次返工的時候。這樣一來,你和你的小說都有可能跌進由來來往往的車輛軋出的同一道車轍里。
因為這個緣故停下來歇口氣可不是一個好辦法,你可能會面臨失去鋒芒和勇氣的危險,或許在半途停工期間你的思路還會遭遇阻滯。所以,停下來絕不是一條出路。即使你不能忘懷已經做完的事情,你仍然可以重新產生新鮮感,找到新的思考角度。
我在前面說過,你需要寫出五稿以上才能讓自己的故事初具輪廓,不過,這仍然沒有回答“你怎么知道什么時候自己的再創作已再無可為?”這個問題。我們眼下討論的問題是以你目前的技術水平怎樣才能把作品寫到最好,而不是說一口氣就要寫出完美無缺的極品。你寫的故事越多,你自然就寫得越好。
你不要僅僅為了追求一篇故事的完美無缺而讓自己累死累活。眼下,你只要盡你所能地下工夫,力爭做到最好,然后繼續前進就行了。當你成為一名更好的寫手之后,你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回過頭來,把它再寫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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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爾斯先后寫出了《收藏家》和《法國中尉的女人》這兩部小說。后者非常暢銷,后來還改編成了一部電影,這部小說目前是全知式敘事者的偉大楷模。他還曾寫過一本名叫《占星師》的暢銷書,這部小說的創作介于上面兩部小說的創作之間。在成功推出《占星師》十年之后,福爾斯決定把這篇小說徹底改寫一遍,他確實這樣做了。《占星師》的第二個版本也得到了批評界的熱烈歡迎,獲得了商業成功,再次成為暢銷書。這樣一來,《占星師》就有了兩個版本,人們認為兩個版本不相上下,同時這兩個版本之間的差異也很大,甚至到了足以自立門戶、各自成書的程度。你應該可以在圖書館里同時找到這兩個版本。假如你想弄明白作者身上發生了什么變化,這些變化如何通過他的技藝表現出來,那么你可以把兩個版本都分別讀一遍。
這么說來,什么時候你才算是萬事大吉了?永遠不會。不過,當你已經通讀了整個故事,熟悉了再寫的技術,觸到了所有壘位之后,你就能把自己眼下這個階段的寫作水平盡數呈現到紙面上來了(沒有人能夠發揮自身的全部優勢,即便是福爾斯在寫作第二版的時候也不免有些許遺憾)。眼下,只要你能明白這一點就算是萬事大吉了。不過,以后會怎樣誰也保不準。假如你的一個故事自始至終都在你心里栩栩如生(通常是多年如此,而不只是幾個月時間),假如是因為新的想法或者(往往是)新的技術讓你找到了其中的新的興奮點,你總是可以再寫這個故事的。對于舊作的再創作往往僅針對那些不成功的作品,雖然它們不成功,但是你仍然對其抱有依戀之情,成功的作品一般不是再創作的底本。
在你猶豫要不要寫的時候,
有人已經在瘋狂地寫了。
來瘋狂寫作營,
和愛寫作的小伙伴們一起,
開始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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