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制帝國就是要把皇帝塑造成“人間神”。皇帝永遠正確,不會犯錯,天下臣民都有義務維護皇帝“永遠正確”的神圣性,但事實上皇帝也是凡人,做不到“絕對正確”,那臣子就有義務“ 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 ”:將皇帝的錯攬在自己身上,說成是自己的錯誤,“自己體會錯了圣意”或者“皇帝的方案是對的但自己沒執行好”;如果臣子做對了事,做臣子的也一定要有“強調君主功勞”的覺悟,比如“本人不過是奉皇命行事以克成功”或者“本人讀了皇帝圣訓得到了啟發才做了那件好事”等等。
從這個角度講,“所有的深得百姓愛戴的清官都不是忠臣”。理想狀態的“秦制帝國忠臣”,當然要兢兢業業恪盡職守,在任上代天牧民,忠君愛民,不貪污不受賄,清廉如水,但他同時必須時刻向任下百姓宣傳“本官在地方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皇上的恩典,本官做的所有好事都是皇上指示我去做的,本官不過是奉皇命行事,你們千萬別感謝我,要感謝,請感謝皇上”。如果地方上出了什么岔子,那一定往自己身上攬,“本官辜負了皇上一片愛民之心,把皇上給老百姓的恩典給辦砸了”。總之就是讓老百姓“要愛愛皇上,要恨恨本官”。官員塑造自己“清官”的官聲名望,本質上是在老百姓心目中與皇上爭奪名望。一個地方的老百姓心中整天感恩當地的清官,他們心里就基本不會怎么想著皇上;要是某地方的老百姓心里恨贓官,他們心里反而會整天念叨皇上什么時候“英明神武”出手,除掉贓官。
比如某官員姓王,皇上到他履職的地面上暗訪,皇上是聽到滿城百姓“滿口夸贊王大人是青天大老爺但絕口不提皇上”更高興呢還是聽到滿城百姓“滿口感恩皇上的恩典但絕口不謝王大人”更高興?我想,答案是非常明確的。
乾隆是玩帝王術的翹楚,他就非常懂得這個道理。所以當他知道彭家屏真的是在“為民請命”且深得老百姓愛戴之后,他就用“文字獄”的手段搞死了彭家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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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清官,在老百姓心目中有影響力。一個深得老百姓愛戴的清官,在某些情況下他是能號召相當一部分百姓抗拒朝廷法令的,比如朝廷讓多增稅,一個清官可以帶著全縣老百姓打著“為民請命”的旗號抗拒增稅。這位清官帶著老百姓抗稅的做法當然是違背朝廷利益的,但卻能得到百姓的支持。成熟時期的秦制皇朝絕對不喜歡看到這樣的官員存在。
而如果一位朝廷官員在老百姓心目中沒有清名,而是籍籍無名,甚至是有惡名,這樣的官員對朝廷反而是沒有威脅的,因為他在老百姓心目中沒有人望,就算這位官員心里想,但也組織不起抗拒朝廷法令的行動。
這就是秦制帝王治天下、用官吏的精髓:皇權一家獨大,除了皇權之外的任何力量必須“原子化”,無論是名聲、經濟、武力、道德高度,都維持著在皇權面前“不堪一擊”的水平。
朝廷官吏、王公大臣、地方豪強、意見領袖,等等,無論他們是“幫朝廷的”還是“跟朝廷唱對臺戲的”,朝廷都不會允許其做大,因為不論你是 “幫朝廷的”還是“跟朝廷唱對臺戲的”,你實力大了、更有錢了、武力更強大了或者追隨者更多了,你對朝廷都是一種潛在的威脅。只不過,朝廷會允許“幫朝廷的”力量可以比“跟朝廷唱對臺戲的”力量稍微大那么一點,但大到一定程度,都必須解體消失。對朝廷來講,強壯起來的惡狼要除掉,強壯起來的忠犬也得除掉。
按照這個邏輯,皇帝必然容不下“大俠”以及“俠義精神”。
俠士在先秦時期曾經作為一個階層存在。大俠要“扶危濟困”、“替天行道”、“江湖義氣”、“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些行為固然能得到老百姓的認可和感激,但對朝廷其實是一種威脅。畢竟,當老百姓遇到“不平事”,沒有經過朝廷的法定程序解決問題,卻被“俠士”出手以“行俠仗義”的方式給解決了,必然降低朝廷法度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望,老百姓會更認可“俠義”而不是朝廷法度。
同時,俠士還為老百姓提供了一種“俠義精神”與“朝廷宣揚的價值觀”作對比的機會,老百姓會反思“到底大俠說的那套價值觀更合理還是朝廷宣揚的那套價值觀更合理”,那百姓如果可以長期進行這樣的反思,結局必然是老百姓會認為“誰的價值觀更符合人性,誰更合理”,而秦制帝國的朝廷顯然是不希望老百姓有這種覺悟的,帝國更希望老百姓對于朝廷宣講的東西“無腦接受、無腦服從”。
另外,俠客跟清官一樣,都可以以其在老百姓心目中積累的正面的人望形成組織能力,鼓動出一群人來,或許就能與朝廷對抗。朝廷平日里就對民間的結社等“人群聚集”的行為非常警惕、對文官率領百姓發起的“抗拒增稅”等行為深惡痛絕,對于天然有武力基礎的俠士們在民間的組織能力那當然就絕對不能容忍了。
所以“俠義精神”在秦制帝國的結局只能是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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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在給秦始皇的上書中就把“游俠”這個群體作為“五蠹”之一來看待。“五蠹”就是不利于國家的五種蛀蟲,分別是學者、言談者、帶劍者、患御者、工商之民,其中“帶劍者”就是指俠客。
司馬遷在《史記》中為俠客們專門寫了一篇《游俠列傳》,里面寫了朱家、劇孟、郭解等游俠。
大俠劇孟,因為多行俠義,深得民間景仰。漢景帝七國之亂時期,周亞夫率軍平叛抵達洛陽,趕緊把劇孟“請”到漢軍營中控制起來。周亞夫說:“吳王楚王造反竟然不聯系在洛陽粉絲眾多的劇孟以與他們內外呼應,這實在是敗筆,證明他們沒水平。從這點我就能斷定叛軍必敗了。”
這樣的“大俠”,朝廷怎么可能不忌憚呢?朝廷又怎么可能允許其存在呢?
郭解父子兩人因多行俠義而有俠名,父親被漢文帝誅殺,郭解本人被漢武帝誅殺。
漢武帝之后,隨著秦制帝國越來越發育完全,俠客或許還有零星的存在,但作為一個階層,已經徹底消亡。
清朝是秦制帝國的巔峰時期。到了清朝,由于俠文化早就消亡多年,大清子民身上已經看不到任何“俠義精神”的影子,他們早就養成了“各人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冷漠、麻木的國民性格;大清子民心中早就沒有了正義感,或者有正義感也不敢表現出來,見到別人受到不公正對待不敢“路見不平一聲吼”,而是冷眼坐視任不公發生;哪怕自己所在的群體受到不公正對待,也沒有人愿意自己跳出來,主動出頭,帶領大家一起抗爭,而是坐等別人做“出頭鳥”,或者大家一直忍下去。于是,他們就只能任清廷欺凌。
一句話,“俠義精神”和“俠客”的存在對清廷是威脅,而培養大清子民冷酷、自私、麻木、懦弱的性格才是對朝廷有利的。
政治其實對社會成員的素質還是有要求的,就是要求人對社會事務、公共事務、他人事務表現出“責任感”,要“多管閑事”,而不能自私冷漠。一個群體里的人,聽到鄰居把孩子打得哇哇哭,他覺得有必要去看看到底發生了什么,如果確有必要自己會加以干涉;另一個群體里的人,也聽到鄰居打孩子,但他認為“不關己事”而冷漠不管,哪個群體更能構建出良好的政治規則,也是不言自明的。
很難在 清朝時期的老百姓那樣的群體中推行現代政治,原因就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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