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向太平洋發射了一枚潛射戰略導彈,日本第一個跳出來表示“抗議”。
解放軍1艘戰略核潛艇向太平洋相關公海海域,成功發射1發攜載訓練模擬彈頭的潛射戰略導彈,準確落入預定海域,這條消息很簡短,但信息量極大。對于中方的例行性軍事訓練活動,日本不僅帶頭表示“抗議”,還妄想讓中方“重新考慮”試射導彈,被中方一句話懟了回去:有關發射活動始終保持安全規范和專業操作,希望有關國家不要過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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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射本身非同一般,檢驗二次核打擊能力
拋開日方釋放出的“噪音”不談,解放軍這次成功組織潛射戰略導彈試射,本身是一件意義極為深遠的事情。
首先是發射平臺,這是繼2年前東風-31AG洲際彈道導彈發射后,中方再次展現戰略核打擊能力,而且還是“三位一體核打擊體系”中,最為特殊的海基潛射型號。
一般來說,陸基導彈發射井的位置相對固定,發射前存在被偵察和定位的可能;而戰略核潛艇藏身于大洋深處,可以在全球大部分海域隱蔽待命。
潛艇水下發射,意味著發射平臺本身具備高度的生存能力,無論對方面臨怎樣的第一輪打擊,只要有一艘核潛艇存活,就能發起毀滅性反擊。這是“二次核打擊能力”的核心所在。
其次是路徑,導彈最終落入預定海域,過程中需要經過大氣層再入、多級分離、末端機動等洲際彈道導彈全飛行階段的各項技術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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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完成這種全程飛行并“準確落入預定海域”,說明解放軍從潛艇發射系統、導彈制導系統到末段打擊精度,整個鏈條的可靠性都被一次性驗證了。
再次是發射的突然性,潛射彈道導彈的發射窗口極短,發射平臺隱蔽性極高,潛在對手很難提前預判具體發射時間和位置,而這種不確定性本身就是威懾的一部分。
最后是通報的時機,根據日本媒體披露,日方是在發射前一個多小時才接到通知,這意味著留給其判斷形勢、評估威脅、組織應對的時間窗口極其有限。
我們這樣做,既是符合國際慣例的程序性動作,也是戰略信號的一部分,將主動權牢牢握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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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做賊心虛”,才會“上躥下跳”
在這個背景下,再來看日本方面的反應就十分耐人尋味了,盡管事前得到了通報,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卻還是提出了“抗議”,讓人不由地要問一句,這些國家的“不滿”從何而來?
本次試射,中國提前通報了有關國家,發射活動在公海進行,全程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導彈也攜帶的是訓練模擬彈頭,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目標,從任何一個角度審視,中國的做法沒有任何問題。
因此,日本等國之所以“條件反射”般地跳出來,問題不在中國的做法,而在于自己的心態沒有放平。
發射潛射導彈,是中國主權范圍內的正常軍事訓練,每年都有計劃、有安排。
反倒是日本,自高市早苗上臺以來,大力推動修改和平憲法第九條,打破“武器出口三原則”,派出自衛隊以正式成員身份,參與美菲聯合演習并在境外發射進攻型導彈,防衛預算一路沖破9萬億日元。
作為一個二戰后長期奉行所謂“專守防衛”的國家,日本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向“具備進攻能力的軍事國家”轉型。
在這種情況下,日本看到別國的導彈飛向太平洋就感到緊張,與其說是“擔憂地區安全”,不如說是“做賊心虛”——自己正在改變地區的軍事平衡,卻不愿意看到別人展示維護平衡的能力。
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日本部分勢力長期渲染“中國威脅論”,把中國的每一次軍事訓練都包裝成“地區不穩定因素”,所謂“抗議”無非是為了炒作——讓外界覺得中國“咄咄逼人”,從而為日本自身的擴軍尋找“合法性”,這是日本右翼勢力的慣用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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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不會動搖,日方最好擺正心態
日方應該意識到,中方的安排合情合理,也不會因為外界傳來的“噪音”就動搖,日本等國如果真想減少所謂的“擔憂”,最有效的辦法是擺正心態、回歸理性。
一方面,中國有合法的國防需求和戰略威懾需要,這是主權范圍內的正常權利。把這種訓練解讀為“威脅”,是對國際關系基本常識的扭曲。
另一方面,日本正在偏離和平發展的軌道,高市早苗政府在右翼勢力的裹挾下,正在將軍事擴張和備戰深度嵌入國家制度和經濟產業,把注意力放在別國的例行訓練上,對自身正在發生的變化視而不見,這本身就是一種“做賊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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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從潛射戰略導彈這樣的“大國重器”上,也足以看出中日之間實力上的巨大差距,日本怎么反應,改變不了這個事實,擺正心態、回歸和平發展的正軌,才是解決其當前困境的真正解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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