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詩書劍戟--金剛說
作者:詩書劍戟金剛說
老撾已發現銅、金、鉀鹽等50余種礦產,儲量豐富。由于經濟社會落后,過去一段時間,存在亂采濫挖、走私原礦、稅收流失、環境破壞等嚴重問題。調研發現,“老撾中央近年批準特許權采礦項目407個,2025年特許權使用費超過1.39億美元,但特許權批準的面積重疊,有人明目張膽地在出口環節動手腳,瞞天過海偷漏稅等”。老媒近日披露,“有人干起了非法私采濫挖、劇毒煉金的勾當”,目前涉案的48個煉金池及148袋礦砂已被警方封存。
5月7日,老撾人民革命黨中央委員會書記處正式簽發“關于加強對礦產工作、資源管理及解決自然資源負面問題領導”的《第11號指令》,要求停止擁有精煉廠的金、銅、銀等部分高價礦產出口;對于已簽訂的原礦出口特許經營合同,必須重新談判;新項目必須經過全面評估后擇優審批。新規全面禁止任何個人、法人(包括老撾本國人和外國人)進行非法的礦產勘探、開采、進口和加工。同時開拓新市場,防止戰略性礦種的價格壟斷。
《第11號指令》還特別要求,暫停稀有礦產新項目審批,“不準許任何公司進一步開采稀土礦”,嚴查官員“保護傘”,實行終身追責。(詳細敘述此處略)
為落實中央精神,5月31日,老撾財政部官網公告:已經正式開始落實礦產出口海外前的質量檢驗工作。實施關口前移、源頭控制、審批前介入,從源頭上把控。6月18日,工業與貿易部發布《關于加強對礦產非法開采、加工、收購及進出口等行為監督檢查和處理措施落實工作的通知》。總理專門簽發第46號令7月正式執行,在全國范圍內打擊遏制非法勘探、開采、買賣、進出口礦產品。
7月6日,老撾第十屆國會第一次大類會議(特別會議)探討了“新時期新條件下的礦產發展方向”。明確:設定2-3年時限,停止原礦出口,以刺激國內冶煉和加工工廠的建設;緊急重新劃定戰略性礦產和普通礦產的類別,明確界定儲備區、禁采區和允許開采區;全面停止一切額外的稅務豁免和減讓等。
地方政府也積極執行中央指令。沙灣拿吉省委省政府5月15日簽發了第956號協議,組織集中收網行動,端掉了24個非法盜采金礦和林木的窩點。老撾中允金屬冶煉工業有限公司6月18日在出口前被查驗實際出口貨物與報關單據嚴重不符。6月20日,中央專案組與川壙省軍區指揮部專案組聯手,并協同邊防第222連,赴川壙省莫縣坎迪公司作業現場檢查。7月1日至10月30日,萬象市責令暫停個人、法人或組織紅土及各類土壤的開采作業,等等。
以上系列舉措,標志著老撾以“新時期建設獨立自主經濟”的宏偉方向為指引,強化黨對礦產工作、自然資源管理的領導,終結礦產出口的“粗放時代”,向透明化、規范化的“精細時代”邁進,本質上是一場從“資源租售”向“價值深耕”的制度革命。政府支持能形成產業鏈的加工型項目,提高產品本地留存率與附加值;加強稅費征收、環保監管、勞工管理,旨在重構收益分配、倒逼工業升級。
但客觀地說,就老撾現階段治理能力而言,挑戰不言而喻,如冶煉廠的建設資金、技術、電力供應、環保標準、市場銷路等方面,將是擺在政府和企業面前的現實難題。
根據老撾官方數據,截至2024年底,中國企業已在老撾投資900多個項目,總投資額超過150億美元,在鉀鹽等戰略性礦產開發領域形成了較為完整的資源開發和產業布局體系。對中企而言,新規實施后,進入老撾礦產市場的準入門檻明顯提高,先建加工廠再開采的模式意味著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長;要求對舊合同重新談判,加之礦業領域的執法及反腐力度加強,國防部(軍隊)、公安部(警察)深度介入等,意味著政策及運營的不確定性增加。
這就要求中企盡快適應政策變化,主動轉型加工模式,建立完善合規體系。未來三年是轉型關鍵期。(具體對策建議此處略)
6月初,通倫主席訪華,兩國《構建新時代全天候命運共同體聯合聲明》提出,“深化高質量互利合作,在中老經濟走廊合作聯委會機制下,構建全方位、全體系的礦產資源開發合作體系,支持中方企業加快在老撾建設鉀肥生產基地”。因此從政策上看,雖然準入門檻提高、經營難度增大,但中資礦企赴老投資建產的確定性大幅提升,前景依然廣闊。
作者金之剛聲明:文中素材、圖片均來自互聯網開源信息搜集、整理,所涉名稱、數據等未經我權威部門核實,引用語句進行了規范化處理,觀點與分析僅供參考!若需更深度的分析研判,可私信聯系。
老撾已發現銅、金、鉀鹽等50余種礦產,儲量豐富。由于經濟社會落后,過去一段時間,存在亂采濫挖、走私原礦、稅收流失、環境破壞等嚴重問題。調研發現,“老撾中央近年批準特許權采礦項目407個,2025年特許權使用費超過1.39億美元,但特許權批準的面積重疊,有人明目張膽地在出口環節動手腳,瞞天過海偷漏稅等”。老媒近日披露,“有人干起了非法私采濫挖、劇毒煉金的勾當”,目前涉案的48個煉金池及148袋礦砂已被警方封存。
5月7日,老撾人民革命黨中央委員會書記處正式簽發“關于加強對礦產工作、資源管理及解決自然資源負面問題領導”的《第11號指令》,要求停止擁有精煉廠的金、銅、銀等部分高價礦產出口;對于已簽訂的原礦出口特許經營合同,必須重新談判;新項目必須經過全面評估后擇優審批。新規全面禁止任何個人、法人(包括老撾本國人和外國人)進行非法的礦產勘探、開采、進口和加工。同時開拓新市場,防止戰略性礦種的價格壟斷。
《第11號指令》還特別要求,暫停稀有礦產新項目審批,“不準許任何公司進一步開采稀土礦”,嚴查官員“保護傘”,實行終身追責。(詳細敘述此處略)
為落實中央精神,5月31日,老撾財政部官網公告:已經正式開始落實礦產出口海外前的質量檢驗工作。實施關口前移、源頭控制、審批前介入,從源頭上把控。6月18日,工業與貿易部發布《關于加強對礦產非法開采、加工、收購及進出口等行為監督檢查和處理措施落實工作的通知》。總理專門簽發第46號令7月正式執行,在全國范圍內打擊遏制非法勘探、開采、買賣、進出口礦產品。
7月6日,老撾第十屆國會第一次大類會議(特別會議)探討了“新時期新條件下的礦產發展方向”。明確:設定2-3年時限,停止原礦出口,以刺激國內冶煉和加工工廠的建設;緊急重新劃定戰略性礦產和普通礦產的類別,明確界定儲備區、禁采區和允許開采區;全面停止一切額外的稅務豁免和減讓等。
地方政府也積極執行中央指令。沙灣拿吉省委省政府5月15日簽發了第956號協議,組織集中收網行動,端掉了24個非法盜采金礦和林木的窩點。老撾中允金屬冶煉工業有限公司6月18日在出口前被查驗實際出口貨物與報關單據嚴重不符。6月20日,中央專案組與川壙省軍區指揮部專案組聯手,并協同邊防第222連,赴川壙省莫縣坎迪公司作業現場檢查。7月1日至10月30日,萬象市責令暫停個人、法人或組織紅土及各類土壤的開采作業,等等。
以上系列舉措,標志著老撾以“新時期建設獨立自主經濟”的宏偉方向為指引,強化黨對礦產工作、自然資源管理的領導,終結礦產出口的“粗放時代”,向透明化、規范化的“精細時代”邁進,本質上是一場從“資源租售”向“價值深耕”的制度革命。政府支持能形成產業鏈的加工型項目,提高產品本地留存率與附加值;加強稅費征收、環保監管、勞工管理,旨在重構收益分配、倒逼工業升級。
但客觀地說,就老撾現階段治理能力而言,挑戰不言而喻,如冶煉廠的建設資金、技術、電力供應、環保標準、市場銷路等方面,將是擺在政府和企業面前的現實難題。
根據老撾官方數據,截至2024年底,中國企業已在老撾投資900多個項目,總投資額超過150億美元,在鉀鹽等戰略性礦產開發領域形成了較為完整的資源開發和產業布局體系。對中企而言,新規實施后,進入老撾礦產市場的準入門檻明顯提高,先建加工廠再開采的模式意味著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長;要求對舊合同重新談判,加之礦業領域的執法及反腐力度加強,國防部(軍隊)、公安部(警察)深度介入等,意味著政策及運營的不確定性增加。
這就要求中企盡快適應政策變化,主動轉型加工模式,建立完善合規體系。未來三年是轉型關鍵期。(具體對策建議此處略)
6月初,通倫主席訪華,兩國《構建新時代全天候命運共同體聯合聲明》提出,“深化高質量互利合作,在中老經濟走廊合作聯委會機制下,構建全方位、全體系的礦產資源開發合作體系,支持中方企業加快在老撾建設鉀肥生產基地”。因此從政策上看,雖然準入門檻提高、經營難度增大,但中資礦企赴老投資建產的確定性大幅提升,前景依然廣闊。
作者金之剛聲明:文中素材、圖片均來自互聯網開源信息搜集、整理,所涉名稱、數據等未經我權威部門核實,引用語句進行了規范化處理,觀點與分析僅供參考!若需更深度的分析研判,可私信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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