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切實筑牢未成年人保護防線,構建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長的治安環境,會理市公安局進一步強化對旅館住宿行業的監督管理,依法嚴懲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違法行為,形成有效震懾。現將2026年以來4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2026年5月15日,會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會理某某民宿酒店未落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經查實,會理市公安局根據《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單位會理某某民宿酒店作出罰款一千元,對會理某某民宿酒店負責人劉某玉作出罰款三百元的行政處罰。
2026年5月16日,會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會理某某居民宿旅店未落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經查實,會理市公安局根據《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單位某某居民宿旅店作出罰款一千元,對會理某某居民宿旅店負責人鄭某芬作出罰款三百元的行政處罰。
2026年6月8日,會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會理某某賓館未落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經查實,會理市公安局根據《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單位會理某某賓館作出罰款一千元,對會理某某賓館前臺工作人員劉某作出罰款三百元的行政處罰。
2026年6月21日,會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會理某某賓館未落實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規定。經查實,會理市公安局根據《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對違法行為單位會理某某賓館作出罰款一千五百元,對會理某某賓館前臺工作人員張某作出罰款三百元的行政處罰。
法律解讀
“四實”登記
![]()
1.實名:驗證旅客是否人證相符,并如實登記旅客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
2.實數:根據住宿旅客實際人數,按“一人一證”要求登記;
3.實時:旅客入住,退房時,旅店同步采集、錄入、上傳客戶身份信息和住宿信息;
4.實情:如實記錄住宿旅客本人身份的真實情況,入住和退房時間,房號及其它信息。
“五必須”規定
![]()
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1.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
2.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并記錄備查;
3.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并記錄備查;
4.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5.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
住宿場所未落實“四實”登記,“五必須”規定,視情按照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2.依據《四川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對經營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負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特種行業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七條、第一百二十二條之規定可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可依法責令整改給予警告;拒不整改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 款。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十七條 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當詢問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入住人員的身份關系等有關情況;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第五十八條 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游藝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設備,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第五十九條 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第一百二十二條 場所運營單位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住宿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二十三條 相關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六十條規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督管理、煙草專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會理公安
編輯:何君、郭舒曼
責編:舒怡
編審:阿比伊木
終審:沙勇
精彩視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