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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滎陽。
一場婚禮的照片里,李迎娣穿著潔白的婚紗,妝容精致,嘴角卻抿成一條僵硬的直線。
身邊是老實巴交的王惠明,一個只會修車的悶葫蘆。別人談戀愛送玫瑰,他只會實在地說:“買花浪費錢,不如喝碗胡辣湯。”
這話在旁人聽來是踏實,在李迎娣耳朵里,卻是無趣透頂。
她是被父母逼著嫁過來的。在紙箱廠打工時,她早就心有所屬——那個能說會道、懂得哄她開心的吳敦才。
可吳敦才也是有家室的人。他妻子曾哭著找上門,求李迎娣放過這個家。李迎娣不聽,她覺得吳敦才嘴里的“我不能做豬狗不如的事”是深情,卻沒看透那其實是推諉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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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第六天,李迎娣就憋不住了。
她跑去找吳敦才,像是要把這幾天的委屈都倒出來。這樁婚事,在她眼里就是個應付父母的幌子。
紙終究包不住火。一次賓館開房,被李迎娣的老同學撞見。同學礙于情面,轉頭告訴了王惠明。
老實人被徹底激怒了。回到家,他對著李迎娣一頓拳腳。
挨了打的李迎娣沒覺得理虧,反而滿心委屈地跑回吳敦才懷里哭訴。
吳敦才被這頓哭訴惹惱了,撂下一句狠話:“看我不弄死他。”
這句氣話,成了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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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的一個深夜,吳敦才藏在暗處,抄起木棍,照著王惠明的后腦狠狠一下。王惠明連哼都沒哼一聲,直挺挺倒了下去。
殺了人,兩人反而異常冷靜。他們清理了地上的血跡,把尸體塞進袋子,連夜拋進了黃河。
為了瞞天過海,吳敦才還模仿王惠明的聲音給家里打電話,壓著嗓子說:“嗓子疼,出門辦事,過幾天回。”
電話那頭,王惠明的母親聽出了不對勁。那是兒子的聲音,卻又陌生得可怕。
幾天后,老兩口報了案。警察上門,掀開客廳地毯,下面藏著擦洗不凈的血痕;墻角縫隙里,還有噴濺狀的血點。
證據直指枕邊人。
李迎娣落網后,吳敦才也很快被抓。審訊時,他跟二哥通電話,語氣平淡得像在說別人的事:“我身上有人命,把李迎娣的丈夫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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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鄭州中院宣判。吳敦才死緩,李迎娣無期。
但最刺痛人心的細節,發生在宣判前。那時李迎娣已懷有身孕,孩子的父親,竟然是那個被她害死的王惠明。
法律給了她緩沖,讓她生下孩子后才收監。
2011年3月,監獄探視室。
滿頭白發的婆婆牽著兩歲孫子的手,站在玻璃窗前。
李迎娣看到孩子,情緒瞬間崩潰,“撲通”跪下,哭著道歉。
可那孩子,看著眼前這個淚流滿面的女人,眼神里沒有一絲親近,只有本能的恐懼。他一個勁往奶奶身后縮,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她不是我媽媽。”
婆婆死死拽著孫子,沒看李迎娣一眼,只咬著牙說出那句帶血的話:“看到你我就想起我兒子,你為什么非要把他弄死?”
那一刻,李迎娣伸出去想抱孩子的手,僵在了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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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案子看到最后,我心里堵得慌。
法律可以判決刑期,可以寬恕孕婦,卻修補不了那個兩歲孩子眼里的恐懼。
王惠明到死可能都不明白,自己那碗省下來的“胡辣湯”,怎么就喂出了這樣的惡。
李迎娣嫌棄丈夫木訥,追求所謂的“真愛”,卻把兩個家庭的幸福和一條人命,連同自己孩子的未來,統統葬送在了那晚黃河的濁浪里。
這世上最無辜的,永遠是那個什么都不知道,卻要背負所有人罪孽活下去的孩子。
這事擱誰身上都受不了,換你是那個兩歲的孩子,隔著玻璃看到那個“媽媽”,你會伸手嗎?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引用:
《天網》 20140913 中國反家暴紀事 第二集 親情之痛 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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