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副總統莎拉·杜特爾特彈劾案首周庭審圍繞大量程序和證據認證爭議展開,引發外界質疑審理進度過于緩慢。前參議長德里隆認為,彈劾法庭不應過度糾結技術性細節,而應把焦點放在莎拉的行為是否已構成憲法規定的彈劾理由,才能加快案件審理。
![]()
德里隆接受電臺訪問時表示,自己理解公眾對于前三天庭審節奏緩慢的不滿。控辯雙方將大量時間花在爭論2024年11月23日莎拉網絡記者會視頻的真實性,以及相關證據認證程序,導致案件實體問題遲遲未能展開。
案件涉及莎拉當時在直播中表示,若自己遭到殺害,已安排人員刺殺總統小馬科斯、第一夫人麗莎·阿拉內塔—馬科斯以及前眾議長馬丁·羅穆亞爾德斯。這段言論成為第四項彈劾條款的重要證據。
德里隆指出,視頻真實性其實并不存在爭議,因為莎拉本人從未否認發表過相關言論,甚至曾主動引用自己的講話內容,因此雙方沒有必要花費大量時間爭論證據是否真實。
他說,參議院彈劾法庭的職責,并不是裁定莎拉是否犯下刑法中的“嚴重威脅罪”,而是判斷她作為國家第二高領導人,公開發表相關言論是否已構成“背棄公眾信任”等憲法規定的可彈劾行為。
德里隆也質疑參議員法官卡耶塔諾在庭審中的部分提問。卡耶塔諾曾詢問檢方證人、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BI)高級探員卡利隆,是否同意莎拉的言論只是“有條件的威脅”,因為前提是她自己先遭到殺害。
對此,德里隆表示,即使屬于“有條件威脅”,也不會改變彈劾案的核心問題。
“這不是刑事法庭,不是在判斷她是否犯下嚴重威脅罪,而是在判斷這種行為是否符合副總統應有的標準。即使是有條件的威脅,公開表示要殺害總統,是否已背棄公眾信任,這才是真正需要回答的問題。”
針對部分人士認為應限制參議員法官提問范圍,德里隆則持相反意見。
此前,參議員霍蒂維羅斯曾詢問證人有關莎拉言論是否已經構成可彈劾行為,被卡耶塔諾兄妹批評屬于具有引導性的提問。
德里隆認為,參議員法官擁有充分裁量權,可根據案件需要自由發問,只要有助于查明事實,就不應受到過多限制。
他說,每位參議員法官都有責任尋找真相,因此應保留充分空間提出認為必要的問題,而不是擔心是否屬于“引導式提問”。
此外,針對莎拉及其丈夫的稅務資料是否應公開作為證據,德里隆表示,參議院彈劾法庭有權下令調閱并納入證據。
他指出,雖然自己不主張總統直接介入司法程序,更希望由彈劾法庭自行決定是否調閱,但總統若認為有必要,也可依法下令公開相關資料,以回應社會關注。
德里隆特別提及2000年前總統埃斯特拉達彈劾案。當年彈劾法庭拒絕開啟備受關注的“第二信封”,最終引發“人民力量二號”大規模示威,并導致埃斯特拉達下臺。
曾先后擔任埃斯特拉達及前首席大法官科羅納彈劾案參議員法官的德里隆表示,歷史經驗顯示,彈劾審判不僅要依法進行,也必須回應公眾對透明度和公平性的期待,否則容易引發更大的政治爭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