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著力破解執行難題,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兼顧被執行人實際履行能力,永吉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強制與教育相結合、剛性執法與柔性化解相統一的工作原則,積極推動執行和解工作,高效化解多起執行難案件,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有力維護了司法權威與社會和諧穩定。
近日,永吉法院受理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執行案件,承辦法官仔細閱卷后,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米某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進行全面摸排,同時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核查,被執行人米某并非惡意拒不履行,而是經濟狀況不佳,無法一次性全額履行。若單純采取強制性執行措施,不僅易激化雙方矛盾,還可能導致被執行人米某生產生活陷入困境,難以從根本上化解糾紛、兌現權益。
針對該案特殊情況,承辦法官秉持“案結事了人和”的辦案理念,主動搭建溝通協調橋梁,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面對面調解,耐心細致做好釋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米某嚴肅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闡明主動履行義務對個人信用、生產經營的重要影響,引導其正視法律責任,主動協商可行的還款方案;另一方面,充分傾聽申請執行人高某的訴求,如實告知被執行人當前的經營困境與履行能力,勸說其換位思考、互諒互讓,適當放寬履行期限、優化履行方式,尋找雙方均可接受的和解路徑。
調解過程中,執行干警始終堅持居中協調、公平公正,圍繞履行金額、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核心爭議,反復溝通、耐心勸導,逐步消解雙方的對立情緒。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摒棄隔閡、達成共識,高某同意給予米某合理的履行緩沖期,米某最終按期履行雙方約定內容,該案化解取得實質性成效。
剛柔并濟解民憂,執源治理促和諧。永吉法院將始終堅守強制執行力度與司法人文溫度,常態化開展調解疏導、釋法明理工作,持續推動更多執行糾紛以和解方式妥善化解。
吉報江城發布
吉林日報全媒體記者 馮薈羽
責編 周凇宇
二審 丁美佳
終審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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