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西安22歲女子被前男友入室殺害案將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2日,被害女子萬某某的母親強女士表示,案發(fā)以來她每天以淚洗面,一直未收到對方家屬的道歉,希望法院能嚴(yán)懲兇手。
該案起訴書顯示,經(jīng)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張某灑與被害人雯雯曾系男女朋友關(guān)系,二人于2025年4月分手。后張某灑多次糾纏雯雯遭拒,遂預(yù)謀對其實施侵害。
2025年11月12日起,張某灑便開始跟蹤雯雯,并在其居住的小區(qū)附近進行踩點。同年11月22日凌晨1時許,張某灑前往西安市某地的自家民房內(nèi),取得一個32寸行李箱及一根紅棕色木棍(上有多顆鐵釘)伺機作案。當(dāng)日上午,張某灑前往雯雯所在的小區(qū)蹲守,發(fā)現(xiàn)她與其母親共同出行,未能得逞。
2025年11月23日8時許,張某灑駕駛轎車,攜帶提前準(zhǔn)備好的行李箱及木棍再次來到小區(qū)樓道內(nèi)蹲守,待雯雯母親出門上班后,假稱快遞員敲門進入家中,將雯雯殺害。后張某灑使用拖把清理現(xiàn)場,并將雯雯的手機裝入口袋。此時,被前來探望的雯雯表姐發(fā)現(xiàn),張某灑以雯雯不在家為由將其騙離,后試圖將尸體拖移至四層樓道營造其不在家的假象,失敗后又將尸體拖回室內(nèi),再將其作案木棍、作案時所穿褲子及雯雯的手機等物品裝至其隨身所背雙肩包內(nèi)逃離。
逃至樓下被雯雯表姐阻攔并將其隨身雙肩包拽落,張某灑棄包后駕車逃跑。途中,張某灑將雯雯的手機丟棄至灃河。當(dāng)日20時15分許,公安民警將張某灑抓獲。經(jīng)鑒定:雯雯系被外力作用于頸部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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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下午,在開庭前一天,極目新聞記者見到了強女士,她抱著女兒照片向記者哭訴,案發(fā)230多天以來,她每天都以淚洗面,晚上無法入睡,不停翻看著女兒生前的照片和視頻,明天開庭她唯一的訴求就是希望判處被告張某某死刑。
萬某某出生于2003年,2025年畢業(yè)于西安某高校,回憶起與女兒生活的點點滴滴,強女士不住地落淚。
“女兒是一個既懂事又單純的孩子,在學(xué)校成績優(yōu)異,還是優(yōu)秀畢業(yè)生,2025年剛剛?cè)肼毮炽y行工作。”強女士表示,無論是同學(xué),還是同事,對于女兒的評價都是熱情、非常有親和力,大家都叫她“小太陽”“開心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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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張某某交往后,強女士表示,女兒因為性格柔弱一直處于弱勢地位,而男方則是一個性格強勢極端、小心眼的人,兩人往往會因為一些瑣事吵架,女兒很多時候還要哄男方。
萬某某的姨母向記者介紹,有一次,萬某某和張某某去北京玩,張某某只是因為萬某某和他的一個男性朋友多說了幾句話就生氣,為此還吵了一架。
強女士表示,這段感情一直維持到2025年4月,分手之后,張某某曾多次試圖復(fù)合,甚至還網(wǎng)貸6000元報了情感咨詢課程,但女兒從未接受復(fù)合。
對于明日開庭,強女士表示,她至今沒有收到張某某家屬的任何道歉,她希望法院能夠嚴(yán)懲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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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了解,該案被告張某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張某某現(xiàn)拘押于看守所。
案發(fā)后,張某某正在清理現(xiàn)場時,被前來探望的萬某某表姐發(fā)現(xiàn),張某某以萬某某不在家為由將其騙離。隨后,張某某試圖將萬某某的尸體拖移至其他樓道未果,遂準(zhǔn)備攜帶作案工具及萬某某的手機等物品逃離,后在樓下被萬某某的表姐阻攔,于是,張某某棄包駕車逃離。途中,張某某將萬某某的手機丟棄至灃河。當(dāng)日晚,張某某被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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