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不想再說韓紅的事兒了,但是打開短視頻也好,文字論壇也罷,動動手指,信息流總是刷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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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黑料反反復復沖擊眼球,讓人不得不多看幾眼。
這不,一大早,又一條新的爆料震驚了我。
可能對00后、10后來說,韓紅的代表作就是《青藏高原》《天路》《九兒》這些翻唱大歌。實則對我們80后來說,韓紅最開始紅起來,靠的則是《天亮了》《月光》《家鄉》等歌曲。
尤其是《家鄉》,那可是上過春晚的。當時非常流行,在那些年,誰還不會哼一句"哦瑪尼瑪尼貝貝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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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韓紅關于《天路》《北京的金山上》等歌曲的版權和創作者紛爭舊聞不斷被扒出,我昨天的視頻對此有詳細介紹。這些雖然也都很令人大跌眼鏡,但我實在沒想到,連《家鄉》這首歌,居然也有嚴重抄襲的歷史舊聞,一直沒有被公眾所知。
這真讓人不得不吐槽兩句,畢竟在工資只有幾百的當年,我可是為了這首歌,斥二十五巨資買過韓紅專輯的人。
當年,家鄉這首歌因春晚爆火,2003年4月,一位西藏作曲家站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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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家名叫邊洛,原名旦增邊洛,藏族,真正的日喀則江孜人。邊洛畢業于中國音樂學院作曲系,師從著名音樂教育家何潤元,是國家一級作曲家,同時擔任西藏音樂家協會副主席。在西藏音樂圈,這是真正德高望重的人物,可不是什么籍籍無名的路人。
邊洛憤怒地指出:韓紅《家鄉》的副歌部分——就是那段所有人都會哼的"哦瑪尼瑪尼貝貝哄"——完全照搬了他1991年譜寫的歌曲《我心中的戀人》的副歌旋律,無論詞曲,幾乎一模一樣。
時間線很清楚:邊洛創作《我心中的戀人》是1991年,韓紅發表《家鄉》是1998年,邊洛整整早了七年。
兩首歌的對比視頻顯示,副歌部分幾乎一模一樣,說是靈感撞車,絕不可能。
可當有記者打電話向韓紅經紀人求證,對方卻冷冷回應,《家鄉》的副歌部分,靈感來自于韓紅老師西藏采風,營養汲取于民歌,和邊洛的歌曲毫無關系。甚至,韓紅方還指責邊洛老師借機炒作 是想蹭韓紅的名聲。邊洛老師十分氣憤,義正辭嚴地表示,這段旋律完全是自己獨立創作的成熟作品,并非民間公共民歌,而且韓紅早年還主動向其索要過樂曲素材,可見連“無心之失”都算不上,現在竟反咬一口,實在讓人氣憤。
邊洛接受專訪稱,《心中的戀人》在西藏家喻戶曉,自己多年前就把旋律素材給到韓紅參考,但對方發行歌曲后從未打過招呼,直接無視了自己。他直言這件事傷害了創作者心血,如同“自己的孩子被抱走”。
經過媒體報道,這件事迅速發酵,因為影響力太大了,韓紅主終于動致電邊洛老師,承認錯誤,表示道歉,雙方才終于開啟了協商通道。
韓紅方的聲明,用詞可謂高明,他們說,最初韓紅在創作《家鄉》時,確實曾經受到旦增邊洛先生提供的音樂作品《我心中的戀人》素材的啟發,并為表現藏樂文化的風格特點,引用了其中的四個樂曲小節。由于韓紅本人當時剛剛入行,不太了解著作權的有關規定,加之這四句歌詞又有很強的民歌性,因此在公開發表時不曾署名。
幾個關鍵點:
第一,"引用了四個小節"。 在音樂創作里,四個小節的完整照搬,已經不是"借鑒"或"受影響"能解釋的了。
第二,"不曾署名"。 用了別人的東西卻沒署名,按著作權法說,這叫侵犯署名權。
第三,"剛入行不懂著作權"。 1998年算是新人沒錯,但"不懂法"從來不是免責理由,人家作曲家當面把歌曲交給你,你卻“誤解”為民歌,這話可信度實在太低了。
聲明里還說,韓紅自稱曾囑咐原經紀人去找邊洛妥善解決,但原經紀人與邊洛"數次聯系未能聯絡上",后來因為韓紅演藝事務繁忙就疏忽了。韓紅本人"誤以為事情已經解決"。
換句話說:不是沒想處理,是沒聯系上,后來就忘了。
這個說法信不信由你。但事實擺在那兒——從1998年歌曲發表到2003年邊洛主動站出來維權,五年時間,邊洛沒有拿到任何署名,也沒收到一分錢。
和《北京的金山上》事件一樣,這件事最終的結果,也就是賠錢道歉了事,對韓紅的形象和事業沒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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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互聯網遠沒有今天發達,沒有頭條號,沒有短視頻,信息留存有限。
韓紅隨后憑《天路》《青藏高原》一路高歌猛進,坐穩華語樂壇一線位置。《家鄉》依然是演唱會的保留曲目,署名欄里依然只有"韓紅"兩個字。
那段抄襲風波,像一顆石子丟進大海,泛幾圈漣漪就沒了。如今的年輕歌迷,幾乎沒人知道這段往事。
如果不是走個面兒事件翻車,這些舊聞,包括《天路》的版權紛爭、《北京的金山上》的創作者爭議,可能永遠也不會被大眾所知了。
韓紅會依然舉著中國最棒女歌手,國家隊隊長,大愛無疆的公益人士的旗幟,就這么耀武揚威地走下去,那樣,對這個求真務實的社會,恐怕真的不是一件好事。
有時候真的不理解,韓紅自稱西藏昌都人,為什么要一次一次欺負自己本民族的作曲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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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后還會支持韓紅嗎?請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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