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馬鑫洋 7月14日報道:近日,浦東新區檢察院對一起冒充律師實施詐騙的案件提起公訴。被告人周某中專文化,原本從事裝修工作,卻自稱“律師”并承諾“包打贏”官司,兩年間騙走被害人唐某120余萬元。為籌措“辦案費”,唐某甚至以50萬元賤賣唯一住房,最終居無定所,還因無力償還朋友借款而牽出案中案。
網上求援遇“貴人” 百萬元打了水漂
2023年下半年,唐某因一起財產糾紛訴訟失利,心急如焚的他在網絡平臺發布視頻尋找律師。很快,周某主動搭訕,自稱有律師身份,能幫他在外地打贏官司。為騙取信任,周某曾帶唐某前往一家正規律所咨詢,讓唐某誤以為他有專業人脈。然而事實上,周某既無律師資格,也無任何法律從業經歷,那次律所之行不過是普通咨詢。
此后兩年間,周某以“聘請律師”“疏通關系”等為由,頻繁向唐某索要錢款。唐某因急于翻案,一次次轉賬,累計金額超過120萬元。為了湊錢,他甚至以遠低于市場價的50萬元賣掉了自己的唯一房產,此后只能蝸居旅館。
偽造“法院承諾書” 稱賠償4億
面對唐某的反復催問,周某為穩住被害人,竟委托網店制作了多份虛假的“法院承諾書”,聲稱唐某的糾紛財產將在指定日期到賬,如未兌現則賠償4億余元,并加蓋了偽造的外地法院印章。唐某對此深信不疑,還向朋友曹先生借款15萬元,并出示“承諾書”保證還款。
然而到期后唐某分文未還,曹先生于2025年7月報案。警方介入后,迅速揭開周某騙局。經審計,2023年8月至2025年7月,周某共騙取唐某120余萬元,錢款全部用于個人揮霍。
到案辯稱“借款” 檢察機關已公訴
周某到案后起初拒不認罪,稱錢款為“借款”,并承諾“打不贏就退”。但檢察官查明,周某從未出具借條,也未將任何錢款用于訴訟,反而四處欠債。經釋法說理,周某最終認罪認罰。2026年6月11日,浦東新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其提起公訴。受委托偽造公文的網店相關人員也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被另案處理。
辦案人員提醒:訴訟無捷徑,謹防三類陷阱
本案暴露出當事人在維權過程中的常見誤區。辦案人員提示,切勿輕信網絡“包打贏”承諾,聘請律師應通過正規渠道;任何以“疏通關系”為由索要錢財的行為均屬詐騙;法律文書均有法定送達程序,不存在個人轉交的“法院承諾書”。如遇可疑文書,應主動向司法機關核實,切勿盲目轉賬。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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