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嚴守生態安全底線,嚴厲打擊建筑垃圾違法處置行為,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期查處多起擅自設場、非法填埋案件,相關線索已移送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并依法處罰。現通報4起典型案例,望各責任主體引以為戒。
01
吉陽區落筆村五組謝某某擅自私設點位
非法填埋建筑垃圾案
2025年12月,吉陽區落筆村五組區域存在非法建筑垃圾填埋點位。經查,相關責任人未經任何主管部門審批核準,租賃村內閑置地塊,違規接收社會車輛建筑垃圾,長期開展無序傾倒、就地填埋作業。
該行為違反《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一條關于禁止未經核準擅自設置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和場所的規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吉陽分局依據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02
劉某個人占用農用地
非法填埋建筑垃圾、拒不整改頂格處罰案
2025年12月,當事人劉某在吉陽區抱坡村,違法租賃農用地,未經任何審批核準,擅自設立大型建筑垃圾消納填埋點位,主動接收外來渣土車輛傾倒、填埋建筑垃圾,違規填埋占地面積達8.8262畝,嚴重破壞農用地原貌及區域生態環境。
在核查整改階段,當事人拒不配合執法整改要求,拒不清理填埋垃圾、拒不恢復土地原狀,違法情節惡劣。
該行為違反《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吉陽分局依據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03
李某個人擅自設立
建筑垃圾消納場所、拒不整改案
2025年8月,當事人李某在吉陽區落筆村私自占用土地,無證擅自設立建筑垃圾堆放、消納點位,違規堆放建筑垃圾面積約1000平方米,現場私自安裝破碎、水穩加工設備,非法開展建筑垃圾處置作業。
核查期間,當事人拒不配合整改、未及時清理場內堆積垃圾,違法情節較為嚴重。
該行為違反《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吉陽分局依據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04
海南某商貿有限公司擅自設立
建筑垃圾消納場所案
2025年11月,該公司在吉陽區落筆村區域,未經主管部門核準,擅自私設建筑垃圾消納場所,違規接收、填埋外來施工建筑垃圾,擅自開展建筑垃圾消納處置活動。
經核查,當事人未取得建筑垃圾消納處置相關許可,擅自設立消納點位、非法處置建筑垃圾,已構成違法。雖事后自行對場地垃圾進行清理整改,但違法事實已然成立,無法豁免行政處罰。
該行為違反《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一條關于禁止未經核準擅自設置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和場所的規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吉陽分局依據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4起典型案例均發生在建筑垃圾處置需求較為集中的城鄉結合部區域,違法行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持續性,暴露出部分單位和個人法治意識淡薄、心存僥幸、無視監管的突出問題。
上述案件的查處,具有以下三方面典型警示意義:
一是明確法律紅線不可觸碰。《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一條明確禁止未經核準擅自設置建筑垃圾消納設施和場所,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接收、處置建筑垃圾,否則必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二是“自行整改”不等于“違法豁免”。違法事實一旦成立,即便事后采取補救措施,也無法免除其應負的法律責任,各相關主體必須樹立“事前審批、事中合規、事后負責”的規范意識。
三是拒不配合、情節嚴重將面臨加重處罰。在執法過程中,配合調查、積極整改是從輕或減輕處罰的重要考量因素,而拒不配合、拒不整改等行為,將依法受到從重乃至頂格處罰。
![]()
![]()
![]()
![]()
來源: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編輯:符傳景
審核:陳美瑩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