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弱者有保護、正義有回響,讓施暴者付出代價、旁觀者敢于出手
近日,一名87歲拾荒老人遭一名女子暴力毆打事件,引發關注。據新京報報道,目擊者賴女士稱,施暴女子先是用樹枝抽打老人,無視勸阻,又持拖把多次擊打老人頭部。危急時刻,一名騎車路過男子上前將打人者控制。受傷老人被送往醫院,其頭部、面部等多處受傷,眼部充血,短暫失去視力,經轉院治療后逐步好轉。
7月17日,當地警方發布通報稱:7月14日9時許,群眾報警稱古雷新港城發生打人事件。民警迅速到場處置,當場控制嫌疑人張某(女,35歲),第一時間安排傷者就醫。經檢查,傷者洪某(女,87歲)傷情穩定,現由家屬陪同治療,案件正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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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視頻截圖
87歲高齡老人身無寸鐵、毫無反抗之力,卻被35歲的張某反復擊打,畫面令人觸目驚心。若非騎車路過男子挺身而出,后果不堪設想。短暫失明、眼部充血、多處受傷,對一個耄耋老人來說,每一擊都可能致命。
無論施暴者與老人之間存在何種前因,動手毆打年近九旬老人的行為,都已逾越了人之為人的基本倫理。毆打弱小無助的老人,展現的不只是暴力,更是人性深處的冷漠與蠻橫。
尊老敬老的道德共識,從來不是一句空話。耄耋老人身體機能大幅衰退,輕微磕碰都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本應是全社會包容、善待、保護的對象。即便雙方存在口角糾紛,成年人解決矛盾的底線是克制情緒、理性溝通,或者交由警方調解,絕不能訴諸暴力,更不能針對毫無自保能力的高齡老人下狠手。當眾毆打老人,無視圍觀群眾勸阻,盡顯暴戾,背離了大眾公認的文明共識。
跳出情緒憤慨,更要厘清本案的法律邊界。若老人傷情經鑒定達到輕傷及以上,張某持械多次擊打其頭部的行為,已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司法實踐中,故意傷害六十周歲以上老年人,屬于從重處罰情節。本案被害人已是87歲高齡,且張某施暴手段惡劣、持械擊打要害部位,量刑時理應從嚴考量。即便傷情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施暴者也應依法承擔治安管理處罰責任。
法律必須讓施暴者為其冷漠與蠻橫買單。唯有抬高傷害高齡老人的違法成本,才能形成有效震懾,杜絕類似惡性傷人事件重演。民事責任層面,張某需全額承擔老人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及后續康復等費用。
八旬拾荒老人被毆打,情理難容,法理更不容。矛盾再大,也不能暴力相向;怨氣再深,也不能對耄耋老者下手。當地警方已及時介入,相信案件能夠依法公正辦理,施暴者得到與其惡行匹配的處罰,受傷老人得到妥善救治與賠償,好心的路人也能收獲應有的敬意。讓弱者有保護、正義有回響,讓施暴者付出代價、旁觀者敢于出手,才是法治社會該有的文明模樣。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舒圣祥
編輯 汪垠濤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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