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咸魚呀~
前天,也就是7月15日,深圳晚報發(fā)布的一條新聞,沒有多久就上了熱搜。
新聞的主要內(nèi)容是: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曝光了5家企業(yè),欠薪、跑路、刑事立案。金額從13萬到140萬不等,涉及了4到79名勞動者。
評論區(qū)里,點贊最高的:真的有人為打工人出聲了。
作為打工人,欠薪這種事,特別是當下這個大環(huán)境,很多人是熟悉到已經(jīng)麻木了。老板說的最多的就是:公司困難,工資晚點發(fā)。
打工人沒有其他選擇,只能等,有的等等工資是真的發(fā)下來的,而有的等等老板卻跑了。只能去仲裁,仲裁贏是贏了,但公司賬面上又一分錢沒有。
最后,打工人只能認栽,結果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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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次新聞出來的意義完全不一樣,刑事立案了。
我們來看看這幾起具體事件。
深圳某展示設備公司,拖欠了4名員工的工資,共計140萬余元,法定代表人陳某跑了,但是,沒有跑掉,現(xiàn)在已逮捕移送審查了。
4名員工,140萬余元,人均欠了35萬元。這個數(shù)字,在二線城市里,是很多中產(chǎn)家庭一年的收入了。
深圳某建筑裝飾公司,拖欠了79名員工的工資,合計139萬余元。這家公司涉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公安機關已于6月上旬立案偵查。
公司不是沒錢,而是有錢也不支付工資,這種老板,真的是萬惡資本家的代表。
第三家是深圳某科技公司,欠了11名員工的工資13萬余元。老板也是路了,公安機關于4月上旬立案偵查。
其實,在欠薪的案例里,13萬算少的了。但也刑事立案了,這個信號說明不是欠得多才會坐牢,只要你觸犯了這條紅線,不管金額多少,都要追責的。
還有兩家,其中一家是酒店管理公司,欠了22名員工28萬余元工資。老板也是跑了,但目前已被抓回。
最后一家是工程公司,欠了27名員工16萬余元工資,這個與第二家的情況是一樣的,涉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公安機關于3月上旬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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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既然是人社局披露出來的,也就是說每一起案子人社局都先發(fā)責令改正通知書,限期支付,逾期未履行的,才移送機關。
這么說吧,就是給了老板改正的機會,老板改了,就沒有后續(xù)的事了。但是,老板就是不改,這性質完全變了,從行政違法,變成了刑事案件。
為什么這件事值得說?因為打工人在討薪這個事上,還是很弱勢的。
特別是農(nóng)民工。他們有時連真正的雇主是誰都說不清,項目層層轉包,包工頭跑了,總包又不管,遭殃的永遠是最底層的勞動者。
寫到最后:
回到主題:真的有人打工人出聲了。
是誰?是深圳市人社局,是公安機關,是檢察院,是整個從行政到刑事的執(zhí)法體系。
如果您是老板,您有欠薪,又剛好看到這篇文章,請您要有意識,當有能力支付工資而拒不支付,真的會被立案,屬于刑事責任,也會影響三代。
我們打工人要的其實不多:干活拿錢,天經(jīng)地義。
感謝讀完,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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