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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全區(qū)開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動的公告
為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防范和暢通消防通道治理,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辦公室統一工作部署,黃浦區(qū)定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晚間,在全區(qū)范圍內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夜查行動時間
2026年7月20日晚間
二、夜查重點內容
(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
1.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區(qū)域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行為;
2.未落實防火分隔、未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未實行車輛分組停放等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建筑架空層,仍作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使用;
3.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違規(guī)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違規(guī)“進樓入戶”“飛線充電”行為;
4.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門店、夜間經營使用場所等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行為;
5.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原廠電氣配件、拆改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以及充電器不合格問題;
6.設有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小區(qū)未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未持證上崗以及未按規(guī)定處置火警信號等。
(二)消防通道暢通專項治理
聚焦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歌舞娛樂等公眾聚集場所,醫(yī)院、養(yǎng)老院、寄宿制學校、幼兒園等特殊敏感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yè)及多業(yè)態(tài)混合經營場所,小網吧、小餐飲等“九小場所”,重點檢查:
1.門窗設置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窗、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未根據需要預留逃生口,或已預留的逃生口不便于從內部開啟;
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設置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安全出口被封閉,常閉式防火門未保持關閉,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識設置不符合要求,未正常工作;
3.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不符合要求,存在被私家車或水泥墩、鐵樁、限高桿、石球、隔離欄等固定障礙物占用、堵塞的現象。
請各社會單位、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及廣大市民群眾認真自查自改違法違規(guī)行為,主動消除電動自行車、消防通道等安全隱患,積極配合夜查行動,對屢勸不改、屢改屢犯的問題,有關部門將依法從嚴查處。
黃浦區(qū)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20日
編輯 / 孫沖
來源 / 黃浦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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