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虎林市人民法院)
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糾紛事關群眾切身利益、農村土地經營秩序,兼具法律性與鄉(xiāng)土人情性。近日,虎林市人民法院成功審結一起包含本訴、反訴的復雜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糾紛,承辦法官精準厘清家庭土地承包與其他方式土地承包流轉的法律邊界,以法理為基、以鄉(xiāng)情為韻,柔性調解一次性化解雙方土地承包費及地力補貼雙重矛盾,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
案情的基本經過
2017年,張某與好友王某本著自愿原則,簽訂70畝土地承包流轉合同,雙方以書面形式明確約定,張某承包耕種該70畝土地,土地的地力補貼全部歸承租方張某所有。合同履行期間,王某不幸離世,彼時其子王某彬剛剛成年,后續(xù)王某彬與發(fā)包方重新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依法承接案涉土地的全部經營權益及原合同權利義務。
后續(xù),因張某拖欠2026年度土地承包費用,雙方產生激烈的矛盾。王某彬遂向虎林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某支付拖欠的2026年度土地承包費約2萬元,并承擔其因本案訴訟支出的費用。庭審過程中,張某依據與王某早年簽訂的土地承包流轉合同中對地力補貼的書面約定,依法提起反訴要求王某彬支付歷年70畝土地地力補貼款項。本訴與反訴的疊加促使雙方矛盾對立激烈,讓原本和睦的鄉(xiāng)鄰、舊友關系陷入僵局,雙重矛盾糾紛化解難度較大。
案件審理核心難點
本案的核心爭議關鍵,在于兩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性質區(qū)分,以及承包人死亡后合同權利義務的承繼、書面補貼約定的法律效力三大問題。同時,雙方父輩系多年摯友,糾紛摻雜親友鄉(xiāng)情,單純機械裁判易激化矛盾,無法實現實質化解糾紛的效果。
審理與調解過程
承辦法官全面梳理案件證據、核查案件事實,充分考量本案特殊背景和涉及的法律規(guī)定。原、被告父輩相交多年,存在深厚情誼,且王某彬剛成年獨立生活,經濟基礎薄弱,張某亦念及亡友情誼,存有和解意愿。
為徹底化解糾紛、修復鄰里親友關系,法官摒棄“一判了之”的辦案模式,多輪開展釋法明理、情理疏導工作,向雙方細致解讀農村土地承包相關法律規(guī)定,明晰各方權利義務、法律風險及訴訟利弊。在法官情法兼顧的調解下,雙方自愿作出讓步,最終達成一致調解協議,一次性了結全部糾紛:1.張某于2026年7月25日前,給付王某彬土地承包費1萬元;2.2026年全部地力補貼歸王某彬,張某自愿撤回反訴,放棄2026年及往年所有地力補貼主張;3.案件受理費由張某承擔;4.雙方本次糾紛一次性結清,就案涉土地再無其他債權債務糾葛。
核心法律要點解讀
1.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以戶為單位,不可單獨承繼。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guī)定,家庭承包的主體是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依附集體經濟組織農戶身份,不屬個人遺產。若承包戶整戶消亡,村集體可收回土地,子女無法直接 “繼承” 家庭承包經營權,僅可繼承承包人應得的土地收益。
2.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經營權,合同相對人死亡后合同可延續(xù)、本案案涉土地屬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區(qū)別于家庭承包經營權。合同簽訂人王某亞死亡后,承包期限未屆滿,其繼承人王某彬可承繼合同全部權利義務,繼續(xù)履行土地承包相關約定,依法有權追索拖欠承包費,這也是本案原告合法起訴的法律基礎。
3.合同書面約定具備法律效力,反訴權依法受保護 雙方早年書面約定地力補貼歸屬,被告張某據此提起反訴,符合民事訴訟規(guī)定;法院調解充分尊重雙方處分權,在合法前提下促成讓步,既守住法律底線,也兼顧鄉(xiāng)土人情。
4.民事調解書簽字即具備強制執(zhí)行力 若一方未按期履行調解協議約定的付款義務,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無需再次起訴。
案件啟發(fā)與啟示
農村土地流轉是鄉(xiāng)村發(fā)展的常見民事行為,多數涉農糾紛兼具法律爭議與鄉(xiāng)土人情屬性。本案中,虎林法院精準區(qū)分兩類土地承包的法律邊界,厘清農戶、繼承人、承租方三方權利義務,既通過嚴謹司法裁判守住法律底線,明晰農村土地流轉法律規(guī)則,又以柔性調解方式兼顧親友鄉(xiāng)情,避免鄰里親友反目。
此次糾紛的高效化解,不僅切實減輕了群眾訴訟負擔、節(jié)約司法資源,更有效規(guī)范了農村土地流轉秩序,為轄區(qū)涉農矛盾化解提供了優(yōu)質范本。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土地流轉需簽訂規(guī)范書面合同,明確權責、留存憑證,遇到土地糾紛可通過合法司法途徑解決,法院將始終堅持法理與情理相融,用心守護群眾合法權益與鄉(xiāng)村和諧穩(wěn)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