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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漫天雪798 奧派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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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漫天雪
啟蒙運動是一場理性主義運動。人類區別于動物的最根本特征就是人有理性。理性是人類擺脫迷信、克服生存困境的唯一武器,也是最強大的武器。
為什么說理性如此強大呢?
因為理性就是在思索規律性,在建立因果邏輯。啟蒙時代以前,人們受到封建主義和教會權威的壓制,君主和教會之間的爭斗固然對自由的保存有積極意義,但是他們的共同目標卻是爭奪對人的控制,都把自己視為至高無上的存在,他們可以主宰世間的一切事務,似乎不受任何法則的限制。
那么,只要人們建立因果關系,就是對迷信的瓦解,就是對權威的反叛。當人們知道世間萬物都受因果律的支配,它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哪怕他是君主和教皇,都必須服從這個因果律,這時候君主也好、上帝也罷,權威就崩塌了——原來你們也必須服從于亙古不變的規律,并不是你們自己宣稱的那么全知全能,那我們為什么要聽你的呢?我們難道不應當服從于人類理性與科學精神嗎?
這就是教會特別反感哥白尼、伽利略等科學家,要把他們打成異端的原因。因為他們的學說在挑戰教會的權威性,讓教會失去控制力。當然,這也是真正的經濟學家總是被國家視為眼中釘的原因,因為經濟學原理揭示出,它是一個反市場的存在,它的一切干預都是錯誤的,真正的經濟學家對此必然持強烈批評態度,這就是在動搖其合法性的根基。正如米塞斯所說:經濟學家的存在對于那些妄自尊大的掌權者是一個嚴峻挑戰,他們越是覺得經濟學家說的是對的,就越是恨他。
查爾斯·亞當斯在他關于稅收的專著中,總結了啟蒙運動時期的先哲們關于國家——以及它的根基:稅收——的批判性思想,正是這些光輝的思想,破除了迷信、瓦解了專制,如摧枯拉朽般將歐洲帶向了自由與繁榮,并引領了全世界。不難想象,啟蒙思想家們的觀點,在當時猶如核彈一樣的效應。
然而遺憾的是,啟蒙運動中的大部分思想已經從我們的的世界消失。查爾斯·亞當斯喟嘆道:“我們并不珍視自由,我們似乎也不知道一旦失去它再重新獲取會多么艱難。”
那些啟蒙運動中的光輝思想,在現在的人們看來,就是異端邪說。現在說出啟蒙時期的思想家們同樣的話,會有一大幫人試圖將你送上火刑架。有時候,指出一個人的奴隸身份,就是對他最大的冒犯。
1、政府最多是一個必要的惡。
啟蒙時期的人們對政府從不抱有幻想。托馬斯·潘恩寫道:即使在其最好的時期也不過是一個必要的惡,在其最壞的時期就是無法忍受的惡。潘恩的《常識》,引領了北美人民反抗英王暴政的分離主義進程。正如約翰·亞當斯所說:如果沒有潘恩的筆,華盛頓的劍只能徒勞無益地揮舞。
觀念勝過千軍萬馬。唯一可以戰勝槍炮與強權的,就是思想。
潘恩區分了稅收的“凈納稅者”和“凈消費者”。他說:“英國有兩個明確區分的社會階層,納稅的人們和收到稅收和依靠稅收生存的人”。潘恩認為當政府不再給人們的自由和財產提供保護時——這是政府存在的唯一合法性基礎——它就反而成為人民真正的敵人,就是比外國侵略者還壞的惡棍。
他對國家暴力存續的根基——稅收,有著清醒的認知:所有稅收都需要某種程度的專制,都是對自由的破壞。
我們認為既然是惡,那么它就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必要的,都應當被清除,這世界上并沒有“必要的惡”。
警察、軍隊、司法、監獄等暴力,是需要的,但并不意味著它必須被壟斷;支應他們的費用也是應當的,但也并不意味著必須強制掠奪,完全可以通過自愿契約的方式實現。
2、國家的虛幻需要必須被舍棄。
孟德斯鳩說:人民的真實需要永遠不能向國家的虛幻需要讓步。虛幻的需要來自情欲,來自統治者的弱點,來自特別項目的魅力,來自極度自負的不健全的渴望,來自無法理解的空想襲擊的頭腦。
越南戰爭就完全符合孟德斯鳩的警告:特別項目的魅力(美國在東南亞的霸權),極度自負的不健全的渴望(對東方的“天定命運”)以及空想的襲擊威脅(美國能在法國失敗的地方成功,對抗共產主義的威脅)。
伊拉克、伊朗戰爭等等,都是“美國國家虛幻需要”的結果,他們不會對美國造成什么威脅,然而戰爭還是開打了,霸權思維和壓力集團主導的重商主義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美國人民的真實需要并不在那里,而在于置身于全球戰爭之外,他們更加希望的是擁有一個合理的貨幣制度,不要基于對共產主義假想的恐懼而采取冒險行動,并隨之屠殺數以萬計的年輕人的生命。亞當斯寫道:時間會證明,這些對于建立一個合理的經濟制度而言都是毫無意義的。
3、政府應當在經營行為之外。
亞當斯寫道:官僚經營管理是愚蠢的代名詞,曾經投資于政府經營項目的資本都毀滅了。蘇聯的洗衣機不工作了(意為計劃經濟造出了很多工業垃圾)。國有經濟生產的一切都不如私有經濟。
亞當·斯密寫道:王子們經營事項的“慷慨”使他們幾乎不可能盈利,王子的代理人們將他們主人的財產視為無窮無盡,從來不關心他們購買商品的價格,也不關心他們銷售商品的價格,根本不關心成本。
我們認為政府應當與法律、經濟事務徹底分離,就像它必須與宗教事務分離一樣。
因為法律是以私有財產為根基的行為規則,是人們通過理性認識達成的規范體系,國家是不能立法的,它只能遵守和執行世所公認的法律,立法是對法律的破壞。經濟事務,就是人們基于產權的行動,它必然是人們在尋求更加滿意的狀態,國家對任何自由行動與交換的干預,都必然損害人類福祉,國家經營任何企業,都必然是對公民產權的侵犯,都沒有經濟計算,都是對私有經濟的損害。按照古典自由主義的國家觀,其唯一的職能,就是維護治安、打擊犯罪。它應當與經濟無涉。
4、自由攜帶它自己毀滅的因子。
孟德斯鳩寫到:生活在自由狀態下的人們傾向于放下自己的防衛,并忍受沉重的稅收。自由被濫用了,自由產生了過分的稅收,過分稅收的結果就是奴隸。
自由社會的人們愚蠢地授予政府征收重稅的權力,這一點反過來導致逃稅,而這又需要嚴厲的懲罰措施,正是這些懲罰,毀滅了這個國家。
這一段從當今世界的情況看似乎是對的,新自由主義主導下的世界,福利國家擴張,再分配加劇,稅收節節攀升,國家現在擁有的征稅權,比古代社會強大十倍不止。
但是仔細分析,他在胡說。
這屬于概念上的基本錯誤。何謂自由?自由就是財產。如果不斷地增加稅收,本身就是對財產的侵犯,就是不自由。自由的第一原理是互不侵犯,如果主張向他人征稅,就是在搶劫,就是在奴役他人,這不是“自由的濫用”,這是反自由。
真正的自由從不毀滅,毀滅它的,是人們反自由的思想。
概念的精準性至關重要。否則人們會得出一個拙劣的結論:自由有時候是好的,有時候不好,運用自由,不過是權宜之計。
我們要告訴大眾:自由是原則,不是權宜之計;自由永遠是好的,自由本身就是目的。
5、直接稅是奴役的標志,間接稅是自由的標志。
孟德斯鳩說,按人頭平攤的人頭稅是對個人征收的直接稅,更加具有奴役的性質,對于商品征收關稅更加具有自由的性質,因為它與個人沒有那么直接的關系。
孟德斯鳩指的是稅收奴隸,稅務機關會使用奴役懲罰、偵探和沒收等方式來強制征收針對個人征收的稅款。
這也是胡說。孟德斯鳩經常胡說。
間接稅是最陰險的稅收,它讓人誤以為消費者繳納了稅款,把企業當成了政府的稅收代理人;它甚至會造成人們認為誰都沒有承擔稅負,感覺不到稅收的存在,繼而放棄了對政府和稅收的反抗和警惕。間接稅的最終結果,都變成了直接稅,而且是非常任意的所得稅,只看互補要素在生產結構中的估值。
間接稅其實就是對所有生產要素的課稅。對商品征收流轉稅,最終會轉嫁給上游生產要素,即對要素所有者和勞動者征收的所得稅。
一切稅收都是奴役,這世界上沒有“好的稅收”。
關稅絕非具有自由的性質,它是重商主義、打擊勞動分工和閉關鎖國的代名詞,是貧困的象征。
反對關稅的理由并不僅僅是經濟理由,而是倫理理由、自由的理由:一個人到底能不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財產,與他人達成自愿契約,進行自由交換?
6、逃稅不是犯罪行為。
政府沒有權力將那些并不符合自然法的行為判斷為犯罪行為。約翰·洛克在《政府論(下)》中寫道:自然法是人類的永恒規則,立法者和其他人一樣,無論是他們自己還是其他人的行為,都應當符合自然法。
亨利八世制定了200多條針對微不足道的行為的懲罰性法律,將其視為重罪,處于絞刑,其中一部是反對乞討行為。洛克反對政府任意制定刑事法律的權力。他的追隨者表達了強有力的觀點,譴責將逃稅刑事化。逃稅是過分征稅的結果,過分征稅誘使人們逃稅。孟德斯鳩說:并不能被視為壞人的人,也像惡棍那樣遭受懲罰,這是世界上最違背適度政府精神的事情。
布萊克斯通寫下了《英國法釋義》,討論英國人的自由,強調這些自由適用于踏進英國土地的每一個人,1776年他寫道,即便是黑人奴隸,(只要踏進英國土地)也會立即變成自由人。
按照自然法的觀點,確定的違法行為是由國家制定的一種行為,不能被稱為真正的犯罪。亞當·斯密將逃稅歸類為假想的或者“不自然”的違法行為,(意為只有自然法認為的違法行為,才是真正的違法行為),將這種違法行為作為一種犯罪,是違背自然法的。斯密說:逃稅者經常是不可能違反刑法的人,并且,在每一個方面,他們都是非常優秀的市民——如果他所在的國家沒有將那些自然法從來不會這樣定性的行為確定為犯罪的法律。在這些腐敗的政府中,人們普遍懷疑大部分沒有必要的支出,大部分公共稅收都用錯了地方,這些地方的法律很少獲得人們的尊重。
阿爾伯特·杰伊·諾克在《我們的敵人:國家》中說,自由的理論建立在自然權利的基礎之上,人們被其創造者賦予了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一項是自由。現在幾乎沒有人相信人類擁有任何自然權利,他們所享有的權利都是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的,因此就要遵守主權者對他們的限制和約束。
啟蒙思想家們說得太啰嗦了,而且在論證上不夠得力。
只要我們理解國家必然實施暴力、掠奪人們的財產,稅收就是一種強制征收,就很容易理解:逃稅并沒有侵犯任何人的產權,而是在保留本來就屬于自己的財產。那么,一個人設法保留自己財產的行為,怎么可能是違背自然法的違法行為呢?
美國的建國者們,如果放到現在,幾乎個個都是走私逃稅的犯罪分子。
讓稅收制度尚能使人忍受的,恰恰是它存在很多可以逃避的漏洞。
7、自由最危險的敵人:任意的稅收
啟蒙思想家認為,任意稅收可以論證下列行為的合法性:逃稅、暴力、謀反、武裝起義等等。
關于稅收,啟蒙思想家們給出了一些原則:第一是必須經過同意。人民擁有將錢裝進自己口袋的權利,他們是判斷有必要征收多少稅收以及如何處置這些稅收的唯一法官。英國政治家卡姆登爵士反對對殖民地的印花稅法,他說:稅收和代表是不能分開的,它本身就是永恒的自然法。因為屬于一個人的東西,絕對是屬于他的,沒有人擁有不經同意就將其拿走的權力。企圖這樣做的人就是企圖傷害,就是一個強盜,他拋棄和損壞了自由與奴役之間的區分。同意征稅原則是英國人民最初和最基本的自由,只有保護這一權利,才能擁有所有的權利和豁免。
約翰·洛克說:最高主權者不能從任何人的財產中拿走任何部分,在沒有經過他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人可以隨意取走我的東西,我還有什么財產可言?
第二個原則是稅收必須按照明確標準或者規則在全體人民之間進行分配。缺少分配原則,稅收就是任意的。如果你放棄分配原則,就進入了搶劫與勒索的王國。
第三個原則是公平。大衛·休謨說,每個人都希望降低自己的稅收負擔,并且將其放到他人的身上。
這些關于稅收的原則,都是偽命題。真理一直很簡單:任何稅收都是不必要的,都是惡的。如果稅收真的經過每個人的同意,那么就不再存在稅收,只存在自愿的契約了。所以當今世界代議制民主下的“同意”,完全是虛偽的騙術。人們納稅的唯一原因只不過是,相對于損失財產,坐監獄是更壞的選擇。
不過,說對自由最大的威脅是稅收,此話不假。因為稅收就是對財產的掠奪,而自由就是財產。稅收是具有毀滅性的力量。
亞當·斯密主張:一個人擁有的財富是另一個人的5倍,那么這個人所繳納的稅收也應當是另一個人的5倍。這是因為,一個國家中每個人就像共同租賃了一個房子,都應當承擔相應的租賃費,每個人都必須按照他們在該房子中所享受的利益來承擔費用。
這是胡說,是拙劣的類比。
人們并沒有租賃這所房子,這所房子本來就是他們的,為什么要付租賃費?斯密的類比,就是把國家當成了所有財產的所有人,否則何談租賃?
其次,這將使賺錢這一行為變得毫無意義,是一種平等主義的觀點,是對服務同胞行為的無情打擊。
再次,它違背了交換對雙方有益的基本經濟學原理,認為富人從交換中享受了更多的利益,所以要多繳稅,那么那些與富人交換的人,也得到了利益,是否也應當加倍征稅?
最后,累進稅是最大的暴z,它其實就是任意的規則、任意的稅收,因為沒有人知道自己的收入到底應當交多少稅,它不成比例,導致了稅收的不確定。相比于人頭稅和比例稅率,它更加任意而武斷。
哈耶克說:與比例原則不同,累進原則沒有給我們提供任何原則以指導我們不同的人應當承擔的相對負擔是多少。
1950年代的美國立法者認為,91%的沒收性累進稅率是公平的。所謂的按能力納稅的原則,是馬牌的原則,它將使賺錢變得毫無意義。這是一個足以毀滅社會繁榮的教條。
8、常識經濟學:供給學派
供給學派以及拉弗曲線,不是什么新理論,只不過加上的各種圖表和公式,讓它看起來顯得科學。早在1788年,就有人指出,如果以財政為目標,那么中等程度的稅收可以帶來最多的收入。
當10%的所得稅稅率在18世紀出現時,人們認為這是嚴重的暴行。但是現在,這樣的稅率會被認為是上天的恩賜。
作者在這里是想告訴讀者,低稅收對經濟繁榮是有利的,即便是從政府官僚的財政角度看,要想獲得更多的稅收,也應當低稅率。
但是他對供給學派的理解是不到位的。
供給學派是一個非常差勁的學派,他們是御用經濟學家。
首要的問題是:人們為什么要追求最多的稅收總額?難道不是越少越好?
其次,拉弗曲線并不是什么定律,而純粹是一個膚淺的經驗。在一定區間內有一定效果。例如當稅率是美國二戰及之后的94%,即沒收性稅率時,降低到20%,的確可能增加稅收,因為它將更多的人納入了納稅的范疇。當稅收從20%增長到25%,并不一定會減少稅收,反而會增加。因為大多數人不會因為被增加掠奪5%而離開自己的故土,他們需要活著,他們只能選擇忍受。
最后,供給學派只在乎稅收,而從來不在乎通脹、赤字。然而我們知道,通脹和赤字,也是稅收。從供給學派的理論出發,還會得出一個荒唐的結論——這也是他們主張的——人們的一切訴求應當得到滿足,因為這是“公意”,哪怕這種訴求是搶劫的訴求,哪怕這種需求必須以通脹和發國債的形式予以“供給”。
羅納德·里根其實就是拙劣的供給學派的信徒,他虛假的減稅之下,是赤字和通脹的不斷增加,這是騙術。許多人對里根的崇拜,是基于意識形態的錯誤認知,而不是嚴肅的經濟學分析。
9、拙劣稅收的標志:亞當·斯密的四條標準
一是需要龐大官僚機構征收的稅收;二是阻礙人民產業發展,打擊人們創造財富的稅收;三是鼓勵逃稅的稅收;四是讓人民經受丑惡的征稅官檢查、讓人民處于不確定的痛苦、煩惱和壓迫之中的稅收。
亞當·斯密也經常胡說。
無需再多做評論,前文已基本涉及。其實沒有什么稅收不是拙劣的,沒有什么稅收不會打擊人們創造財富,也沒有什么稅收不讓人民處于壓迫之中。稅收是對財產的強制剝奪,如果切實地、真正地執行同意的原則,而不是民主和代議制,那么將不再有稅收,而只有契約。
古典經濟學家都是有限政府主義者,這是烏托邦。只要美國人民允許聯邦政府征收所得稅,即允許它將手伸進自己的錢包,那么同時又寄希望于它會冷靜、克制、只征收“必要的稅收”,最終的結果就是94%。這是一頭嗜血怪獸,永不饜足,恨不得將美國人民敲骨吸髓,指望它會“有限”和“克制”,就是指望黃鼠狼看守雞窩。
讓一個以侵犯美國人民財產為目標的機構來保護人們的財產,是自相矛盾的。
10、優良的稅收制度:卡梅斯爵士的6個準則。
亨利·霍姆·卡梅斯爵士,是啟蒙時代的著名學者,他的著作對亞當·斯密產生了重大影響。其他五個準則無需贅述,仍然是不要征收過重的稅收等等道德規勸,而不是嚴肅的邏輯分析。第六條值得說說:應當避免需要宣誓的稅收。
他說:在稅收執行中,魯莽地增加宣誓不僅不能改進和提高道德,而且會通過各個階層蔓延腐敗,而通過取消宣誓對于良心的權威性,已經使宣誓徒勞無益。
從伊麗莎白一世女王開始,有識之士就譴責稅收中的宣誓,他們認為為稅收宣誓是一件恥辱和不誠實的事情。但是他們的理由是基于神學的:宣誓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一旦宣誓,意味著違背誓言請求上帝的懲罰。使用這種方式來征稅,是一種墮落的表現,因為它褻瀆上帝。
當今世界各國的納稅申報表,都有宣誓的內容。大致為:我承諾上述各類數據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如有不實,我愿意為此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你只要稍微思考一個這個宣誓,就能發現它的荒誕:我要搶你的錢,然后要求你誠實地告訴我你一共有多少錢,否則我就把你關進監獄。
美國民族是有反叛精神的民族,他們從大英帝國的脫離,直接原因就是因為稅收。這種基因被個別勇士繼承了下來:梭羅因為拒絕納稅被投入監獄;可憐的歐文·希夫,拒絕向美國聯邦稅務局申報自己的收入,將《納稅申報表》改成了“個人收入坦白書”,并基于美國聯邦政府的《個人所得稅法》違憲為由,拒絕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被投進監獄。
他身患重病,不被允許家屬探視,最終孤苦地死在了監獄里。與此同時有一個殺人的重刑犯,卻因為同樣身患重病而被保釋出獄。
在美國政府的眼中,殺人犯的危害小于逃稅犯。這個道理從美國政府的角度看是成立的,殺人犯并不會危及美國政府和政客的地位和利益,但是逃稅犯可以。美國政府對民眾的安全等問題并不上心,但是對于逃稅、印假鈔等行為絕對零容忍,因為這會危及他們的根基。
稅收宣誓的含義就是:美國公民必須向它的國家坦白自己的一切收入和隱私,否則自愿接受懲罰。事實上就是國家把自己當上帝,把公民個人以及他的一切財產變成了國家資產,由此,不是你擁有多少財產,而是看美國政府允許你擁有多少財產。既然一切都是美國政府的,那么它可以征用和沒收任何財產,對美國公民施加任何懲罰,當然,必要時,它可以征用美國公民的身體——征兵。
在強行拿走你的財產的同時要求你必須誠實,暴露了暴虐的本質。
向壞人撒謊是符合道德的。
最后說一句,啟蒙思想家很多,還有盧梭這種計劃狂魔和變態狂。一種思想運動,總是有些魚龍混雜,不善思索的頭腦無法甄別,不知道哪些是應當繼承的,哪些是應當摒棄的,就會帶來持續的混亂。因此,理論的純粹性至關重要,我們必須堅持邏輯一致,邏輯徹底,才能從啟蒙思想中得到更好的教益。
我的新書,帶你一起用經濟學的眼光,了解一下阿根廷的歷史,也審視一下米萊的改革。簽名版加蓋一枚閑章“科學遠未普及”,感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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