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張家棟 編輯/高莘】
隨著美國推動汽車產業“去中國化”的不斷加深,一種看似矛盾的合作模式正在中美汽車產業中逐漸浮現——一邊尋求擺脫中國供應商,一邊又不得不通過技術許可引入中國企業的核心技術。
![]()
Eagle Wireless位于美國俄亥俄州的工廠 路透社
據路透社7月21日報道,美國俄亥俄州通信模塊制造商Eagle Wireless正加速擴建產能,以滿足美國聯網汽車新規帶來的供應鏈調整需求。
美國于2025年出臺聯網汽車相關規則,規定自2027款車型起禁止使用中國開發的聯網汽車軟件,自2030款車型起禁止使用中國制造或設計的聯網汽車硬件。由于汽車項目通常提前數年開發,車企已開始重新梳理供應鏈。
Eagle Wireless正是在這一背景下于2025年底成立,該公司計劃未來三年將員工規模由約140人擴充至1000人,年營收目標提升至近1億美元,并計劃將汽車通信模塊年產能提升至200萬件以上。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家定位于替代中國供應商的新企業,最初卻是通過獲得中國通信模組企業移遠通信的技術授權進入市場。
類似的模式并非個例,此前,福特汽車在美國密歇根州建設磷酸鐵鋰電池工廠時,同樣采用了寧德時代的技術許可模式——工廠由福特投資建設并運營,員工由福特聘用,寧德時代則提供電池技術授權及相關技術支持。
而這種不直接引入中國資本,不采購中國制造產品,但通過技術許可獲取中國企業多年積累的產業能力,已經成為美國汽車產業在政策環境趨嚴的背景下,正在探索一種新的合作路徑。
不過,這一模式也引發了新的問題,當美國希望降低對中國供應鏈依賴時,直接購買中國技術是否意味著,中國在智能電動汽車產業多年來建立的競爭力將付諸東流。
對此,北京國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周睿向觀察者網表示,獲得技術許可并不意味著真正掌握核心技術。
他指出,技術許可本質上是一種使用權授權,而非所有權轉讓。許可方仍保留技術成果的所有權,被許可方只能在合同約定的范圍、期限、地域和用途內使用相關技術。
“判斷是否真正掌握核心技術,不是看是否獲得了使用權,而是看是否自主擁有該技術的所有權,或者是否具備獨立研發、改進和持續迭代相關技術的能力。”周睿表示。
![]()
他進一步解釋,在知識產權體系下,“技術所有權”意味著權利人擁有完整的處分權,包括自行實施、許可第三方、轉讓、質押等;而“技術使用權”則屬于有限授權,被許可方原則上無權再許可第三方,也不能擅自處分相關技術。
以福特與寧德時代合作為例,周睿認為,福特獲得的是電池技術的使用權,而寧德時代仍保留電池配方、電芯設計、制造工藝等核心專利及商業秘密的所有權。福特既不能將相關技術用于合同約定之外的產品,也無法在許可終止后繼續使用該技術。
![]()
福特與寧德時代在美共建工廠 蓋蒂圖片社
同樣,Eagle Wireless獲得的是通信模組相關技術的使用權,而底層通信協議棧、核心芯片設計、關鍵算法等核心技術仍掌握在移遠通信手中,其產品研發仍建立在許可基礎之上。
不過,技術許可下的另一個問題是,如果被許可方在合作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最終完成自主研發,許可方將如何保護自身技術壁壘?
周睿表示,在汽車產業,技術許可協議本身就是保護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法律工具。
他介紹,實踐中,許可協議通常會首先明確授權邊界,例如限定技術僅用于特定產品、特定市場或特定用途,并通過《許可技術范圍清單》等方式明確哪些內容屬于授權范圍,哪些技術默認保留。同時,合同中普遍會設置禁止反向工程條款,禁止被許可方對軟硬件進行破解、逆向分析或還原。
此外,對于合作過程中產生的新成果,協議往往還會約定“改進技術歸屬”條款,即被許可方基于許可技術形成的改進或衍生成果,其知識產權歸許可方所有,或雙方共有但許可方享有優先使用權。
在商業秘密保護方面,許可方通常還會要求被許可方及其員工、供應商承擔嚴格保密義務,并通過技術資料分類管理、訪問權限控制等方式降低核心技術泄露風險。
周睿表示,汽車產業中通常不會隨著許可一并開放的內容包括源代碼、制造工藝訣竅、核心算法、設計原理、后續技術升級以及改進技術所有權等,而這些往往也是企業最重要的競爭壁壘。
對于Eagle Wireless提出希望2030年前以自主研發替代中企技術許可的計劃,北京國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王芳芳認為,國際產業實踐中,許可方通常會通過“知識產權保護+合同約束”的組合方式,降低被許可方成長為競爭對手的風險。
她表示,許可合同通常會嚴格限定技術的使用范圍,包括適用車型、銷售區域、產能規模以及具體用途,超出授權范圍使用相關技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作。
與此同時,合同中還可能設置“技術改進回授”條款,要求被許可方在許可技術基礎上形成的新技術,無償或排他許可給原許可方,甚至直接約定改進成果歸許可方所有。
此外,禁止反向工程、禁止利用產品運行數據反向重構核心技術方案,以及禁止生產競爭性產品等條款,也是國際技術許可中較為常見的安排。
除了合同約束外,許可方還會通過技術邊界隔離等方式保護核心能力,例如通過劃分“正向許可清單”和“保留技術負面清單”,明確哪些技術可以開放、哪些始終掌握在許可方手中。
王芳芳還指出,許可方通常掌握著軟件更新、技術升級、售后支持、備件供應等關鍵能力,即便被許可方嘗試完全自主研發,也可能因失去持續技術支持而面臨產品兼容性、后續維護等問題,這也是國際技術許可合作中較為常見的一種“技術鎖定”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技術許可在產業鏈重構中的作用,國際研究機構也有不同觀察。
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副主任兼高級研究員伊拉里亞·馬佐科(Ilaria Mazzocco)在接受路透社采訪時表示,“這些合作關系最終可能會導致你更加依賴中國。”她同時指出,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環境下,這類合作也可能是美國獲取相關專業能力的唯一路徑。
盡管Eagle Wireless提出的自主技術替代計劃,折射出美國汽車產業正嘗試走一條“把技術許可轉化為自主研發的供應鏈路徑重塑”。
不過,從法律層面來看,兩位律師均向觀察者網表示了一致的觀點:技術許可并不意味著核心技術所有權的轉移,被許可方獲得的更多是有限范圍內的技術使用權,而非完整的技術控制權。許可方仍可通過專利、商業秘密、技術邊界隔離以及合同約束等多重機制,持續掌握核心競爭優勢。
這也意味著,在全球汽車產業鏈加速重構的背景下,技術許可究竟會成為美國實現供應鏈脫鉤的跳板,還是形成一種新的技術依賴,或許仍需要時間給出答案。而在這一過程中,真正決定競爭能力的,仍將是各國企業自身的持續創新能力。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