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中南大學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2002年的碩士學位論文與《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1年刊發的論文有13頁文字大面積雷同,疑似存在抄襲。
據澎湃新聞報道,7月24日,中南大學研究生學術不端舉報電話值班工作人員對此表示,根據學校相關規定,舉報將由學校商學院具體受理,目前暑期暫無工作人員對接。暑期結束上班后,會受理舉報。
記者通過中國知網查詢得知,被舉報的論文系中南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費某某的論文《我國會計準則制定模式研究》。該文系費某某的碩士學位論文,導師為梁某某,完成時間為2002年,碩士電子期刊出版年期為2003年第01期。
疑似被抄襲的則是《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1年6月刊發的論文《淺議上市公司運用會計準則的幾個問題》,作者系為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趙國忠。
對比發現,上述費某某2002年的碩士學位論文,與趙國忠教授2001年刊發的論文大段文字完全雷同。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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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某某2002年中南大學碩士論文《我國會計準則制定模式研究》從第68頁4.3.1小節起,至第80頁4.3章節結尾,內容與趙國忠2001年刊發于《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的期刊論文《淺議上市公司運用會計準則的幾個問題》的一、二、三全部章節都完全相同。
費某某碩士論文中與趙國忠論文存在相同段落的內容跨度長達13頁。費某某碩士論文中包含五組案例與數據與趙國忠論文相同。
唯一區別僅在費某某論文4.3.2節“投資跌價(減值)準備”板塊新增了趙國忠原文不存在的五類觀點論述。
費某某的碩士學位論文列出的參考文獻中并沒有趙國忠教授的這篇論文。
資料顯示,趙國忠,男,1965年出生,吉林省長春市人,1986年任教于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原北京市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曾任會計系副主任、高職研究所所長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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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表述剽竊包括:不加引注地使用他人已發表文獻中具有完整語義的文字表述,并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應界定為文字表述剽竊。其表現形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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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澎湃新聞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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