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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是年營收16億、手握超500家門店的港股上市公司,另一家是40平方米、開業不到兩年的夫妻店。被告老板娘在鏡頭前哭訴,對方律師開出的七八千元賠償,“至少得賣1000碗面”。當一碗八塊錢的小面要與千萬資本的算盤隔空對峙,勝負從一開始就已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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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起“商標侵權”案在輿論場中的結局,卻完全扭轉了資本預設的劇本。起訴消息傳出后,輿論幾乎一面倒地倒向了被訴的“渝見小面”。伴隨著大量儲值會員選擇退款表示抗議,股市在開盤后一度跌超6%。資本的大棒還沒來得及揮下,就已被砸爛在民意面前。
為何一家合法維權的小面巨頭,會遭遇如此徹底的輿論翻車?
答案藏在這批商標訴訟的荒誕之處。遇見小面持有的“渝見小面”商標,僅在第35類“廣告銷售”有效,而真正用于餐飲服務的第43類商標早在2022年就被初審駁回。拿著與餐飲無關的商標類別去告餐飲小店,與其說是維權,不如說是變相的“碰瓷式訴訟”。更令人心寒的是,這并非針對一家商戶的孤立事件——江蘇常州、廣東東莞等多地同名小店均收到過訴狀,有店家甚至在關門數月后仍接到法院電話。以法律的合法外衣批量“收割”本就艱難維生的小商戶,這不是庇護原創,而是赤裸裸的恃強凌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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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真正有底氣、有口碑的大品牌,商業的護城河不應當建立在層出不窮的訴訟上,而應當建立在過硬的產品力和足夠寬廣的經營格局上。當一家企業以“商標維權”之名對微小的同行舉起屠刀時,毀掉的不僅是個體商戶的生計,更是自己多年積攢的商業聲譽。即便最終拿出了撤訴并贈送商標的補救方案,資本在不得不低頭時表現出的姿態,也讓外界清楚地看到了這一切不過是迫于輿論的選擇性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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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同行,如果其經營確有惡意攀附之實,依法維權無可厚非;但若其本就善意經營,只因某些字眼的無心巧合就被卷入無休止的訟累,那些被砸掉的養家糊口的飯碗,終究會成為品牌永遠的恥辱柱。法院的傳票跑得再快,也永遠追不上一碗八塊錢的滾燙人間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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