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看到保險業比較賺錢,就謀劃自己開個保險公司,賣保險賺錢。
2024年6月,張某找到代辦公司注冊了海南某某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未取得金融主管單位的特許經營許可情況下,就開始以30%高額傭金招募保險中介人員對外銷售保單。
2024年6月至7月26日期間,該公司累計辦理機動車第三者保險業務200余單,收到多家公司和個人支付保險費用合計370余萬元。
2024年7月26日,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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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前前后后一共就營業了不到2個月時間,竟然還賣了200多份保單,看來還是很有經驗和人脈的。
機動車第三者保險也就是“三者險”,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方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毀時,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200多份保單,收到保險費370萬,每份保單將近2萬塊,這肯定不是普通家庭轎車了,大概率是用于運輸的大貨車。
2024年,海南金融監管局曾發布關于警惕無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經營金融業務的風險提示,在7月和8月查獲兩家公司非法開展保險業務,一家叫“海南達昌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一家叫“海南元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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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顯示,海南達昌財險目前屬于存續狀態,不過經營狀態異常,成立于2024年6月14日,法人代表張勇,注冊資本2億,實繳資本2億,國標行業為“保險業”,公司經營范圍中有“保險業務、保險經紀業務”。
因為“未取得保險許可證,不允許從事保險經營活動”,公司名字被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替其企業名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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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達昌財險法人代表張勇,同時擔任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
上述案件中張某注冊的大概率就是這家“達昌財險”了。
海南金融監管局提到的另外一家海南元邦財險,在2024年8月19日已經被注銷,原因也是未取得保險許可證,不允許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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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這家公司此前叫海南椰子財務咨詢有限公司,應該是一家第三方代理記賬公司,2023年12月改名成了財產保險公司,公司注冊資本1億。
兩家假財險公司法人代表,一個叫張勇,一個叫何勇,兩人都夠勇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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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保險業務,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張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海口中院。
海口中院經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終審裁定: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辦案法官介紹,保險屬于國家特許金融業務,未經金融主管部門許可,私自開設保險公司,開展保險業務經營,構成非法經營罪,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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