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驕虎律師自2011年執業以來,辦理各類刑事案件數百起。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為當事人爭取到緩刑;在危險駕駛案里,也成功讓當事人獲緩刑,避免實刑。
趙驕虎,江蘇豐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江蘇豐典(高淳)律師事務所主任,同時擔任“守護者”刑事辯護團隊負責人。他出身魯南山村,高中畢業后立志投身法律事業,本科期間潛心鉆研刑律,大三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2011年正式執業以來,趙驕虎雖初期涉獵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等案件,但始終堅守刑事辯護初心。
執業十余年間,趙驕虎成功辦理各類刑事案件數百起。他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當事人爭取到無罪判決;為涉案金額高達26萬余元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酒精含量200多毫克的危險駕駛案等數十起案件實現不起訴;在報捕階段為強奸、200萬金額貸款詐騙、涉黑等案件當事人成功爭取不批捕取保候審;為百萬級涉案金額詐騙案、重大責任事故案等當事人爭取緩刑,更有多起案件實現刑期大幅優化或罪名減輕,如將銷售假藥罪改為非法經營罪,使當事人刑期從13年半減至6年,將詐騙案主犯改為從犯,刑期從13年減至6年半。2025年度,他收獲近10面錦旗,8起案件不起訴,3起撤案、3起報捕后獲取保,另有緩刑案件多起。
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典型案例中,當事人甲因企業業務需求,購買建工征信類公民個人信息,初始獲取總量達XXX余條,篩選后留存48000余條。當事人僅少量聯系信息對應主體,未促成實際業務、未從中獲利,后將留存信息刪除。2025年2月22日,當事人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如實供述了上述行為。公訴機關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提起公訴,辯護后量刑建議為“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當事人對指控事實、罪名及建議均無異議,同意適用簡易程序并簽字具結。該案件的入罪關鍵在于,當事人主張購買信息系經營需要,但因用途涉及違法的“掛靠”,使用用途無法認定為合法,入罪標準適用“非法獲取5000條以上公民個人信息”,其留存的48000余條信息遠超該標準,構成犯罪。不過,當事人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的法定從寬情節,結合“未獲利、及時刪除信息”的悔罪表現,法院對其適用緩刑。在這個案件中,趙驕虎律師前期爭取不起訴,因涉案信息數量過多未獲支持;后期辯護時,重點聚焦“自首、認罪認罰、未獲利、及時刪信息”等有利情節,結合當事人悔罪表現,成功說服法院適用緩刑,幫助當事人避免實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處罰的影響。
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例不同,危險駕駛辯護案例有著不同的難點。2025年8月24日凌晨3時許,當事人甲X(機動車駕駛資格處于注銷狀態)醉酒后駕駛小型轎車,沿鎮江市XX區某路段由東向西行駛至某路口附近時,發現前方設有酒駕檢查點,遂倒車逃跑,后將車輛橫向停放在機動車道并下車逃至人行道,被交警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經檢測,甲X呼氣酒精含量為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121.9毫克/100毫升。2025年9月24日,甲X因本案被取保候審;同年11月,鎮江市XX區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建議判處甲X拘役一個月、適用緩刑,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甲X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無異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甲X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結合甲X如實供述罪行、自愿認罪認罰的情節,同時采納辯護意見,最終判決:甲X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罰金已預繳);緩刑考驗期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在這個案件中,趙驕虎律師作為甲X的辯護人,在認可指控罪名的基礎上,針對性提出關鍵辯護意見: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對較低,其駕照注銷情形并非實質意義上的無證駕駛;甲X無任何前科劣跡,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險性較低。這些意見有效推動法院對甲X從輕、從寬處理,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緩刑結果,最大限度降低了刑事處罰對其工作、生活的負面影響。
在這兩個案例中,趙驕虎律師展現出了獨特的價值。在證據思路上,他善于挖掘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如在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關注到當事人未獲利、及時刪除信息等情節,在危險駕駛案中指出血液酒精含量相對較低、駕照注銷非實質無證駕駛等情況。在法律適用方面,他精準解讀法律條文,在危險駕駛案中厘清“酒駕劣跡不影響緩刑適用”的法律誤區。在談判策略上,他能夠根據案件情況,結合當事人的情節,與法院進行高效且坦誠的溝通,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判決。
從司法實踐來看,對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和危險駕駛罪等案件,法院在裁判時越來越注重當事人的悔罪表現、自首和認罪認罰等情節。同時,對于法律條文的適用也更加精準和嚴格,律師需要深入研究法律,為當事人尋找有利的法律依據。
趙驕虎律師憑借專業的法律知識、高效的辦案能力和靈活的策略,在刑事辯護領域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他始終以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為核心,在每一個案件中竭力尋找法律空間,是一位高效、精細、策略靈活的刑事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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