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運城一名13歲的女孩,向媒體講述了自己被一名30歲男子侵害的經過。這起案件最初被警方以雙方自愿為由不予立案,引發了全網的關注和討論。
今年4月18號晚上到19號凌晨,這名13歲的女孩在酒吧喝了兩瓶啤酒,后來因為跟室友鬧別扭,先回了出租屋。沒想到,那名叫韓某某的男子,也就是女孩口中的"黑哥"跟著找了過來。
女孩說,她明確說了不同意,也想反抗,但就是不敢。她說:"我想打他,但是不敢。他給我說不許報警,我害怕就沒報警。"
而且女孩明確表示,事發前就告訴過韓某某自己1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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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之后,韓某某給了女孩500塊錢,還給了女孩的室友1000塊錢封口費。
不光是給錢,他還威脅女孩不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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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女孩家屬反映,后來他還找到女孩當面威脅,說"不撤案就殺你全家"。
一個13歲的孩子,哪里經得住這樣的恐嚇。
4月30號,家屬報了警。可一直等到6月12號,等來的卻是不予立案的結果。
有辦案人員口頭說,經調查構不成刑事犯罪,雙方屬于自愿。
這一下,家屬不干了,輿論也炸了。
為什么大家反應這么大?因為根據我國刑法,跟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不管對方是不是自愿,都按強奸罪論處,而且還要從重處罰。
這是法律的明確規定,也是保護未成年人的底線。
未滿14周歲的幼女根本沒有性同意的權利。這種案子屬于公訴案件,不能私下和解。
所以大家就有疑問了:嫌疑人都承認發生關系了,被害人也才13歲,怎么就證據不足了?
為什么辦案民警好幾次提議調解、拿賠償了事?
還有,報警之后嫌疑人為什么沒被管控,還能繼續威脅受害人?
好在事情有了新的進展。6月23號凌晨,運城市公安局鹽湖分局發布了警情通報,說已經跟相關單位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啟動案件復核程序,對原始卷宗、證據材料和辦理過程進行全面復核。
女孩家屬這邊也表態了,說要申請復議復核,還要申請檢察院介入監督,堅決不接受調解,一定要追究刑事責任。
說實話,看到這樣的新聞,誰心里都不好受。一個13歲的孩子,本該在校園里讀書、在父母身邊撒嬌,卻遭遇了這樣的事情。
她還要面對威脅、面對質疑、面對漫長的維權之路。
保護未成年人是全社會的責任,也是法律的紅線。
這起案子里到底有哪些疑點,當初的不予立案決定是不是正確,相信聯合調查組會給出一個說法。
也期待著調查能徹查疑點、還原事實,該追究的責任一個都不能少。
同時也想提醒所有的家長和孩子,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學會保護自己。
遇到危險第一時間告訴家長、告訴老師、告訴警察。
不要害怕威脅,正義永遠站在受害者這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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