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蘋果因存儲芯片短缺宣布全球漲價,MacBook Pro、iPad等產品售價上調。 6月29日,紅星資本局采訪發現,多位消費者在漲價前已向Apple授權店支付定金或預付款,卻被要求按漲價后的價格補差價才能提貨。另有消費者在淘寶官方店鋪下單后,訂單被“意外攔截、包裹被召回”,被告知需重新下單并承擔漲價差價方可發貨。 律師指出,銷售方不能因產品漲價而單方解除合同,應按照約定價格交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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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蘋果公司以存儲芯片成本上漲為由,上調了iPad和MacBook的價格 據視覺中國
消費者漲價前下單
漲價后被要求“補差價”
6月29日,來自深圳的小來(化名)告訴紅星資本局,6月20日晚上,她在Apple授權專營店(暢航深圳大悅城店)想要購買原價4499元的Mac mini(M4)16G+256G型號。因店內無貨,她先支付了1000元的預付款,同時和店長口頭約定,到貨后按照教育優惠減750元后再疊加85折國補,只需支付尾款2186.65元。
但6月26日蘋果產品調價后,商家卻要求小來按品牌最新漲價后的5999元核算價格,拒絕按原價格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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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向消費者開具的交費票據
在向有關部門投訴后,商家給出了兩種解決方案:一是按照漲價前價格購買其他現貨產品,但暢航全部Mac產品沒貨;二是到貨后按照漲價后價格購買。
對于商家給出的解決方案,小來并不接受。
來自廈門的當當(化名)告訴紅星資本局記者,6月25日中午,他在Apple授權教育經銷商LX樂享無限(廈門工學院店)支付5000元定金定了一款價格為26499元的MacBook Pro,疊加國補和教育優惠可以便宜4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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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的訂單信息截圖
當當在社交媒體發文,有同樣遭遇的消費者在帖文下曬出了她所付預付款的商家回復。商家回復稱無法按現有價格進行生產,所有的定制機需要按新的價格交付,因此只能對“定制機訂金”辦理退款,為了感謝信任可以給予100元補貼。
當當和商家約定好大概一兩個月到貨后提貨,但在6月26日蘋果產品調價后,商家通知他無法按原定價格交付,直接將5000元定金從小程序退了回來。在當當向相關部門投訴后,商家表示,只能原價購買店內現貨,還沒到貨的定制機只能按照漲價后的價格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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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回復消費者稱,無法按原定價格交付
小優(化名)也向紅星資本局記者分享了自己的經歷。“6月24日,我在淘寶蘋果店鋪下單購買蘋果電腦,完成付款后短暫發起退貨申請,和店鋪客服溝通后10分鐘內就主動取消退款,明確告知商家要保留訂單、正常收貨。但蘋果店鋪后臺未同步撤銷退款攔截指令,單方面發出快遞攔截指令,直接將已發出包裹‘召回’倉庫,導致我無法正常收貨。訂單成立時商品為原價,事發次日同款商品漲價2500元。商家現要求我必須重新下單、自行承擔2500元差價才可以發貨。”
公開數據顯示,蘋果于6月25日宣布調價,其中國區官網更新后,MacBook Air起售價從8499元升至9999元,一次性漲價1500元;iPad Air起售價從4799元上調至5999元,漲幅達到1200元,iPad Pro更是從8999元突破萬元大關至10799元。其中,漲價最多的是專業工作站Mac Studio,起售價從16499元上調至19999元,單品漲價達到3500元。
律師說法:
“定金”和“訂金”法律性質不一樣
紅星資本局記者發現,社交媒體平臺類似的投訴還很多。那么,消費者提前找經銷商預購產品,產品價格突然變動后究竟該不該補差價?紅星資本局就此咨詢了相關人員。
Apple授權專營店(深圳大悅城店)在電話中回應紅星資本局記者,預付1000元的小票只能作為預留商品證明,但最新產品價格還要跟著蘋果官方走。“官方漲價了我們也沒有辦法。”就當當提及的問題,紅星資本局記者咨詢了LX樂享無限官方客服,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應。
紅星資本局記者就此致電蘋果官方客服電話,對方回應:“這些官方授權商有自己的定價權,我們無法進行干涉,只能保證貨源沒有問題,如果出現非正品問題可以聯系蘋果售后。”
對有經銷商提出的“蘋果回復定制機無法按之前的價格進行生產,所有的定制機需要按新的價格交付”,蘋果官方客服回應稱,廠家的定價邏輯客服不清楚。但正常來說,已付款商品的價格變動和消費者沒有關系,按道理應該按原本約定的價格交付。如果和經銷商產生價格糾紛,建議消費者撥打有關部門電話尋求幫助。
廣東展揚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子彬表示,“定金”和“訂金”的法律性質不一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收定金一方如果不按原約定交付產品,不履行合同,則構成違約,支付定金一方可要求返還雙倍定金;而“訂金”屬于支付預付款的性質,如果解除合同,預付款要退回,但不像定金那樣具有懲罰功能。如果是預付款,對方違約解除合同,除了退回預付款外,購買方還可主張賣方賠付漲價后購買商品的差價。
“小來的預付款小票雖沒有明確標明是定金,但上面已明確了交易價格,合同已成立生效,必須按照支付1000元預付款時約定的價格交易。”黃子彬認為。
而對于小優遇到的淘寶意外攔截后要求補差價才可再次發貨,黃子彬認為,消費者和商家的合同在申請退款后已解除,撤銷退款后僅說“正常寄”在法律界定上不夠清晰,不能明確算再次成立買賣合同。
當當、小來和小優均表示,后續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實習記者 陸珊珊
編輯 郭莊
審核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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