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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尸兩命
2010年3月份的一天,上海黃浦江的環衛工人發現了一具尸體。
他們報警了。
民警將尸體打撈上來,確定這是一具女尸,沒有頭顱的女尸。
她是被人截肢后拋尸了,很顯然這是一起命案。
法醫開始對這具尸體做鑒定,得知女子的年齡在22-25歲之間。
她還有身孕了。
而且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經有9個月大了。可以說馬上就到生產的時候,她就被殺了。
到底是誰?
竟然如此的狠毒,對一個挺著大肚子,快要臨盆的女人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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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推測,該女子的死亡,很有可能和肚子里的孩子有關。
也就是說,這個殺戮是和情感或者婚外情有關。
孩子的父親,不想讓她把孩子生下來,她堅持要生。
所以,將她給殺死了。
對于民警來說,把被殺女子和孩子的DNA,輸入數據庫對比,只要能對比出女子或孩子生父的相關信息,這個案件就可以破獲了。
通過對比,他們把孩子的父親對比出來了。
這個男子叫楊某,36歲,因為吸毒被蘇州的警方逮捕了。
他被蘇州的警方關押著呢。
他會不會是殺人兇手呢?
民警通過楊某的個人信息,得知他因為偷盜,強奸,吸毒,敲詐勒索等被多次判刑。
他很有可能就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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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找到楊某問話,他說他沒去過上海,一直在蘇州一帶活動。
他對殺人的事情一概不知。
至于說死者懷了他的孩子,他更是一頭霧水。
他是不是在撒謊呢?
民警走訪楊某身邊的親朋好友,他們都說沒有見過楊某身邊還有一個大肚子的女人。
從來沒有見過。
這就奇怪了。
若是死者和楊某關系密切,他們應該會在一起出現的呀。
怎么沒人見過楊某和一個大肚子的女人一起出入呢?
難道楊某真的不是殺人兇手嗎?
民警問楊某,你去年的時候,是不是到過上海?
否則,死者不可能懷了他的孩子。
他說,他去年六七月份確實到過上海,到上海是去玩去了。
玩的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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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
民警問楊某,在上海玩什么了呢?
楊某說他平時是吸冰毒的,上海有一個叫紅姐的女子,就是專門賣冰毒的。
他到上海后,在紅姐這里買過冰毒。
除了吸毒還干過什么?
他說,他還找過一個小姐,那個小姐也是紅姐介紹給他的,當時他們是到了一家酒店過夜,發生了關系。
他還記得小姐的名字叫小敏。
死者會不會是小敏呢?
按照時間來算,楊某和小敏發生關系后,小敏懷了他的孩子,孩子正好是9個月。
這個是可以對得上的。
小敏懷孕9個月時,被人殺害了。
想要知道更加詳細的情況,就要問紅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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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姐承認去年曾賣冰毒給楊某過,而且當晚他還介紹了小敏陪著楊某過夜。
后來她確實發現小敏懷孕了。
她經常見小敏挺著一個大肚子,至于說小敏懷的孩子是誰的?
她就不清楚了。
她知道小敏一直在上海,和一個男子同居。
死者是不是小敏呢?
民警把酒店的登記信息找出來了,原來小敏時年25歲,家是河南新鄭的。
民警聯系小敏的家人。
小敏的父母告訴民警,他們已經有2年的時間沒有和女兒聯系過了。
女兒的情況,他們不知道。
民警提取了他們的DNA,和小敏的做了對比。
完全匹配上了,死者就是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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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小敏的身份被確定了,孩子生父的身份也被確定了。
到底是誰殺了她呢?
孩子的生父楊某,他只是和小敏發生過一夜情,而且之后他們再也沒有見過。楊某甚至都沒有來過上海了,更不清楚小敏懷孕的事情。
所以,楊某的嫌疑被排除了。
他也是剛知道,小敏懷了他的孩子。
不是楊某殺的人,就是和小敏同居的那個男子了。
通過調查,民警得知和小敏同居的男子叫郁凡榮,時年40歲。
他是有妻子,有孩子的,在上海一家保險公司做業務員。
小敏就是他的情婦,他們一直租住在一起,玩起了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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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滅口
郁凡榮被逮捕了,他承認了殺害小敏的事實。
他說,他之所以殺害小敏,是因為小敏肚子里的孩子。
他和小敏認識兩年了,小敏曾經懷過兩次孕。因為他們是不正當的男女關系,他都陪著小敏把孩子打掉了。
可是,讓他沒想到的是,小敏第三次懷孕了。
懷孕后小敏就告訴他,又懷孕了。
他還是建議小敏打掉。
但是,這一次小敏說什么都不肯打,打孩子太多,以后會懷不了孕的。
那怎么辦呢?
他也是沒有辦法,只能讓小敏留著這個孩子了。
自從小敏懷孕后,他每天過的都是提心吊膽的。
他怕妻子知道他的婚外情。
至于說為何他要殺死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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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小敏要到老家把孩子生下來,到老家她必須要有一筆錢,而現在她身上沒有錢。這個錢要讓郁凡榮來出。
郁凡榮不想給錢,他還是害怕孩子生下來后,會影響他和妻子的感情。
讓妻子知道他有私生子,這件事是他接受不了的。
孩子生下來后,有太多麻煩了。
所以,他沒有給小敏錢,而是趁著小敏睡著后,將小敏掐死分尸了。
分尸后,就把尸體拋到黃浦江里了。
由于他一直和小敏在一起同居,他以為小敏懷的孩子是他的。
就連小敏本人,也不清楚孩子是誰的。
也以為是郁凡榮的。
結果這個命案就這樣發生了,懷孕九個月的她被殺了。
一尸兩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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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凡榮直到此刻才清楚,自己被戴綠帽子了,小敏懷的不是他的孩子。
他卻因為小敏懷孕將其殺害了。
他很后悔殺人。
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既然殺人了,而且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至于說被殺的小敏,如此濫情,沒有結婚就敢為情夫生娃,一次又一次的懷孕。
她的結局似乎也是注定的。
畢竟婚外情釀命案,這是常識,她應該清楚的。
不管怎么說吧,都不應該殺人的,我們更應該譴責兇手。
畢竟他殺了兩個人,就等著償命吧。
對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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