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臺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因詐領助理費被判處7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
根據臺媒的說法,林宜瑾擔任立委16年時間里,透過服務處黃姓主任以人頭助理、掛名助理、低薪高報方式共詐領助理費1412萬元新臺幣,2024年8月東窗事發才被檢調部門調查。
本來腐敗這種事,在島內早就是司空見慣,可以說天下烏鴉一般黑,能擔任公職的人當中就找不出幾個干凈的,但林宜瑾多少有些不一樣,因為她還有一重身份——賴清德子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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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林宜瑾28歲以加入民進黨新潮流系為起點正式踏入政壇,此人在臺南的首份工作,就是擔任賴清德代表服務處主任,后來林宜瑾還成了民進黨內公認的選戰造勢御用主持人。
同理林宜瑾作為賴清德的子弟兵,民進黨對行政、司法影響力很大的情況下,她怎么說都會受到一些“特殊照顧”,不至于匆匆忙忙,連滾帶爬,被法院重判7年。
因此林宜瑾所涉詐取助理費案,值得關注的點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整件事情中,關于賴清德對“臺獨”立場的微妙動向。
為什么這么說?因為林宜瑾早些時候為了“自救”,可是使出了渾身解數討好賴清德,甚至將島內極少有人敢觸碰的修法“謀獨”推上了臺前。
去年10月,林宜瑾妄稱臺灣光復節是“臺灣人再度被殖民”,被大陸官媒《人民日報》痛批,然而此人吃一塹也沒有長一智,在兩岸問題上立場變得更加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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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林宜瑾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試圖將“兩岸”改為“兩國”并刪除“國家統一前”表述,再次遭到國臺辦嚴正警告。
林宜瑾如此激進的原因并不難猜,彼時民進黨剛從兩場“大罷免”中慘敗,淪為了島內民意的笑柄,急需要扭轉頹勢改善不利局面。
這種背景下,林宜瑾作為賴清德子弟兵就必須沖鋒在前,一來為了配合賴清德的“臺獨”敘事,消解島內對民進黨的質疑,二來爭取賴清德的關注,用行政權力對沖可能的司法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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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在林宜瑾看來,她是在替賴清德說不敢說的話,提不敢提的案,這種“為主分憂”的忠誠姿態若得到賴清德更高的提攜,民進黨當局自然就會行政干預司法,阻止檢調部門對自己詐取助理費案件的調查。
然而千算萬算林宜瑾算漏了一件事,對于賴清德而言“臺獨”是一句口號或者一門生意,嘴上疾呼可以,但落實到行動上來絕對不行,這是觸碰大陸紅線的危險行為。
因此對于林宜瑾這位子弟兵的提案,賴清德態度顯得異常冷漠,于是在提案2天后,林宜瑾悄悄撤案,還辯稱“沒有提案哪來撤案”,至此修法“謀獨”鬧劇落下帷幕。
不過鬧劇落幕了,林宜瑾與賴清德之間的恩怨并未結束,自打修法“謀獨”鬧劇發生,賴清德就刻意與這位子弟兵保持距離,包括到訪臺南時也避免與之同框。
到了臺南地方法院的判決結果出爐,賴清德也僅僅回應“尊重司法”,這意味著他已經與這位子弟兵徹底完成切割,以后你坐你的牢,我掌我的權,咱倆互不相干。
從整件事來看,實際上證明“臺獨”就是一個笑話,當某些人立場過于激進,可能觸發大陸激烈反應時,最大的“臺獨”頭子賴清德就得出來踩剎車,避免“臺獨”議題導致兩岸關系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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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過去一脈相承,表面上看賴清德集團野心勃勃,勢要把“臺獨”進行到底,但到了關鍵時刻“抗中保臺”的戲碼就演不下去了,這說明賴清德本人非常清楚,真搞“臺獨”只有死路一條。
至于林宜瑾,一方面太過于高看自己賴清德子弟兵的身份,以為背靠大樹好乘涼,實則卻是賴清德隨時可以拋棄的棋子,另一方面又誤判了賴清德集團的“臺獨”真實立場,她以為自己是在“為主分憂”,可在賴清德眼里這就是個定時炸彈。
毫不客氣地說,臺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的時候,賴清德肯定是松了一口氣的,如果讓林宜瑾繼續胡鬧,民進黨打著“臺獨”名義,行茍且之事的遮羞布可就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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