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改革十年過渡期在2024年9月已結束,到2026年,進入“中人”清算和遺留問題收尾階段。
當年并軌的初衷是為了公平,但執行下來,不同群體之間反而出現了新的差距,有人吃虧,有人得利,下面咱詳細的聊聊。
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并軌,設置了十年過渡期,目的是讓新舊制度平穩銜接,避免待遇大起大落。可這十年走下來,政策設計上的漏洞逐漸暴露,公平沒有完全落地,反而在退休人員內部劃出了新的鴻溝。
按照政策,退休人員分為“老人”“中人”“新人”三類,過渡期內的“中人”又按退休年份分了十個檔次,俗稱“三類十級”。老人指2014年9月底前退休的,完全按老辦法計發,沒有職業年金,每年漲幅慢,跟不上社會平均工資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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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最大的是中人。過渡期實行“保低限高”,新辦法算出的高出部分,按退休年份打折發放:2015年退休的發10%,2016年20%,逐年遞增10%,到2024年退休才能拿全。同樣工齡、同樣職級,一輩子貢獻差不多,就因為早退幾年,每月差出好幾千,而且這個折扣終身鎖定,早年少發的也沒有補發。晚退的中人,因為社會平均工資漲了,新辦法算出的差額更大,發放比例還更高;2024年后退休的新人,按新辦法全額領取,職業年金和個人賬戶更厚實,待遇整體走高。結果是老人和早退中人一直吃虧,晚退群體一直占便宜,差距越拉越大。
這套只看退休時間的打折規則,沒有充分考慮工齡和實際貢獻,已經明顯偏離了公平。不少單位出現同崗位同工齡,早退職工拿得比晚退同事少一大截;早年教書的老師,待遇還不如晚幾年退休的學生。每月差幾千,一年幾萬,領二三十年,終身差距幾十萬,對早退中人來說確實很不公平。
十年過渡期的緩沖任務已經完成,2026年全面清算收官,正好是修正規則、彌補虧欠的窗口期。光拿政策條文說事不夠,得正視“三類十級”造成的結構性失衡,拿出統一的調整方案,縮小人為拉大的待遇鴻溝,回到公平的初衷。
有幾個現實問題需要認真考慮。同樣工齡同樣貢獻,只憑退休早晚分十級折扣,終身待遇差這么多,這樣的規則是否合理。過渡期結束了,早年暫扣的差額是否應該統一補上。計發辦法怎么優化,既能銜接新舊制度,又不讓早退中人一直吃虧,把老人、中人和新人的待遇平衡好。養老公平到底該按什么標準來衡量,是按退休時間,還是按一輩子的工齡和貢獻。
養老是每個人的晚年依靠,規則設計不能只圖短期平穩,把長期公平放到一邊。
2026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趁清算收官,把過渡期遺留問題理順,把失衡的梯度修正過來,養老金改革才能真正惠及每一位辛勞一生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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