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極端天氣期間
政府性公共停車泊位
臨時免費停放的公告
為做好我市臺風、暴雨等極端天氣防御避險工作,有效防范車輛泡水、損毀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無錫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74號)、《無錫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錫發改規〔2021〕1號)、《無錫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現就本市極端天氣期間政府性公共停車泊位臨時免費停放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免費停放啟動條件
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及以上預警信號、暴雨橙色及以上預警信號,或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啟動防汛Ⅱ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滿足任一情形即同步對全市指定停車設施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二、免費停放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由政府管理的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政府投資建設的露天公共停車場;不含地下停車場、社會經營性收費停車場。
免費停放僅限小型普通客車,貨車、專項作業車、大中型客車等車輛不適用本政策。
三、免費停放起始時間及恢復收費時間
1.免費起始:自對應氣象預警發布、防汛應急響應啟動之時起即時生效;
2.恢復收費:對應氣象預警解除、防汛應急響應終止后12小時,恢復正常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四、停放安全管理須知
1.車輛停放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禁占用消防通道、應急車道、人行通道,不得妨礙應急救援通行;
2.停放車輛請主動避開高大行道樹、戶外廣告牌、老舊圍墻、低洼易積水區域,降低車輛受損風險;
3.免費停放僅提供停放場地,不承擔車輛剮蹭、泡水、損毀及車內財物遺失、損壞的保管責任,請車主自行做好車輛門窗關閉、財物收納等防護措施;
4.群眾為緊急避險挪移車輛產生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可憑對應氣象預警、防汛響應發布記錄至公安交管部門核實,核實后依法不予處罰;車輛停放時建議預留聯系電話,便于應急處置聯絡。
請廣大車主密切關注氣象、防汛部門實時預警及應急響應信息,按需有序停放車輛,共同維護城市安全秩序。
特此公告。
無錫市城市管理工作聯席會議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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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內停車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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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公共停車場(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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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停車)
市民朋友們可以通過
“無錫停車”小程序導航至以上停車點位
編輯:張穎
責編:何白
來源:無錫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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