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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火燒起來的時候,一部分人往樓頂跑。
那是一棟自建的多層廠房,樓頂鋪滿了空調(diào)外機、排風管道和輕質(zhì)棚架,幾乎沒有下腳的地方。
他們踩著這些東西,在濃煙和高溫里等一架直升機。
往樓下走本該是更近的活路,可疏散通道被常年堆放的雜物堵著,這條路,很多人沒走成。
事后清點,這家叫輝騰的鞋廠,工商登記在冊的參保員工是12人。
火災發(fā)生那一刻,廠房里是237名本廠員工,另加2名外來人員。
其中有225個人的名字,不在任何一張社保名單上。
他們中的一部分,永遠留在了那個樓頂和那些被堵死的通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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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這場火災,其實表面上很好解釋。
鞋料本身屬于易燃物品——布料、海綿、皮革、膠水,揮發(fā)出來的溶劑遇一點靜電或短路就能爆燃。
鞋廠老板又是沒讀過多少書的鄉(xiāng)鎮(zhèn)土老板,安全意識約等于零。
廠子擠在密密麻麻的違規(guī)自建房中間,過道窄到消防車都難進去。
運氣不好,趕上一把火,就成為了我們今天要說的這場悲劇。
但這套解釋有個毛病:它把一場火說成了失控,一個意外,然而我更愿意換一個說法。
這不是一場失控,這是一道早就算好的賬。
它不是意外,而是必然發(fā)生,它可能發(fā)生在湖南的煙花廠,可能發(fā)生在山西的煤礦中,也可能發(fā)生在福建的鞋廠中。
02
先看那12和237人之間的差。
為什么兩百多人在干活,只有12個人交社保?
因為社保是錢。
往上推,安全通道是錢,通風設備是錢,把生產(chǎn)、倉儲、宿舍分開是錢,請人來做一次真正的消防演練也是錢。
在輝騰這種廠的賬本上,這些東西記在同一欄里,叫成本。
而工人的命,在同一本賬里,也有它的標價。
一個工人出事,賠償加上事后可能的罰款,是一個具體的數(shù)。
這個數(shù),只要低于裝一套真通風、修一條真通道、上一條能把危險工序交給機器的自動化線所要花的錢,賬就是劃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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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會說,不是有安監(jiān)、有罰款嗎?
有,可罰款恰恰證明了這套算法有多穩(wěn)。
年初在湖南瀏陽炸掉的那家煙花廠,出事前一兩個月,被應急管理局罰過兩次;
在山西沁源塌掉的那座煤礦,出事前也因為安全問題吃過罰單。
隱患早就擺在明面上,監(jiān)管部門知道,老板也知道。
但老板寧可掏那一兩萬塊罰款,也不肯停產(chǎn)整改。
因為整改要花的錢,是罰款的幾十倍、上百倍。
罰單對于老板來說不是警告,是一張明碼標價的門票:交這點錢,我可以繼續(xù)干。
當賠一條命比修一條命的通道更便宜,災難就不是意外而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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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在企業(yè)眼里,勞動法和安全法其實是同一樣東西。
勞動法管的是工時、休息、社保、身份登記;
安全法管的是通風、探頭、防護、逃生通道。
這兩部法律,在老板的賬本上都是同一個詞,叫做支出。
所以一家連社保都不肯給兩百多人交的廠,你沒法指望它單獨在消防上一絲不茍。
一個在勞動法上處處摳錢的老板,也不會在安全法上突然變得慷慨。
每次事故后,我們都是那套熟悉的動作——停產(chǎn)、排查、問責、成立領導小組。
但這些動作治得了這一把火,治不了下一把。
人命的價格擺在這里,太廉價了。
風頭過去只要人命的價格沒變,下一把火就又在排隊了。
其實要監(jiān)管這個問題很簡單。
哪家廠會出事事前誰也說不準,但哪家廠不給工人交社保、不簽合同、隨手就用臨時工,這件事隨時能查、一查一個準。
一家連勞動法都糊弄的廠,幾乎必然也在糊弄安全法,這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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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命運點到了這237個人里的28個,于是他們成為了無辜的殉葬品。
那么下一次呢?
每次事故過后,大家都在追問那把火是怎么燒起來的,但是這個問題或許沒有那么重要。
災難總有各種原因,總能找到借口。
或許更值得問的是另一句:一條命要貴到什么份上,老板才會算明白——把人當人,其實比把人當耗材,更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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