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經營了40余年的老牌西餐廳,憑著口碑與品質,成為當地市民心中的“味覺記憶”。不料,前店員離職后另起爐灶,在店名和商標上大玩“文字游戲”,刻意模仿攀附,開新店蹭流量、搶客戶,讓老店苦不堪言。
案件詳情
某貴餐廳持有合法注冊的“某貴餐廰”圖文商標,深耕西餐服務40余年,在本地享有較高知名度。
兩名離職員工成立了“某貴西”餐廳,從事同樣的西餐服務。不僅如此,他們還在相同商標類別上申請注冊了“某貴西”商標,經營中同時使用“某貴西”和“某貴”標識。
老店發現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異議,“某貴西”商標被依法宣告無效。但“某貴西”餐廳仍繼續使用相關標識,老店遂以侵害商標權、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法院。
法院認定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名被告曾系老店員工,理應知悉該餐廳涉案商標知名度及商譽,其在設立“某貴西”餐廳經營同類餐飲服務時,卻未予避讓,大量使用了與案涉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其服務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為其與某貴餐廳具有關聯,已構成對某貴餐廳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某貴西”餐廳的企業名稱完整包含了“某貴”,將“某貴”作為企業字號注冊使用構成不正當競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天津一中院最終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同時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七條 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網名、譯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新媒體賬號名稱、應用程序名稱或者圖標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擅自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或者將他人商品名稱、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等設置為搜索關鍵詞,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屬于前款規定的混淆行為。
經營者不得幫助他人實施混淆行為。
企業品牌保護清單
一、筑牢商標“護城河”
盡早注冊核心商標,覆蓋主營業務及關聯類別。某貴餐廳正是因為持有合法注冊的“某貴餐廰”圖文商標,才能在訴訟中占據主動。
建議:核心商標注冊覆蓋主營業務類別及關聯類別;防御性商標注冊,對于關聯商標、近似商標進行一并注冊。
二、建立離職員工風險防控機制
與核心崗位員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明確離職后不得從事競爭性業務、不得使用公司商業標識等。
建議:核心員工入職即簽署競業限制協議,明確保密范圍(包括商標、字號、經營信息等)。
三、建立商標監測預警機制
很多企業注冊完商標就覺得萬事大吉。但案例告訴我們:侵權可能隨時發生,且往往來自你最熟悉的人。
建議:委托專業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進行商標監測,重點關注相同或近似類別的新申請商標,發現近似商標及時提出異議或無效宣告申請。
四、重視證據留存工作
企業進行自由商標宣傳使用,一定要重視證據留存。一方面避免商標被“撤三”的風險;另一方面,當遭遇侵權行為時,可以及時舉證,有備無患。
建議:保留商標使用證據(廣告、合同、發票、媒體報道等);保留品牌知名度證據(獲獎證書、行業排名、媒體報道等);發現侵權后及時公證取證(門頭、菜單、包裝、線上宣傳等)
五、發現侵權,果斷維權
本案中,某貴餐廳發現侵權后,先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商標異議,再提起民事訴訟,最終得以成功維護自身品牌權益,值得廣大企業借鑒。
具體來說,企業進行品牌保護可以采取一下途徑:
行政途徑: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商標異議或無效宣告;
司法途徑: 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和不正當競爭訴訟;
行政+司法組合拳,多管齊下提高維權效率。
商標保護和品牌維護是所有企業的必修課,如果您遇到類似問題,可以聯系高沃知識產權為您定制解決方案!
來源 | 高沃綜合天津電視臺、天津高法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聲明 | 部分圖文內容源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侵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