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民生大參考、大河報、新華社
近日,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溫州市道萊玉雕有限公司、溫州市柴氏酒業有限公司、溫州市柴氏珠寶有限公司新增三則破產審查案件,申請人分別為章某、張某、董某,經辦法院均為平陽縣人民法院。
記者注意到,上述三家公司均為柴向前關聯公司。柴向前即網絡賬號“柴懟懟”使用者。此前,他因涉及胖東來侵權案、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等事件,多次進入公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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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胖東來相關言論引發訴訟
據悉,2025年3月起,柴某某借助溫某某實名注冊的賬號“柴某懟”,在多個網絡社交媒體平臺對胖某公司,以及公司創始人、法定代表人于某某進行惡意抹黑詆毀,并借機吸粉引流帶貨,為其關聯企業溫州市某珠寶有限公司、武漢市某珠寶有限公司營造競爭優勢。
胖某公司、于某某認為上述行為構成商業詆毀,同時侵害其名譽權,遂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刪除侵權視頻,書面致歉并在視頻賬號發布致歉內容,賠償各項損失共計600萬元。
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柴某某實施了編造、傳播虛假和誤導性信息的行為,引發公眾對胖某公司的不當猜疑,導致胖某公司多年積累的公眾信任度受損,并造成胖某公司部分商品被退貨,對其他業態商品銷售亦產生間接負面影響,柴某某的上述行為構成商業詆毀。
同時,柴某某使用帶有侮辱性的低俗詞語,發布針對于某某的虛假負面言論,構成對于某某名譽權的侵害。溫某某出借社交媒體賬號后既未履行監督義務,也未采取注銷賬號等補救措施,更未制止侵權行為。溫州市某珠寶有限公司、武漢市某珠寶有限公司為享受侵權行為帶來的流量紅利,對柴某某發布的虛假信息持放任態度,具有過錯。上述行為與柴某某的被訴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構成共同侵權。
法院判決:四被告停止侵權、刪除侵權視頻,發布致歉聲明,賠償胖某公司、于某某經濟損失及支付合理開支共計260萬元。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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