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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關系能一次性補繳社保,
是真的嗎?”
湖北人社溫馨提醒
但凡有人跟你說,
花錢就能通過“內部渠道”
一次性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統統都是詐騙!
一
為什么一般不能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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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有著嚴格的政策規定和審核流程。
補繳的前提,通常是——存在真實的、連續的勞動關系,且有相應的勞動合同、工資憑證、考勤記錄等佐證材料。不是你想補就能補,更不是誰“打個招呼”就能辦。
騙子往往這樣用的“話術”包裝:
1.“我有熟人,社保/稅務系統內部有人。”
2.“現在有個窗口期,過了就沒了。”
3.“交錢就行,不用你操心。”
千萬別信!
這些所謂“內部人員”“系統漏洞”,要么是子虛烏有,要么是偽造材料、頂風作案。一旦輕信——你的錢,很可能打了水漂;你的個人信息,可能被倒賣利用;你提供的虛假材料,還可能讓你惹上官司。
二
造假補繳,后果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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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就算辦不成,大不了退錢唄。”大錯特錯!利用虛假勞動關系、偽造材料申請補繳,屬于違法違規行為。一旦查實:
依法清退違規社保繳費記錄;
取消違規退休資格;
全額追繳違規領取的社保待遇;
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三
那到底怎么查政策、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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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信“捷徑” :社保補繳沒有“后門”可走;
2.不找“中介” :所謂的“黑中介”“代辦公司”,絕大多數是陷阱;
3.只信“官方” :政策咨詢、業務辦理,請認準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稅務部門的官方網站、公眾號或服務大廳。
四
法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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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第三十二條:通過虛構個人信息、勞動關系,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可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依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處理。
補繳政策有章循,內部捷徑莫輕信
代辦掛靠皆騙局,虛構違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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