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中國知網(CNKI)發布《關于人工智能(AI)署名為作者的論文處理聲明》,明確表示,不接受人工智能工具作為論文署名作者,并已對部分將DeepSeek、Gemini等AI列為作者的論文進行下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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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網表示,近期部分期刊刊發了將DeepSeek、Gemini等人工智能工具列為論文作者的文章,在業界引發了關于版權歸屬、學術規范及出版倫理等方面的爭議。針對這一情況,知網已按照相關原則對涉事論文進行了下架處理,并進一步明確平臺的論文收錄和發布要求。
在法律層面,知網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享有著作權的主體應為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人工智能并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因此不能成為論文作者,也不能依法享有作者署名權等相關權利。
知網認為,AI本質上屬于科研輔助工具,其生成內容對應的著作權,應歸屬于進行實質性智力創作的研究者,而非AI本身。
在出版倫理方面,知網強調,論文署名作者需要對研究內容的真實性、數據可靠性、論證邏輯以及全部學術問題承擔責任,并能夠接受學術核查、修改完善及相關追責。而人工智能無法承擔上述責任,也不能履行學術誠信義務。如果將AI列為作者,將導致責任主體模糊,增加學術不端風險,不符合科研誠信和出版倫理要求。
針對AI在科研中的應用,知網并未否定其輔助作用,而是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規范要求。聲明稱,當前知網不接受AI工具作為論文署名作者,所有署名作者必須為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并應對論文內容的真實性、原創性、學術規范以及AI工具使用的合規性承擔相應責任。
同時,知網要求,作者在學術研究和論文寫作過程中如使用了AI工具,應當在論文研究方法部分或致謝部分進行明確說明,披露AI工具的使用情況,以保證論文寫作過程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知網最后表示,對于違反上述原則、將人工智能列為論文作者的論文,平臺有權不予上線傳播。這也意味著,AI參與論文寫作可以作為輔助工具存在,但不能以作者身份獲得署名,相關論文今后在知網平臺的收錄和傳播將受到明確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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