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別高興太早。因為真正的問題不在于"能不能曝光",而在于曝光之后“能不能有效抑制同類行為”——曝光后,如果"家長"都是護犢子的心態,通報上也是一副“輕描淡寫”的樣子,還指望私下里對孩子“棍棒教育”令其改正?明顯可能性不大。
這幾天長沙搶車位那個事,大家應該都刷到了。
一位女副處長彭某,把車停在別人8萬塊錢買的產權車位上,車上沒留電話。業主半夜回來發現車位被占,聯系不上車主。第二天好不容易聯系上了,結果彭副處長說:"人家在外地出差呢,回不來。"
結果一查監控,這位"本該出差"了的女同志,正躺在家里美美的吃瓜。事后,人家不僅不道歉,還兩次報警,說自己"被堵了"。她同單位的男友雷某,聽說女朋友“被欺負”,開車過來撐場子,態度蠻橫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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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車位糾紛,從6月30號折騰到7月10號,歷經四部門聯動、六次調解,最后鬧到成立聯合調查組,以彭某停職收場。
看完整個事件,是非曲直每個人心里都清楚,沒啥好說的。博主好奇的問題是:一個公職人員,為啥會如此不講理,并且還蠻橫傲慢?
彭某的整個操作流程,堪稱教科書級別的“蜜汁操作”:
第一步,強占別人車位,不留真電話——這是故意為之。
第二步,業主打通電話,謊稱出差——這是撒謊。
第三步,謊言被戳破,不但不道歉,反而報警——這是倒打一耙。
第四步,叫來同單位的男友,開車堵住業主的車——這是團伙作戰。
第五步,拒絕所有調解,讓父母出面"平事"——這是甩鍋給爹媽。
一套組合拳打下來,博主都有點目瞪口呆。她不知道自己做錯了嗎?不,她太知道了。她只是覺得,自己不需要遵守規則。
這里大家注意一個細節:她愿意出500塊錢"私了",但前提是——不道歉。500塊錢是啥概念?這是她給自己"面子"定的價。她寧可花錢,也不肯低頭。或許在她的認知里,道歉意味著"認輸"“沒面子”,意味著"丟了身份"。
這里的身份,歷史上有個詞叫——"官威"。
很多人覺得,彭某之所以這么橫,是因為她是"吃皇糧的",有特權。
那么問題來了:她的職位放到古代的官制里,也就是個從八品、九品的小官。她憑啥這么霸道?
答案其實容易理解,她的權力產生了遠超實際的"心理溢價"。啥意思呢,也就是說“很多東西的實際價值和心理價值是嚴重脫鉤的,溢價就是向上的脫鉤”。一個人的實際權力大小,和他內心感受到的"自己很牛逼"的程度,往往不成正比。
古代有個現象叫"宰相門前七品官"——意思是給宰相看大門的人,都會覺得自己高人一等。因為他沾了"相府"的光。同理,彭某雖然只是個小官,但在小區里,在物業面前,在普通業主面前,她覺得自就是"皇家的人"。
這種心理溢價,有時候比實際權力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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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想想,事發之后,她知道物業管不了她,因為沒有執法權;警察來了也只能調解,因為這是民事糾紛;社區介入,她不去,社區也沒辦法。在基層治理的縫隙里,這種"小惡"其實是最難治的。
就像大街上那些"碰瓷"的賴貨——每次金額不大,報警吧,警察來了也難處理;不報吧,你又咽不下這口氣。可以說是“規則的空隙”,成就了這些壞人。
不過大家也不必太氣憤,因為這類人這類事歷史上很多。清朝末年,為啥地方上的胥吏、衙役能橫行霸道?
不是因為他們官大,反而是因為他們官小——小到沒人管,小到可以躲在制度的陰影里。上頭覺得"這點破事不值得管",老百姓又拿他們沒辦法。于是"小吏"就成了地方上最可怕的存在——他們背后是朝廷,可天高皇帝遠,于是他們覺得自己“法力無邊”。
彭某的底氣,很大程度上就是來自于這種"制度的空隙感"——她知道,只要自己不鬧出大事,沒人能拿她怎么樣。現實大家也看到了,業主、物業、社區、甚至帽子叔叔都那她沒辦法。
為啥呢?這里面有制度的因素,也有一種可以稱之為特權思維"路徑依賴"的影響。
很多人一說特權,不自覺的就會想到"大官"、"大款"、"大背景"。但現實中最普遍的特權,恰恰是那些“小吏”和"小權"。
啥是"路徑依賴"——就是你一旦走上某條路,就會越走越深,越來越難回頭。
舉個例子:你今天上班路上闖了個紅燈,發現沒事;明天再闖一次,還是沒事;后天你就會覺得紅燈就是用來闖的。某天你闖紅燈被撞了,你還會覺得"怎么偏偏是我倒霉"。
彭某的"路徑依賴"是啥?她大概率在生活中已經不是第一次占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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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之前她占過別人的車位,但對方忍了;也許她在仗著身份獲得過一些好處,可沒人追究;也許她跟物業打過交道,發現物業竟然對自己畢恭畢敬(這種現象很普遍,酒席宴請公職人員被推上主位,平日里朋友親戚對他們笑臉相迎,畢恭畢敬等等。)
這些微小的"正反饋",何嘗不是一種“鼓勵”?一次又一次地強化著她的認知:"我是吃皇糧的,人們對我敬畏有加,我應該是有點小特權的,沒人能把我怎么樣。"
直到這次,碰到了硬茬。
車位主人閔先生是個聰明人——他不吵不鬧,直接用自己的車堵住對方,然后裝U型管、裝水泥柱,把對方困了8天。最后他等來了道歉和賠償。
這是一個典型的"以硬碰硬"的案例。但問題是:如果閔先生不是這么硬的人呢?——這是很多朋友忽視的、也是最可怕的地方。
咱們可以再把眼光放遠一點。歷史上,為啥很多朝代都強調"刑不上大夫"?不是真的"不上",而是對官員的懲戒有一套內部機制,外人很難介入。這種機制在好皇帝手里是"體面",在壞官員手里就成了"尚方寶劍"。
古代的"官官相護",不是某一個官員的道德問題,而是官場的一種系統性自我保護機制。你護我,我護你,大家才能有光明的未來,官運才能亨通。
這件事車位沖突里,從一開始物業、社區、派出所層層調解,誰都沒法讓彭某低頭。最后怎么解決的?彭某的上級部門一介入,立馬就解決了。
這說明啥?說明她不是"誰的話都不聽",而是"只聽某些人的話"。
說到這里,可能很多朋友不理解了,一個吃皇糧的,差那個車位錢嗎?為啥非得停在別人車位上呢?因為收益大,沒成本啊。
她占車位的成本幾乎為零——車位空著不占白不占,大不了挪走。而收益呢?——方便啊,省得找車位了。所以從她的角度看,這是一個"零成本、正收益"值得干的事。
但她的成本為啥會是零?因為她把成本轉移給了別人——業主沒法停車、物業四處協調、警察出警、社區調解、紀委介入……所有這些人力、資源、時間成本,都由別人承擔了。
也就是說,她的個人獲益,是建立在整個社會損耗之上的。
也有些朋友說"基層調解能力太弱了,才如此大費周章"。但換個角度想:調解本身就是一種制度成本。
第一次調解,成本低,但彭某不來;第二次,成本稍微高一點,她還是不來;到第六次,成本已經高到需要成立聯合調查組了。
這個過程中,成本一直在上升,但彭某的"妥協意愿"一直沒變。直到成本高到她兜不住了,她才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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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大家應該看明白了,有些人不是不懂道理,而是"如果講道理的成本不高時,她們懶得講。”而一旦成本高到超出她們的“收益”(央視點名批評),她們立馬變臉。
這里在多說一嘴,央視的批評既精準又精辟——沒有私德,咋可能真心為人民服務。央視批評完,聯合調查組也很快發出了通報。
可很多人卻發現:通報里的一些字眼和說法,比如說閔先生是"堵住車輛",而說雷某是"停在車前"——幾個字的差別,讓事件的性質都快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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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略微有些氣憤,為啥呢?因為這里其實涉及一個比較微妙的問題——"中立"有時候可能是公平,可有時候卻是一種不公。
好比你看到一個壯漢在打一個幼童,你沖上去說"你們倆都不對,各打五十大板"。聽起來很"中立",但實際上,你在幫壯漢。在不公正的情況下選擇保持中立,其實已經站在了邪惡一方
在這件事里,彭某是強占車位的一方,是撒謊的一方,是拒絕調解的一方。如果通報用一種"各打五十大板"的口吻來寫,表面上看是"客觀",實際上難免會讓公眾覺得有所偏袒。
可事實究竟如何呢?公眾永遠無法知曉,所以大家會有所質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彭某被停職了,事件看似畫上了句號。但我想說:每個時代都有"占車位的人",區別只在于,制度能不能讓她們付出代價。
古代沒有網絡,老百姓被欺負了,只能忍。今天不同了,你欺負了人,人家拍個視頻發網上,一夜之間全國人民都知道。這種"全民監督"的力量,是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都沒有的。
閔先生花了10天、經歷了6次調解,才等來一個道歉。如果他沒有裝U型管,沒有發視頻,沒有引起全網關注——這事兒大概率就不了了之了。
可是,大家也知道,不可能每個人都像閔先生那樣是"硬茬",所以咱們更需要的是“規則本身變硬。”
硬氣的制度最好的體現,就是讓壞人不敢做壞事,提高他們做壞事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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