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價450元下單順風車,只為跨城運送“美瞳”,心生疑慮的順風車司機抵達上海后果斷報警,警方當場查扣涉案6枚透明煙彈,凈重合計3.51克。經司法鑒定,煙彈油液檢出管制毒品三氟乙咪酯。
事件要回溯至2025年10月27日16時許,徐某某以1000余元的價格將6枚俗稱“抖彈”的透明涉毒煙彈販賣給胡某某。胡某某購得煙彈后,又以1000余元轉手賣給周某某。為規避檢查,胡某某謊稱包裹內是美瞳,通過額外支付450元運費的方式,安排順風車司機跨城將6枚煙彈從外地運送至上海。
順風車司機察覺訂單異常、加價運貨行為可疑,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2025年10月28日,公安機關當場查扣涉案6枚透明煙彈,凈重合計3.51克。經司法鑒定,煙彈油液檢出管制毒品三氟乙咪酯。
實際上,2025年7月1日起,三氟乙咪酯已被國家正式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吸食均屬于涉毒違法犯罪。
2025年11月6日,胡某某被抓獲。次日,徐某某接到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派出所配合調查。二人均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涉案6枚毒煙彈由公安機關依法收繳。
經查,兩名被告人均長期在酒吧、KTV接觸該類涉毒電子煙,自身吸食后走上“以販養吸”道路,單枚煙彈售價250元,靠倒賣賺取毒資。另查明,徐某某曾有毒品犯罪前科,系毒品再犯。
海報新聞記者近日獲悉,經審理,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認為,胡某某販賣并跨城運輸管制新型毒品,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徐某某非法販賣管制新型毒品,構成販賣毒品罪。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胡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徐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浦東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蘇瓊表示,任何吸食后出現頭暈、發抖、幻覺的電子煙,均極可能含有管制麻精毒品,“警惕市面上‘透明煙彈’‘上頭電子煙’‘抖彈’等小眾電子煙產品,酒吧、KTV、社交平臺私下兜售、無正規品牌資質、宣稱能解壓提神的電子煙一律不要觸碰。”
“切勿以為新型電子煙毒品處罰較輕,實則只要涉及販賣、運輸,無論克數多少均將面臨刑事追責;有毒品前科人員再次涉毒,還會從重處罰。一時好奇、尋求刺激,最終會付出牢獄、罰金、終身留案底的沉重代價。”蘇瓊說。
來源:海報新聞
編輯: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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