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自加沙的一個18口之家根據人權法贏得了前往英國的權利。
一位來自加沙、育有三個孩子的母親,以難民身份來到英國,但內政部拒絕批準她攜帶大家庭成員入境。
移民法庭推翻了該決定,裁定該女子可以將其親屬帶到英國,并聲稱拒絕這樣做將違反她根據《歐洲人權公約》享有的家庭生活權利。
這位女士的大家庭成員包括她的父母、一個兄弟、他的妻子和四個孩子、一個姐妹和她的四個孩子,以及另一個姐妹、她的丈夫和三個孩子。
此案再次揭露了移民如何利用《歐洲人權公約》來對抗遣返或爭取在英國與家人團聚的權利。
政府已暫停專門的難民家庭團聚計劃,同時制定一套規則更嚴格的新系統。
預計他們會要求難民遵守與英國公民攜外國配偶、子女或親屬來英入境類似的規定,包括最低年收入29000英鎊、英語語言測試以及更高的簽證費用。
影子內政大臣克里斯·菲爾普警告說,媒體率先披露的最新裁決有可能“打開閘門,導致成千上萬的巴勒斯坦人在英國尋求庇護”。
他說:“為什么允許移民把他們的整個大家庭都運到英國?內政大臣必須立即就這一可恥的決定向更高級別的法院提出上訴。”
“我們不能允許大量移民利用人權法來到這里或留在這里,而保持邊境開放。這更加證明了為什么必須廢除移民法庭,為什么我們必須退出歐洲人權法院。”
去年四月,該家庭在下級移民法庭贏得了人權上訴,這導致內政大臣沙巴納·馬哈茂德向上級移民法庭提起上訴。
上級法庭法官杰瑪·洛格蘭駁回了馬哈茂德女士的訴訟請求,她認為拒絕該家庭入境英國違反了《人權法》。
巴勒斯坦人辯稱,他們根據《歐洲人權公約》享有“家庭生活權”,并根據該法第六條贏得了訴訟,該條規定“公共機構的行為不得與公約權利相抵觸”。
裁決顯示,大多數成年申請人不會說英語,而居住在英國的姐姐只能照顧她的父母。下級法庭法官“認定申請人需要獲得公共資金”。
法官表示,這位居住在英國的女兒和她的三個孩子由于親戚在加沙的處境而患上了精神健康問題。
洛格蘭法官在談到下級法院的判決時說:“法官認為,拒絕申請人的入境許可將給擔保人及其子女帶來極其嚴重的后果,這種后果過于苛刻,以至于公共利益被置于次要地位。
“因此,法官認定,對申請人作出的決定不成比例且違反了1998年《人權法》第六條的規定,并準許了他們的上訴。
“我認為內政大臣的理由不成立,因此我認為法官的判決應該維持。據此,我支持法官的判決。”
此前,去年出現了一起類似的案例,另一個加沙家庭贏得了類似的法律挑戰,他們最初利用的是一項旨在幫助逃離烏克蘭戰爭的難民的計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