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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甘肅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劉某某死亡工傷認定相關情況的說明》,全文如下:
近日,媒體發布“大學講師帶薪脫產讀博6年,答辯前腦出血倒在宿舍,妻子申請工亡,告贏人社局仍被拒絕認定”的報道后,我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進行詳細調查,現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報道中化名人物鄧淵博系原河西學院講師劉某某,化名人物王曉雯系劉某某妻子關某某。2017年6月,劉某某與河西學院簽訂外出讀博協議,約定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其在西安某高校脫產攻讀博士,畢業后返回河西學院工作。因劉某某一直未達到博士研究生畢業要求,2023年6月15日,劉某某從西安某高校結業,并辦理離校手續。后劉某某自行租賃學生宿舍繼續在西安某高校滯留。2024年1月4日23時許,劉某某因突發疾病被送往醫院。2024年1月17日,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2024年12月11日,劉某某之妻關某某向我局提交關于劉某某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我局對其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認真審核,經河西學院舉證,對相關證人調查取證,認為劉某某的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遂于2025年2月21日制發了《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關某某不服我局認定決定,訴至高臺縣人民法院。法院審理認為,我局工傷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判決撤銷工傷認定決定,依法重新作出認定。
收到判決后,我局重新啟動工傷認定程序,由分管負責同志帶隊,赴西安某高校進行詳細調查,調查證實劉某某已于2023年6月15日結業,并辦理離校、退宿等相關手續。同時河西學院向我局提交了《關于補充劉某某案舉證材料的情況說明》《河西學院教職工攻讀碩士、博士學位暫行管理辦法》。我局綜合以上情況,經審慎研究,認為劉某某死亡的情形,并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經工傷認定審核小組會議研究、局務會議審定,于2026年3月23日重新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制發《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我局在決定書中明確告知,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和媒體對我局工作的關心關注,下一步,我們將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協調相關單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劉某某家屬進行關懷幫助,并以此為契機,全面查漏補缺,一如既往嚴格依法行政,不斷優化服務,提升工作質效,切實維護好廣大群眾切身利益。
本期編輯 周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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