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吳女士反映稱,她家2024年11月花費350多萬元購買羅湖區一套三居室房產,購房時,賣方陳先生承諾該房屋配套的翠園東曉創新學校學位2027年可解鎖。隨后,該房房產證變成吳女士老公名字,賣方陳先生返租這套房,變成他們的租戶。最近,吳女士發現,她這套房的學位被人鎖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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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說,7月15日,租戶陳先生打電話給她,要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她當時沒給。“租戶說他需要用業主的身份復印件給小孩上學用。我問他那是要用我的學位嗎?他說不用,他已經花錢找人弄好了,只是想要證明住在這里而已,我跟他說,那你找網格員證明。”
7月20日,羅湖區小學學位相關情況陸續公布,吳女士查詢到,她那套房的學位已于2026年被羅湖區翠園東曉創新學校(小學部)初步鎖定。她打電話問租客陳先生,對方說沒用她的學位。吳女士夫妻7月21號到羅湖教育局反映情況。
吳女士說,教育局的工作人員查詢后稱,陳先生申請學位的資料齊全,有現業主本人的身份證正反面、親筆委托授權書,租賃合同及房產證。“我說租賃合同我們沒辦過啊,那肯定是假冒的。”
吳女士立刻報警,之后在警方協助下,夫妻倆去了學校,要求查看以他們房號申請學位的人提交的資料。校方人員當時給吳女士老公看了,吳女士說,委托書簽名不是她老公簽的。“我老公是深戶,這個假冒證件的是汕頭市的。租房合同的日期也給篡改了,之前租的是2024年到2025年,他篡改到2026年到2027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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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說,租戶陳先生一開始說什么都不知道,當這些證據被翻出來后,警方介入調解,目前他們已 達成和解,陳先生賠償了3000元。
律師表示,如果申請人在學位申報過程中,存在偽造身份證件、房屋租賃合同以及租賃備案憑證等行為,嚴格來講,該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涉嫌構成犯罪。
來源 | 第一現場
編輯 | 劉 珂
審讀 | 吳秀玲
二審 | 潘韻琪
三審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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