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5月15日訊 通訊員 皮曼婷 5月13日,湖南省石門縣人民法院磨市人民法庭將審判庭“搬”到雁池鄉長灣村村民楊某的屋場前,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承包地排除妨害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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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現場
原告廖某與被告楊某都系長灣村村民,2017年,村委會組織進行溝渠改道,原有溝渠東移,占用了被告楊某家的部分土地,而原有溝渠之上經填埋形成了新的地塊,新地塊緊鄰原告廖某家的承包土地。廖某以2018年政府為其發放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標注的界址為依據,認為新地塊應當歸他所有,但楊某認為溝渠改道占用了自家土地,新地塊理應歸其所有,并在新地塊上播種了玉米和紅薯等作物。廖某認為楊某在新地塊上種植作物的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遂訴至法院。
考慮到該案系農村高發的因土地權屬引發的糾紛,為更好地厘清糾紛由來和案涉土地邊界,承辦法官決定就地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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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法官現場踏勘
庭審當天,承辦法官邀請了村委會工作人員和附近村民到場旁聽。庭審開始前,承辦法官和原被告雙方來到案涉土地現場,對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對土地的四至邊界進行細致核查,并向村干部和知情村民詳細詢問案件的相關情況。庭審中,法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組織原被告雙方舉證質證、證人出庭作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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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在筆錄上簽字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組織雙方進行庭后調解,對照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中關于土地權屬的相關法條,釋法析理,從鄰里情誼、公序良俗等多個角度進行疏導,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理性看待糾紛。
在法庭的耐心調解下,原被告雙方情緒逐漸平復,并表示庭后將積極協商,認真考慮承辦法官提出的調解意見,早日將糾紛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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