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平遠縣大柘鎮環城路157號的整棟不動產,自上線司法拍賣平臺后便熱度居高不下,卻接連遭遇兩次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情況。平遠縣人民法院決定將該標的再次公開拍賣,拍賣時間定為2026年7月13日,同時將拍賣保證金從原先的10萬元提升至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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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標的為三層整棟建筑,建筑面積達646平方米,地處大柘鎮環城路核心商圈,區位優勢突出,起拍價設置為120萬元,折算單價約1860元 /㎡,性價比突出,自首次拍賣起就吸引了大量意向買家關注。
該房產首次司法拍賣于 2025年12月29日在阿里資產平臺進行,吸引9名競買人同臺角逐。整場競價過程十分激烈,累計經歷101 輪加價、98 次延時,最終以2382534.3 元成交,較起拍價溢價超118萬元。遺憾的是,成交后買受人未在法院規定期限內繳納剩余尾款,經法院催告后依舊拒不履行繳款義務,構成法定悔拍。按照相關司法規定,該買受人的 10 萬元保證金被依法沒收,同時被限制參與該標的后續所有競拍活動。
因首輪悔拍,平遠縣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7日重啟二次拍賣,起拍價仍維持120萬元不變,保證金依舊為10萬元。本次拍賣同樣熱度不減,共有6人報名參與,累計產生92輪出價、2次延時競價,圍觀人次超 5000。此次競買人劉*蘭(競買號 K7160)以2370502.3 元的最高應價勝出,成交價僅比首輪低 12032元,也印證了這套房產的市場認可度與保值能力。出人意料的是,第二次成交后,買受人劉*蘭同樣出現悔拍行為,未按要求結清房款。同一標的連續兩次高價成交、兩次棄拍,此現象應該很少見。那大家說說這會不會有什么隱情??
針對連續悔拍現象,平遠縣人民法院在第三次拍賣方案中作出重要調整:核心調整保證金由10萬元上調至24萬元,以此篩選具備真實資金實力、恪守誠信原則的競買人,從源頭減少沖動出價、隨意悔拍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網絡司法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沒收的保證金會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各項費用、彌補重新拍賣價款與原成交價的差額,剩余部分沖抵被執行人債務。若后續拍賣成交價低于此前成交價格,產生的差價部分,法院有權向歷屆悔拍買受人依法追繳。此外,前兩次悔拍的競買人,均被禁止參與本次競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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