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突發(fā)腦溢血住院,女兒一個人忙前忙后,擦身子、接尿、守夜,眼窩都熬陷進去了。大哥來了不到五分鐘,放下兩千塊錢就走了,再沒露過面。女兒實在請不動假,打電話求嫂子來替幾天,對方直接懟回來:“誰的媽誰伺候啊,她不是有兒子嗎?找我一個外姓人干嘛?”給大哥打電話,大哥說工作忙請不了假。女兒崩潰了:分家產(chǎn)的時候說我是潑出去的水,現(xiàn)在照顧老人倒想起我是親閨女了?
一、女兒一個人扛起全部,大哥露個面就走
女子的母親突發(fā)腦溢血住院,做了手術后需要長期住院觀察。從住院那天起,全是女子一個人忙前忙后:給母親擦身子、接尿、跟醫(yī)生溝通病情,晚上就在醫(yī)院走廊的折疊椅上湊合一宿,幾天下來眼窩都熬得陷進去了。
她那個親大哥,就住院當天露了一面,放下兩千塊錢,站了不到五分鐘,說了句“單位還有事”就走了。之后再也沒有照過面。偶爾打個電話過來問兩句,說不了三句就掛,連醫(yī)院的門都不登。
女子一開始跟領導請假,說母親生病需要照顧,領導通情達理批了一周。可眼看老人還沒好,假期快到了,她手里還堆著一堆工作,再不回去上班,工資要扣光不說,搞不好工作都得丟。
二、求嫂子替幾天,換來一句“我是外姓人”
實在沒辦法,女子給嫂子打了個電話。她想著一家人,讓嫂子來替幾天,自己回公司把手里的活忙完、交接清楚,再請假回來換嫂子。
電話接通,她話還沒說完,嫂子就直接陰陽怪氣地來了句:“誰的媽誰伺候啊,她不是有兒子嗎?找我一個外姓人干嘛?”說完“啪”就把電話掛了。
女子氣得手都發(fā)抖。她又趕緊給大哥打過去,問他能不能過來頂幾天。大哥在電話里支支吾吾,說自己最近項目趕進度,天天要加班,實在請不了假,讓她再多擔待點。
女子當場就火了,對著電話吼了一句:“你們不管是吧?行,那我也不管了!”掛了電話,她坐在醫(yī)院走廊的椅子上哭了一場。哭完擦干眼淚,還得進去給母親翻身。
可到了晚上,大哥大嫂別說人了,連個問候的電話都沒有。好像生病的根本不是他們家老人似的。
女子說自己真的快被逼瘋了:她也想好好照顧媽,可她總不能把工作辭了吧?更讓她寒心的是,父母名下的房子和錢全給了大哥,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家產(chǎn)沒她的份。現(xiàn)在有事了,倒想起有她這個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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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分析:贍養(yǎng)父母是法定義務,跟分沒分家產(chǎn)無關
這個事兒,從情感上讓人心寒,從法律上其實很清楚。
第一,贍養(yǎng)父母是每個子女的法定義務,不分男女。
《民法典》第26條規(guī)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yǎng)、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1067條也明確: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yǎng)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yǎng)費的權(quán)利。
注意,法律寫的是“成年子女”,不是“成年兒子”。女兒和兒子在法律上承擔完全相同的贍養(yǎng)義務。大哥說自己工作忙、請不了假,這不是法律上免責的理由。他可以請不了假,但他可以出錢請護工,可以出錢分擔妹妹的辛苦。什么都不出、什么都不管,那就是違法。
第二,“家產(chǎn)給了誰,誰就多管”不是法律規(guī)定,但法院會考慮實際情況。
法律上兒女義務平等,但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父母在分配財產(chǎn)時明顯偏向某一個子女,法院在處理贍養(yǎng)糾紛時,通常會酌情讓那個獲得更多財產(chǎn)的子女承擔更多的經(jīng)濟責任。這不是說女兒可以完全不管,而是說大哥不能拿著全部家產(chǎn),卻讓妹妹一個人既出錢又出力。
第三,嫂子說“我是外姓人,憑什么我伺候”,這個說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法律上沒有要求兒媳必須贍養(yǎng)公婆。兒媳對公婆的贍養(yǎng)義務是輔助性的、基于夫妻關系的。但大哥不一樣,大哥是親生兒子,他的義務逃不掉。嫂子可以不去伺候,但大哥不能因為自己“工作忙”就把義務全推給妹妹。大哥可以自己來,也可以出錢請護工,也可以跟妹妹輪流。什么都不做,就是違法。
第四,女子現(xiàn)在可以怎么做?
· 第一步,固定證據(jù)。 把母親住院的病歷、自己請假記錄、跟大哥大嫂的通話錄音或聊天記錄保存好。
· 第二步,要求大哥出錢。 明確告訴他:要么他來照顧,要么他出錢請護工,要么他跟妹妹輪流。如果他拒絕,可以找社區(qū)、村委會調(diào)解。
· 第三步,法律途徑。 如果調(diào)解不成,女子可以以母親的名義起訴大哥,要求他支付贍養(yǎng)費(包括護工費、醫(yī)療費分攤等)。法院對這種案子一般會支持。根據(jù)《民法典》,父母有權(quán)要求子女支付贍養(yǎng)費,而女子作為實際照顧者,也可以要求大哥分攤她已經(jīng)墊付的費用。
· 第四步,女子不必把自己逼到絕路。 她完全可以回公司上班。母親沒人照顧,那就讓大哥去操心。她可以明確告訴大哥:“我請不了假了,媽那邊你看著辦,你要是不管,那就讓媽自己想辦法。”這不是不孝,而是不能讓大哥一直當甩手掌柜。
結(jié)論
這個案子讓人看得又氣又心疼。氣的是大哥大嫂的冷漠和雙標:分家產(chǎn)的時候說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一分不給;照顧老人的時候又說女兒是親生的,該她伺候。心疼的是這個姑娘,一個人扛了所有,還要被嫂子陰陽怪氣。
法律上講得很清楚:贍養(yǎng)父母,兒子女兒一樣有責。不因分家產(chǎn)多少而改變,也不因工作忙就消失。大哥可以忙,但他可以出錢。嫂子可以說自己是外姓人,但大哥不是。
女子別再一個人扛著了。善良要有底線,孝順不是讓你當冤大頭。該攤牌就攤牌,該起訴就起訴。你越是忍讓,別人越覺得你好欺負。
各位朋友,你身邊有沒有這種“家產(chǎn)給兒子,養(yǎng)老找女兒”的事?你覺得這個女兒應該怎么辦?是繼續(xù)一個人扛,還是該硬氣起來?歡迎在評論區(qū)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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