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朋友賓語,最近在賣車。
一輛別克凱越,開了十幾年,估價八千塊,他問車行老板能不能再加點,老板繞著車轉(zhuǎn)了一圈,沒說話。
八千塊,不夠賠何委員的。
何委員是誰?全名我不寫了,反正頭銜很長,諸如重慶市第三屆政協(xié)社會法制委員會委員、“精神文明先進個人”、民營企業(yè)50強老總等等,還有兩個頭銜比較特別:2013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一年一個月;2024年又因故意傷害罪被判一年兩個月。
就是這位何委員,把賓語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名譽侵權,因為賓語在2021年轉(zhuǎn)發(fā)了一篇官方媒體的文章,紅星新聞一個記者寫的,來源是重慶市涪陵區(qū)法院的刑事裁定書。文章里提到了何委員的一些事,標題用了“淫亂”一詞。
賓語轉(zhuǎn)發(fā)的時候估計沒想到,一個官媒發(fā)的、來源是法院裁定書的文章,之前其他法院判決書曾公開譴責過其婚外情,給情人花46萬買車,被法院認定“違背公序良俗”,轉(zhuǎn)一下能有什么問題?
四年后,答案來了:賠12800元,公開道歉。
一審渝北區(qū)法院,二審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媒體全部敗訴。
02
我認識賓語有些年頭了,他那個公眾號,名字叫“賓曰語云”,一個月流量費一千塊出頭,剛好夠看一次帶狀皰疹。沒有團隊,沒有助理,沒有法務,就是一個中年男人趴在電腦前,一個字一個字地敲。
寫什么?寫那些他覺得該寫的事。
得罪人是免不了的,只是他沒想到,這次得罪的人能走通兩級法院的門。
開庭時,賓語去了,一個人。從合肥到重慶,孤身應訴。不是他勇,是請不起律師。來回三次。他坐在被告席上,對面是專業(yè)律師團隊,旁邊是連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都不給他看的法官。
一審開庭前,賓語還沒看到民事起訴狀長什么樣,主審王法官就說了:“你肯定要遭。”翻譯成普通話就是:你輸定了。開庭那天,想讓賓語接受調(diào)解的王京又說:“你要不接受支付兩萬律師費的調(diào)解,我們就硬判。”
聽出來沒有?不是“依據(jù)某某法條、某某證據(jù),你構成侵權”,是“你不調(diào)解我就判你”。程序還沒走完,結論先到了。這不是開庭,這是走個過場通知你一聲。
更絕的在后面。庭審結束13天后,原告何委員突然申請讓王法官回避。13天,都快半個月了。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寫得明明白白:回避申請必須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但渝北區(qū)法院居然批準了。重新組了個合議庭。
二審到了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主審法官姓趙,重慶一中院民一庭庭長,全國優(yōu)秀法官。賓語庭審結束后3天內(nèi)提交了回避申請,被駁回。理由:法庭辯論終結后提出,不符合民訴法規(guī)定。賓語問:何委員一審13天后提回避就能批,我3天內(nèi)提就違法了?這法條是分人的?對何委員一個標準,對我另一個標準?
趙法官沒回答,沒人回答。
我們現(xiàn)在來看看趙法官在判決書里的核心邏輯。
原文是這樣的:何委員的婚外情“僅影響特定當事人,不涉及不特定多數(shù)人,故與公共利益無關”。
翻譯一下:一個政協(xié)委員搞婚外情,跟公眾沒關系。老百姓不需要知道,媒體不能報道,誰寫誰侵權。
按這個邏輯,何委員后來跟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一位女檢察官發(fā)生關系并生子,對不起,私事,與公共利益無關。何委員被保姆熊某某指控強行發(fā)生關系,法院做了詢問筆錄但至今沒下文,對不起,隱私,與公共利益無關。何委員兩次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也對不起,那是何委員跟被害人之間的事,也不涉及不特定多數(shù)人。
殺人呢?只影響被害人及其家屬。吸毒呢?只傷害自己。貪污呢?只涉及國家財政,反正納稅人是特定的。大家發(fā)現(xiàn)沒有,按趙法官的邏輯推下去,天下就沒有什么事跟公共利益有關了。這套邏輯厲害在哪?厲害在它的彈性,你想保護誰,就能把誰的事說成“與公共利益無關”。
03
判決下來了。12800元。賓語認了。雖然他在申訴,但生效判決得執(zhí)行。他把錢存進銀行賬戶,等著法院來劃走。
結果呢?沒有人通知他往哪繳。沒有短信,沒有繳款碼,沒有任何人聯(lián)系他。他不知道把錢交給誰。
等來的是什么?6月16日下午4點36分,微信支付被凍結。緊接著,銀行卡被凍結。
![]()
他打電話過去問,對方態(tài)度倒是挺好。說:依法凍結,防止轉(zhuǎn)移財產(chǎn)。賓語說:我不是不繳,是不知道往哪繳。能不能把卡先解了,我好付款?對方很為難。最后,是朋友東拼西湊匯了13200.56元過去,凍結才解除。
賓語現(xiàn)在的情況不太好。一個多月了,徹夜失眠。帶狀皰疹纏在腰上,像裹了一層厚牛皮紙,又癢又疼,抓不得撓不得。去醫(yī)院看,一個月的流量費剛好夠付藥錢。眼睛也出問題了,飛蚊癥,眼前總有水晶體和發(fā)絲飄來飄去。醫(yī)生說不可逆。他沒敢細問。不是怕病,是怕那個答案。
賓語說,他正聯(lián)系二手車行賣車,把他那輛開了十幾年的別克凱越賣掉,車行估價八千。為了應對接下來的官司,他考慮賣掉合肥唯一的小套住房。
何委員那邊倒是另一番光景。他的內(nèi)侄接電話的時候反問賓語:你贏了嗎?又說已經(jīng)公證了賓語的幾十篇文章,要慢慢起訴。律師費也漲了,從一萬兩萬漲到了四萬。照這個節(jié)奏,賓語的房子賣了,可能剛好夠賠下一輪。
賓語在電話里說“我寫那些事都有依據(jù),何委員與女檢察官生子的事是不是真的?九龍坡區(qū)檢察院公訴他強奸三名女性(兩名未遂),法院判無罪后,他被關了300多天為什么不申請國家賠償?”對方說有些事他不知道,會轉(zhuǎn)達。可之后再打電話,發(fā)現(xiàn)已被拉黑。
04
我一直在想,賓語到底在倔什么。
他在法庭上不占上風,在輿論場上也不是什么大V。他只有一個公眾號,幾千閱讀量,連律師費都湊不出來。他知道自己跟何委員之間差著多少個珠峰。但他就是不肯低頭。
后來我想明白了。他倔的不是那篇轉(zhuǎn)發(fā)的文章,是一個最基本、最樸素的東西,轉(zhuǎn)發(fā)事實不違法。他轉(zhuǎn)發(fā)的文章來源是法院裁定書,白紙黑字,有案號,有公章。如果轉(zhuǎn)發(fā)有來源、有出處的事實也是侵權,那這個邏輯本身就是反常識的。他知道自己沒做錯,所以他不想道歉,不想認錯,不想在被人打翻在地的時候說“對不起我擋了您的路”。
這不是什么宏大的信念。這只是一個中年男人對常識的最后守護。你可以判他輸,判他賠錢,但你不能讓他承認一加一等于三。
賓語在《對不起所有關心我的人》那篇文章結尾說,他可能真的堅持不下去了。但我了解他,他說的“堅持不下去了”,是身體撐不住了,錢包撐不住了,精神快被耗干了,不是他覺得自己錯了。
05
一個人,因為轉(zhuǎn)發(fā)了一篇官媒文章,被告上法庭,被判敗訴,然后被凍結賬戶、逼到賣車賣房。而他唯一的武器,是那句重復了無數(shù)遍的話:我沒有捏造,文章來源是法院裁定書,我沒有做錯任何事。
聽起來很弱是吧?但我想了很久,突然覺得這可能是最硬的一種倔強。
現(xiàn)在案子已經(jīng)終審,賓語正在準備材料申請再審,能不能啟動再審是另一回事。我只是想把這件事情記下來,這個時代還有這樣的人,沒有背景,沒有資源,沒有靠山,開著一輛八千塊的小破車,拖著帶狀皰疹的身體,對著全國優(yōu)秀法官和優(yōu)秀政協(xié)委員,說:我沒錯。
何委員說,人在做,天在看。
賓語說,他在等天睜開眼。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