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殺了她,分了她,扔了她,花了她, 但,唯獨沒有——愛過她。
浮尸
2018年8月底,蘇州。暑氣還沒散盡,空氣里彌漫著水汽和腐爛的味道。城郊的一條野河邊,蘆葦長得比人還高,密密匝匝地擠在一起,像一道綠色的墻,把河面遮得嚴嚴實實。
一個中年男人蹲在河邊釣魚。他已經在這里坐了一整個下午,浮漂紋絲不動,魚簍里空空如也。太陽快落山了,光從蘆葦叢的縫隙里斜過來,把水面染成一片暗金色。他正準備收竿走人。
突然,他看到了什么。蘆葦叢的根部,水面上漂著一個黑色的塑料袋。袋子很大,鼓鼓囊囊的,被蘆葦卡住了,隨著水流輕輕地晃動。不是魚。他湊近看了看,袋子已經被水泡得發白,上面還纏著幾根水草。
隱約能看到袋口沒有扎緊,露出一點——一點皮膚的顏色。他愣住了。然后他聞到了一股味道——甜膩的、腐爛的、像是秋天爛在地里的果肉混著鐵銹。他的手開始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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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跌跌撞撞地跑到路上,掏出手機,撥了110。河里……河里有東西……像是個人……"
警方趕到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蘆葦叢被撥開,黑色的塑料袋被拖上岸。袋子打開的那一刻,所有在場的民警都沉默了。是一塊人體的殘肢。法醫初步判斷:女性,年齡約30歲,死亡時間大約一周左右。
尸體被肢解過。不是一處。是多處。被人為地分割成了若干塊。消息傳回分局,氣氛驟然緊張。一個被肢解的年輕女性,被裝進塑料袋,扔進城郊的野河里——這不是普通的殺人案。專案組連夜成立。
第一道命令:沿河搜查,尋找其他尸塊。第二道命令:排查近期失蹤的年輕女性。第三道命令:調取周邊所有監控錄像。
接下來的48小時,蘇州警方的探員幾乎沒有合過眼。沿河搜查小組在下游幾百米的河岸上,又發現了兩個黑色塑料袋。打開后——更多的尸塊。法醫將所有尸塊拼在一起,最終確認:死者為一名女性,身高約160厘米,體重約50公斤。但尸體不完整。還有部分尸塊沒有被找到。
兇手在拋尸時,選擇了不同的地點。失蹤人員排查同步展開。蘇州及周邊地區,近期共有多少年輕女性失蹤?名單很快報了上來——其中,有一個名字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吳怡,女,20多歲,8月17日之后失聯。
8月17日,七夕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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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怡最后的行蹤,是在監控里被還原的。8月17日,下午6點左右,吳怡(化名)從外面回到了住處——一棟老舊小區的兩居室。她拎著一個袋子,里面好像是菜,也可能是零食。她穿著一件碎花裙子,頭發扎成馬尾,走路的時候有一搭沒一搭地晃著。像任何一個普通的女孩。她走進了單元樓,電梯監控拍到了她的臉——妝容精致,嘴角帶著笑。她看起來心情不錯。畢竟,今天是七夕,但從那之后,吳怡再也沒有出現在任何一個監控畫面里。
8月17日晚上,她的手機信號最后一次定位,就在那個住處。然后,信號消失了。8月18日,沒有。8月19日,沒有。8月20日,沒有。一整個星期,她像是從這個世界上蒸發了一樣。警方調取了吳怡住處所在樓棟的電梯和走廊監控。8月17日晚上到8月18日凌晨,進出這棟樓的人并不多。但有一個畫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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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凌晨2點左右,一個男性身影從電梯里出來,手里提著幾個黑色的、鼓鼓囊囊的塑料袋。他低著頭,用帽檐遮住了臉。袋子很重,他提著的時候身體微微傾斜。他走出單元樓,把袋子放進了停在樓下的汽車后備箱里。然后他上了車,開車離開了。
警方放大了畫面,反復比對。那個男人——是王陽。吳怡的男朋友。同居男友。最后一個和她住在一起的人。警方立刻趕往吳怡和王陽同居的住處。門鎖著,沒有人。但門縫里,隱約能聞到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很濃,像是有人刻意用消毒水清洗過房間。門打開后,客廳看起來很整潔。太整潔了。地板像是剛打過蠟,茶幾上的杯子被擺得整整齊齊,沙發墊子翻過來了——被翻過面。廚房里,水槽被擦得發亮。但衛生間里的一個細節出賣了一切——瓷磚的縫隙里,有淡淡的粉紅色痕跡,不是什么清潔劑能洗掉的顏色,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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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獵
王陽(化名),男,案發時20多歲,無固定工作。在吳怡的朋友圈里,王陽的存在感并不強。偶爾出現在吳怡的照片里,永遠站在后面,表情平淡,像一個不太重要的配角。但他確實在吳怡的生活里。兩人在一起有一段時間了。
2018年6月吳怡離職后,搬到了王陽的住處同居。同居后,矛盾開始浮現。吳怡發現王陽經濟拮據,不僅沒有積蓄,還偷偷用了她支付寶的"花唄"。兩人為此吵過架。吳怡的朋友說:她跟我吐槽過好幾次,說王陽不上進,也不舍得給她花錢。她說她已經在考慮要不要分手了。她在考慮分手。,而王陽,還不知道。
8月17日晚上,在這個全中國都在慶祝愛情的夜晚——吳怡和王陽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起因是七夕禮物。吳怡覺得王陽不重視她,連一份禮物都不愿準備。王陽覺得吳怡太物質,天天和別人攀比。兩個人的話越來越難聽。誰也不肯讓步。誰也不肯先閉嘴。然后——畫面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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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知道那個房間里最后到底發生了什么。沒有人聽到喊叫聲——也許是隔音好,也許是根本沒有人來得及喊。只知道8月17日之后,吳怡消失了。8月18日凌晨,王陽提著幾個沉重的黑色塑料袋離開了住處。8月18日之后,王陽用吳怡的手機發了幾條微信,給她的朋友和家人報了"平安"——最近忙,不方便聯系。嗯嗯,我沒事,不用擔心。他偽裝成了她。用她的聲音,用她的語氣,用她的手機。告訴所有人——她還活著。
2018年8月29日,警方對王陽實施抓捕。王陽當時正在出租屋里。他沒有反抗。甚至沒有表現出任何意外。好像他一直在等這一天。被帶上警車的那一刻,他沒有回頭。
審訊
審訊室里,燈光白得刺眼。王陽坐在鐵椅上,雙手放在膝蓋上,身體微微前傾。他的臉在燈光下顯得格外蒼白,嘴唇干裂,眼底有一圈淡淡的黑色。像一個很久沒有睡過覺的人。警方問他:"吳怡在哪?"王陽回答:“河里。”“哪個河?”“城郊那個。”"拋了幾處?"王陽想了想,說:“記不太清了,三四處吧。”他的語氣很平淡,像是在回答一個無關緊要的問題。“你為什么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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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長久的沉默。審訊室里只有空調嗡嗡地響著。大約過了兩分鐘,王陽開口了:>“七夕那天她嫌我沒給她買禮物,跟我吵架。”“就因為這個?”又是沉默。然后王陽說了一句話——> “她說要跟我分手。”就是這句話。讓所有人明白了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么。不是因為"禮物"。不是因為"吵架"。是因為——她要離開他。王陽可以接受她罵他,可以接受她看不起他,可以接受她覺得他沒出息。但他接受不了她離開他。他寧愿讓她死,也不愿意讓她走。
審訊繼續。警方問了更多的細節。每一個細節都讓人不寒而栗。"殺人之后,王陽做了什么?"他分尸了。"用什么分的?“他買了工具。“什么時候買的?”七夕節之前就買了。這句話讓審訊室里的空氣又冷了幾度。七夕節之前就買了分尸的工具。也就是說,在他掐死吳怡之前,他就已經做好了"準備”。也許他不是一時沖動。也許那天晚上的爭吵,只是一個導火索。也許在他心里——吳怡的結局,早就被決定了。殺人、分尸、拋尸之后,王陽做了什么?他回到家中,用消毒水清洗了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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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翻出了吳怡的手機。他用吳怡的微信,給她的朋友發了消息,假裝她還活著。然后,他拿出了吳怡的三張信用卡。他開始套現,一筆,兩筆,三筆……能刷的全部刷光。
這個男人,殺了吳怡,分了她的尸體,扔了她的人,最后還要花光她的錢。七夕節那天晚上,他連一朵花都不愿給她,但她死了之后,他卻毫不客氣地把她的錢全部裝進了自己的口袋。
懲罰
2020年11月17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王陽被押上被告席。他穿著看守所的馬甲,比兩年前瘦了很多,臉頰凹陷,眼窩深陷,像是一個被抽空了靈魂的殼。但他的眼睛還是那樣——空洞的,冰冷的,像兩口枯井。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被告人王陽因感情糾紛,于2018年8月17日將其女友吳怡殺害,后肢解拋尸,并對吳怡的三張信用卡進行套現……旁聽席上,吳怡的母親已經哭得癱軟在座位上。 被告人王陽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槌落下。吳怡的母親在旁聽席上嚎啕大哭。而王陽,面無表情。他低頭看著自己的手。那雙曾經掐住吳怡脖子的手。那雙曾經分尸的手。那雙曾經拿著吳怡信用卡刷錢的手。現在,它們被銬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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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記
那個釣魚的人后來再也沒有去過那條河邊。但他偶爾會想起那個傍晚——夕陽西下,蘆葦隨風搖擺,水面泛著金光。一切都很美,直到他撥開了那叢蘆葦,那個小區的鄰居后來也搬走了,但他們偶爾會想起那個住在一樓的女孩——碎花裙子,馬尾辮,走路時哼著歌。很普通的一個女孩,后來再也沒見過她,吳怡的房間里,還掛著她最后畫的那幅畫——兩只手,牽在一起。畫紙已經泛黃了,手還牽在一起,但畫畫的人,已經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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