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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強化路面監控,有效遏制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為群眾出行創造一個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從2026年6月29日開始,全州縣將啟用新增的5處電子警察抓拍系統,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拍攝取證,并依法處罰。請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按照道路交通信號燈、標志及標線指示行駛,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創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序號
電子監控位置
方向
主要抓拍交通違法行為
1
S501省道95公里540米(全州縣安和鎮安和村蛙蟈塘路段)
南向北
北向南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壓實線)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
2
國道322線1511公里480米(全州縣城北高速路口至新塘坪路口路段)
南向北
北向南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禁停)
3
全州縣濱江中路老保健院路段
旋轉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禁停)
4
全州縣濱江中路板橋頭路段
旋轉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禁停)
5
全州縣湘山路路段
旋轉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禁停)
本次關于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公布時間自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示期結束后,全州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將正式啟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對經公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取證及查處。
全州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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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501省道95公里540米
(全州縣安和鎮安和村蛙蟈塘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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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道322線1511公里480米
(全州縣城北高速路口至新塘坪路口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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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州縣濱江中路老保健院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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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州縣濱江中路板橋頭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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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州縣湘山路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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