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對曾經的同事,還有其他國企領導干部說,犯了錯不要緊,及時向組織坦白,爭取寬大處理……希望大家以我為戒。”近日,在保山市隆陽區人民法院一案件庭審現場,一名原區屬國有企業董事長當庭聲淚俱下,用自己的沉痛教訓警示旁聽同行。
庭審當天,60余名區屬國有企業領導干部旁聽庭審。法庭上,公訴機關以環環相扣的證據鏈條和嚴謹縝密的邏輯論證,清晰還原了被告人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淵的全過程。面對確鑿證據,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旁聽席上,來自區屬國有企業的領導干部神情凝重,“零距離”感受到同行違法帶來的沉重代價。
“看到曾經一起戰斗的同事如今站在被告席上,心里很不是滋味。這個案例告誡我們,手中有權更要慎之又慎,時刻遵守紀律規矩,守住底線、不越紅線。”一名旁聽人員庭審后深有感觸地說。
將庭審現場變為警示教育課堂,用“身邊事”警示“身邊人”,推動警示教育從“會場”轉換到“現場”,是該區提升警示教育精準度和實效性的重要做法。近年來,該區紀委監委把組織旁聽職務犯罪庭審作為做實案件查辦“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科學區分受教育對象,分層分類組織重點領域黨員干部參加旁聽,努力實現靶向施教、有效滴灌,達到“審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為確保警示教育更加有效,庭審前,該區紀委監委做足“功課”。由承辦案件的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會同組織、宣傳部門深入剖析案發原因、崗位風險和制度漏洞,有效鎖定旁聽人員范圍,并與區人民法院建立定期溝通對接機制,為常態化開展庭審警示教育搭建橋梁。
“案例是最生動的‘教科書’,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劑’。強化警示教育,關鍵要入腦入心、常態長效。”該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用好庭審這一鮮活載體,不斷豐富教育形式,切實增強警示教育的實效性、感染力和震懾力。
首席記者 汪波 通訊員 高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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