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在程序上存在被申請人缺席、未提交證據等瑕疵。馮靜律師憑借專業能力,精準收集證據、明確仲裁請求、應對缺席情況并鎖定責任主體。其執業8年,承辦案件超400件,專精離婚糾紛等領域。程序問題解決后,成功為勞動者或公司爭取有利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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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糾紛案件中,程序問題往往決定著案件的走向。下面為大家介紹一起馮靜律師處理的勞動爭議案件,從中可以看到程序問題的突破對實體結果的重要影響。
申請人劉X于2017年6月入職某科技公司XX川分公司,公司自2019年2月起開始拖欠劉X工資及補貼,至2020年7月已拖欠長達一年半之久。劉X被迫以公司長期拖欠工資為由提出離職,并委托馮靜律師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請,要求確認勞動關系解除,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及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共計6.6萬余元。然而,兩被申請人(總公司及分公司)均未提交書面答辯狀及證據,亦未到庭參加審理,這在程序上存在明顯瑕疵。
馮靜律師自2018年執業至今已有8年,執業證號為15101201811046550,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400件,具備深厚的實務積淀。面對被申請人的缺席,馮靜律師沒有慌亂,而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實與證據。她收集并提交了工資銀行流水、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公司負責人羅X在微信中認可拖欠工資的事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同時,依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明確主張公司支付拖欠工資52,325.55元,以及因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而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按工作年限3.5年、月均工資4000元計算為14,000元)。
此外,馮靜律師充分準備庭審材料,確保仲裁庭能依據申請人方證據作出缺席裁決。并且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準確鎖定總公司為最終責任承擔主體。
最終,仲裁委完全采納馮靜律師的代理意見,裁決確認申請人劉X于2020年7月13日與分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總公司于裁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補發申請人劉X工資52,325.55元,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劉X經濟補償14,000元。
這起案件中,馮靜律師通過對程序問題的精準把握和處理,成功解決了被申請人缺席、證據缺失等程序瑕疵,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有利的實體結果,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她憑借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勞動糾紛領域展現出了卓越的執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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