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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子科學國家研究中心依托北京大學和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根據本國家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和發展目標,結合分子科學領域的發展趨勢,面向國家可持續發展需求,加強與國內外的合作交流,根據《北京分子科學國家研究中心開放課題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分發辦字〔2018〕10號),特設立開放課題基金,資助與本國家研究中心研究方向相符的原創探索性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
01
資助領域
本開放課題鼓勵創新性、探索性及前沿交叉的課題研究,旨在促進分子科學的發展,面向雙碳目標、戰略材料與生命健康等重大需求,推動分子科學與能源、材料、生命健康、環境等相關學科的交叉融合,產生創新成果。
擬重點資助(但不限于)以下領域:
(1)面向雙碳目標的物質與能量綠色轉化;
(2)稀土功能分子;
(3)低維碳材料;
(4)共軛分子材料與光電器件;
(5)活體分子探針與化學修飾;
(6)智能軟物質。
02
申請條件
( 1)申請者須為國家研究中心(北京大學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以外的科研人員,應獲得博士學位10年內(2016年1月1日以后獲得)(西部高校年限可適當放寬),在國內研究機構、大專高等院校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能獨立開展工作并具備科研條件從事分子科學領域相關研究。鼓勵與國家研究中心科研人員開展交叉合作研究,打破學科壁壘。
(2)限項規定:已承擔國家研究中心開放課題基金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項目不得與已獲國家、省市計劃支持或企業委托的項目重復。
03
申請程序
( 1)申請人須填寫《北京分子科學國家研究中心開放課題基金項目申請書》(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附件2),其中項目申請書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彩色掃描PDF電子版,信息采集表提交Excel電子版,所有材料統一發送至國家研究中心辦公室郵箱: bnlms@iccas.ac.cn (無需報送紙質版申請材料);
(2)北京分子科學國家研究中心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申請的項目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項目,經主任辦公會審議批準后立項;
(3)資助標準:資助期限為二年,資助經費40萬元/項;
(4)項目執行期:2027年1月-2028年12月。
04
考核和成果管理
( 1)開放課題基金項目須提交年度進展報告;項目執行期滿三個月內,須提交工作總結報告。
(2)受資助的課題研究成果歸本研究中心、研究者所屬單位及其他資助單位共有。
(3)受北京分子科學國家研究中心資助的開放課題基金項目發表的論文或其他成果應標注/致謝北京分子科學國家研究中心(Beijing National Laboratory for Molecular?Sciences)。
05
受理時間
2026年7月1日-2026年9月15日
06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閔老師(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姜老師(北京大學)
電話:? 010-62562693 (閔老師); 010-62751727 (姜老師)
Email: bnlms@iccas.ac.cn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北一街 2 號 ,? 郵編: 100190
附件下載:http://bnlms.iccas.ac.cn/xwdt/tzgg/202606/t20260630_847988.html
來源: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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